分享

电商闯关成功,网约车也应废除“红旗法案”

 昵称21189171 2016-11-20


作者陈兴杰

来源人文经济学会


最近马云在互联网大会上讲到一个典故,19世纪英国“红旗法案”。这是工业史上非常喜感的一幕。对英国人而言,滋味却是酸涩的。作为工业革命的先驱,英国人在机器发明的各个领域,一直走在各国前列。先驱也有犯错的时候,这种犯错还不是技术失误,而是制度陷阱,这就让人更加感慨。


蒸汽机在英国普及后,很快应用到交通领域,并且带来一些烦恼。早期的蒸汽车与其说是汽车,不如说是“行走的锅炉”。一个立式锅炉装在车后座,一人往炉门里添煤,另一人小心翼翼地“驾驶”。19世纪的英国,已经身处工业时代,城市交通却和中世纪差不多。到处是奔跑的马车,随处可见马粪。蒸汽机汽车的爱好者,大概是那个时代的“工业极客”吧。


这项发明有很大的缺陷。蒸汽车行驶时,喷吐烟尘,隆隆而过,人们很不习惯。马匹经常受到惊吓,这让马车夫很困扰。一旦厌恶形成,其他指控就不难挑出。比如说,开汽车的人,一身烟尘,搞得像锅炉工一样,怎么和优雅的马车夫相比呢?蒸汽车不仅吓人,还会发生车祸——其实马车也偶有失控,人们却习以为常。对新事物的危险,他们的眼光总是严苛。


1865年,英国议会制订了第一部机动车道路安全法规。法律规定,蒸汽车时速不得超过4英里,经过城镇与村庄时,时速不得超过2英里。车辆至少由3个人驾驶,其中1人在车辆50米之外,一边步行,一边摇动红旗,为机动车开道,提醒汽车即将通行。”


这个法律,就是著名的“红旗法案”。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英国人对待法律一向严肃,怎么会制定如此搞笑的法律呢?事实上,这个法律放在当时并不算荒谬。


早期的蒸汽车,最少有两人驾驶,一人添煤,另一人开车。颁布法律之前,行业惯例就是如此——如果司机一边开车,还一边加煤,那就太危险。政府规定“摇红旗的第三人”,看起来很荒诞,其实也是为公共安全考虑。蒸汽车速度不快,一个人在前面跑,并不像今天很多人想的那样荒唐。当时美国的一些城市和州,也有类似规定。


“红旗法案”减少马路冲突,保障马车行业利益,用当下学术话语说,叫“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政府对汽车也没一棒子打死,而是规范化、标准化,这不是很多人的呼吁吗?以今天的法律标准看,“红旗法案”算非常宽容了。


此后几十年,英国汽车行业陷入停滞。始作俑者,正是这部充满善意的“红旗法案”。


汽车起步阶段,政府就做出细致规定,带来的第一个负面效果是,是汽车的优势无法释放出来。既然汽车不能跑太快(比当时马车还慢),人们为什么还需要这个慢腾腾的东西呢?蒸汽车只是作为“工业极客”的玩品,它的商业价值被抑制住了。发明家不会真正研究汽车,如何提高性能,加快速度。有马车已经不错了,谁需要又脏又慢的汽车吗?


工业革命最重要的标志,是能源和动力进步。英国人在汽车产业的无所作为,直接导致他们错过了内燃机革命。德国人发明并推广内燃机,就是从汽车改进开始的。他们接过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接力棒。汽车之父是德国人卡尔·本茨,他制造出现代意义上的汽车——内燃机汽车,他也是德国奔驰汽车的创立者。


内燃汽车发明十年后,英国人还在执行“红旗法案”。1896年,英国一位车主因超速被罚款(限速2英里/时)。群情激愤之下,法案被废除。一群车迷随后举行赛车比赛。他们撕碎一面红旗,想开多快,就开多快——平均车速也只有十几英里。英国人在汽车工业领域,算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天互联网大会,马云以“红旗法案”为例,呼吁“监管创新”——说白了,就是希望监管松动,给创新多些空间。从电商发展史来看,阿里巴巴算是非常幸运的。阿里创业和发展阶段,没有出现类似“红旗法案”的桎梏,这才成就今天阿里传奇。


电商落地中国以来,很长时期内,都没有针对性的监管法律。个人在网上开店,只需受平台约束,遵守一般性法律规定,这就可以了。法律环境臻臻莽莽,看似杂乱,其实蕴含着创新的活力。2008年,工商总局才出台一个49号令。这项法规加强了监管,不过却保留了最重要的自由口子:任何自然人在网上提交真实身份,就可以从事网上经营活动。


昨天阿里总裁金建杭也谈到“红旗法案”,盛赞工商总局49号令。他说,这项规定在当时乃是石破天惊,是有“大智慧、大勇气”的决定。


2008年,当时的网上购物还不像现在体验这么好。工商总局还能在准入门槛给予相当自由,确属难得。即便到现在,网上开店的门槛仍然很低,基本无需和政府打交道——这是中国的商业环境里,堪称最自由的一个角落。金建杭称,感谢8年之前,政府部门出台的,不是一个“红旗法案”。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想他是满怀诚意的。


电商有此幸运,网约车就结结实实地遭遇了新时代的“红旗法案”。


新事物产生后,优良的法律制度是保护产权,对创新带来的利益冲突,保持较高阈值。政府只做善后保护工作。比如,蒸汽车惊吓了马车,应如何赔偿;网购买到假货,该如何追责;网约车发生司乘纠纷,如何确保赔偿到位,受侵权者的利益能有保障。


糟糕的法律制度,是抬高行业门槛,制定执业细则,甚至给企业家规定“标准动作”。比如说,蒸汽车要一个人添煤,另一个人开车,车速不能超过4英里。开网约车要有一定资格,要安装GPS ,有计价器,车型车辆都要有标准。你看全国各地的网约车细则,你会发现,荒谬程度甚于当年的“红旗法案”。


创新是一连串细微的改善。阻断其中一环,我们会失去一个遥远的美好。蒸汽车时代的发明家,他们难以想象,未来汽车会轻松跑过100多公里,并且还在追求更快。阿里巴巴发展早期,估计他们也想不到,将来他们的销量会干掉沃尔玛,成为全世界最大的交易平台。


网约车的未来是什么呢?我猜不出来。最近我看一些企业家演讲,他们也在构想。未来也许会是无人驾驶的世界,汽车厂商会研发此项技术,将汽车直接卖给网约车平台。在未来社会,开车将是少数人的偏好,司机这个行业,会像工厂里的工人,逐渐被机器人替代。


畅想一下,那大概是很不错的情景。可惜,目前横在前面的,是无所不在的“红旗法案”。各种严苛的法律细则,要将这个行业,硬生生拉回出租车时代。阿里巴巴有幸闯关成功,滴滴还在路上。真要鼓励创新,首先就要把这些条条框框废掉。不要像英国人那样,一个错误法律执行30年,等一切都来不及,纠正才姗姗来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