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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成:八股文和试帖诗|文史知识

 木头1018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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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和试帖诗



清初科举,沿袭了明代的制度,以八股文为考试的主要内容。顺治三年(1646)规定:乡、会试第一场:《四书》文三篇,《五经》文各四篇,士子各占一经。第二场:论一篇,诏、诰、表各一通,判五条。第三场:经史时务策一道。为了表示对八股文的重视,顺治十五年(1658)戊戌科会试,由皇帝亲定第一场《四书》文题目。康熙二年(1663),以“八股文章,实于政事无涉”,下令停止,以策论表判取士。康熙七年(1668)又恢复旧制。康熙二十四年(1685),给事中杨尔淑奏准,会试和顺天乡试《四书》文题目,都由皇帝钦定。当时,“名为三场并试,实则首场为重,首场又以《四书》艺为重”(1)。乾隆二十一年(1756),将考试内容作了调整。乡试第一场,《四书》文三篇,第二场,经文四篇,第三场,策五道。会试则于第二场经文之外加试表文一道。明年会试,将表文一道改为试帖诗一首。从乾隆二十四年(1759)开始,乡试第二场经文之外,也加一首试帖诗。会试和顺天乡试的诗题和《四书》文题目一样由皇帝钦命。乾隆四十七年(1762),将试帖诗移置头场,并明确规定:“若头场诗文既不中选,则二、三场虽经文策问间有可取,亦不准复为呈荐。”(2)因为“乡、会两闱,乃国家抡才大典”(3)。八股文和试帖诗是否合格,又是这两次考试能否被录取的关键。此外,童试、岁试、科试、复试以至殿试之后的朝考,都要用八股文和试帖诗。我们讲清代科举,就不能不讲八股文和试帖诗了

  

  八股文


八股文,是明、清两代用于科举考试的一种特殊文体,称为制义,又称制艺,时文,八比文。这种文体,“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4)。由于题目的来源不同,分别被称为《四书》文和《五经》文。它的出现,虽然是在明代,它的形成,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


唐代科举,以进士和明经为重要科目。进士试诗赋,明经试帖经、墨义。帖经,类似今天的填充题。墨义,类似今天的问答题,但是,这种问答题,只要求考生默写经书中有关的正文或注释,经书的大义,并不在考试范围之内。所以,在唐代明经科出身的人最多,而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却远不如进士科。开成四年(839),唐文宗在和宰相谈话时问道:“明经会经义否?”宰相回答说:“明经只念经疏,不会经义。”文宗说:“只念经疏,何异鹦鹉能言!”(5)把明经和能言的鹦鹉相提并论,他们在这位皇帝心目中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


宋初,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仍然以诗赋、帖经、墨义作为进士和明经诸科考试的内容。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罢明经诸科,进士科的考试也不再用诗赋、帖经、墨义。士各占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大经,次兼经大义凡十道,次论一首,次策三道。并拟定大义的格式颁行全国。“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6)大义,亦称经义。王安石罢相之后,他倡导的许多新政都被废除,科举制度也有改变,这种科举考试的新文体却被保存下来。所以,人们在谈到八股文的时候,往往把王安石作为它的创始人了。但是,王安石时代的经义还与论体相仿,和后来的八股文有很大的不同。徽宗时,出现了“专尚俪偶”的风气,“虽无两意,必欲厘而为二,以就对偶”(7)。到了南宋,经义已有一定格律。有破题,有接题,有小讲,有缴结:总称冒子。然后入官题,官题之下有原题,有大讲,有余意,有原经,有结尾(8)。而杨万里、汪立信等人的经义,已有四股、六股、八股等作法了。


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酌定科举条制。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熹《章句集注》。中选的标准是:“义理精明,文辞典雅。”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熹《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熹《集传》为主,《尚书》以蔡沈《传》为主,《周易》以程颐《传》、朱熹《本义》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用《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及胡安国《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9)。经疑的特点是“设为疑事以问之,以观其学识”,经义则“不过得之记诵”(10),人云亦云。这时的经义,虽不拘格律,但是,“亦当分冒题、原题、讲题、结题四段”(11)。而经问、经疑、经义在四书五经内出题并以朱熹等人的注释为主,就和明清八股文的要求一样了。


明初科举,兼用经疑。洪武三年(1370)八月,京师及各省举行乡试,初场四书疑,问本经义及四书义各一道。洪武十七年(1384)颁科举成式。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义限二百字以上,经义限三百字以上。此后就不用经疑而专用经义。但是,在英宗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12)。成化以后,经义形式发生了一个大的变化。成化二十三年(1487),会试试题《乐天者保天下》,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弘治九年(1496),会试试题《责难于君谓之恭》,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如题为两扇,则每扇各讲四股,作法和上述二题相同。如是长题,则不拘此格⒀。作为科举考试的特殊文体八股文就趋于完备了。


八股格式八股文的开头二句,称为破题。它的作用是将题目的意义破开。重在扼题之旨,肖题之神,不侵上,不犯下,不将本题的意思遗漏,也不将本题的字眼全部写出。可以明破,也可以暗破、顺破、分破、对破。破长题贵简括,破搭题贵浑融,破大题贵冠冕,破小题贵灵巧。题目不同,破题的方法亦异。破题之后为承题。承是接的意思。因为破题的文字简练含蓄,所以将破题中的紧要字样承接下来。正破则反承,反破则正承,顺破则逆承,逆破则顺承,余可类推。总要语言明快,意义连贯。破题于圣贤诸人须用代字,例如尧、舜称帝,孔子称圣人。承题则直称尧、舜、孔子,不再避忌。破题和承题,虽然文字不多,却非常重要。《红楼梦》第八十四回,贾政查阅宝玉的《窗课》,即塾中习作的八股文,只对三篇文章的破题和承题进行评论,就因为它们揭示了全文主旨的缘故。


承题之后,最初还要说明圣贤为什么要讲这样的话,称为原题。后来将原题减去,承题后即入口气,称为起讲。因为八股文要“代圣贤立言”,也就是说作者必须把自己作为圣贤的代言人,所以起讲通常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尝思”等字开头。明代八股文,起讲简短,仅三、四句。请代较长,约十句上下。起讲的作法很多,有的用起、承、转、合,有的用反、正、开、合,有的反起正收,有的正起反收,有的单行中仍用排句,有的则全系散行,不用对偶。而总括全题,笼罩全局,则是对起讲的基本要求。起讲后,用一、二句或三、四句引入本题,称为领题。领题之后,就是文章的主要部分了。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这四个段落中,各有两股。两股的文字繁简、声调缓急,都要相对成文。合共八股。八股文这一名称就是由此而来的。起股一称起比,比也是对偶的意思。每股或四、五句,或七、八句,总就题前着笔,提起全篇之势,所以又称提比。起股后用一、二句或三、四句将全题点出,称为出题。出题之后为中股。中股一称中比,长短不拘,可以略长于提比,也可以短于提比,从正反两面发挥题义。如果出题未将全题点出,中股之后仍应有出题将全题点出,如出题已将全题点出,则此处不必再用出题。后股一称后比,长短也没有一定,大约中股长则后股短,中股短则后股长。这是题的最后位置,可向题旨立意实处畅发无遗。束股的作用是前六股意有未尽,再用两股加以收束。束股的文字,宜短不宜长,有的文章甚至不用束股,全篇只有六股。


明代的八股文,篇末用大结,汉唐以下之事,都可借题立论。明中叶以后,考生往往在大结中暗藏关节。康熙二十六年(1687),悬为厉禁,以后就不再用大结了。八股文的最后部分,用一、二句结束全篇,题目有下文的称为落下,没有下文的称为收结。


时文称为八股文,所以以八股为正格,六股亦为正格。此外有十股、十二股、十四股以至十六股、十八股,也有双扇题作两大股,三扇题作三大股,四扇题作四大股,五扇题作五大股,单句题作两大股、三大股的情况。但是,破题、承题、起讲、领题、落下等仍按八股格式,不能改变。


清代八股文,顺治二年(1645)规定,每篇限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1681),增为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1704),又增至每篇七百字,违者不录。此后成为定制。


文章的内容和形式是一个统一体。一定的内容,要求一定的形式,一定的形式,又只能适应一定的内容。明、清统治者却要求应试的人们将千差万别的内容塞进八股文这一固定的格式之中。于是,有人将《伯夷叔齐》这样的题目写成伯二股,夷二股,叔二股,齐二股。(14)有的考生则写出了“天地乃宇宙之乾坤,吾心实中怀之在抱。久矣乎,千百年来已非一日矣”之类的滥调(15)。不是肢解题意,就是废话连篇。为了防止考生抄袭,考官们往往用“牵上连下,毫无义理”的截搭题进行考试,那样的文章,更是牵强附会,成为文字游戏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在谈到八股文时说:“这原非圣贤之制撰,焉能阐发圣贤之奥,不过是后人饵名钓禄之阶。”这个批评,是非常中肯的。


明、清两代,八股文是知识分子的必修课,称为“举业”。八股文章,真是汗牛充栋,多不胜计。但是,在人们心目中,它不过是“得第则舍之矣”的“敲门砖”(16)。乾隆年间,纪昀编纂《四库全书》的时候,仅收入方苞奉命选编的《钦定四书文》四十一卷,作为“士林之标准”,其余的时文选本,“悉斥不录”(17)。随着科举制度的消亡,八股文也就无人问津了。

    

试帖诗


试律始于唐代,乾隆年间用以考试,仍称唐律。而一般人则称之为试帖诗。


试帖诗的特点是按题做诗。唐代诗题,不一定有出处,考官可以己意出题,考生有不清楚的地方,允许提问,称为上请。宋初也是如此。仁宗景祐年间(1034),才有了必须在经史中出题,禁止考生上请的规定。后来又将命题的范围扩大到古人的诗句。清代命题,必有出处,或用经、史、子、集,或用前人诗句。考生做诗的时候,必须了解诗题的出处,写出的诗篇,才不致违背题意题情。乾隆某科会试,以颜延之诗“天临海镜”句为题,原诗的意思是“人君在上,如天之临,如海之镜”。许多人却误认为月光,只有十六人知道题目的出处,全部被录取(18)。咸丰时,吴保泰任广东学政,以《孟子》书中“冯妇攘臂下车”命题,冯妇本是一个善于搏虎的勇士,一位考生却误认为妇女。他在诗的第三联中写道:“玉手纤纤出,金莲步步行。”吴保泰大怒,将他立即除名(19)。


唐代试律,一般为六韵,四韵、八韵的都很少。清代乡、会试用五言八韵,童试用五言六韵,岁考、科考、复试、朝考均用五言八韵。限用之韵,称为官韵。官韵只限一韵,在题旁注明“得某字”。其结构和作法,大致和八股文相同。首联名破题,次联名承题,三联如起股,四、五联如中股,六、七联如后股,结联如束股。首联和次联,必须将题目字眼全部点出,如果题字太多,不能全部点出,则将紧要字眼点明,务使题义了然。三联领起,四、五、六、七联或实作正面,或阐发题意,或用开合,或从题外推开,或在本题映切。结联或勒住本题,或放开一步,本题未点之字,也可在此联补点。全章之法,由浅入深,由虚及实,有纵有擒,有宾有主,相题立局,不可凌乱。毛奇龄认为,八股文源于唐代试律(20),梁章钜则说“今之作八韵试律者,必以八股之法行之”(21)。都讲得很有道理。但是,试帖诗结联往往用颂扬语,遇冠冕题甚至有全篇都是颂扬的。颂扬语必须抬写,或单抬、或双抬,都有明确规定。但是,颂扬必须从本题出发,不可与题目毫无关系。同时,作为一首律诗,它也象其他律诗一样讲求对仗、用典,不得失粘、出韵等等,在这些方面,它和八股文又有所不同。


试帖诗多应制之作,必须庄重典雅,切忌纤佻浮艳。乾隆三十年(1765)乙酉科会试,诗题为《草色遥看近却无》。福州的一位举人,八股文已经合格,只因诗中有“一鞭残照里”之句,主考官说他语用《西厢记》,被取消了录取资格(22)。咸丰五年(1855),湖南补行乡试,诗题为《山衔好月来》,一位考生的八股文已经合格,也因诗中有“平远山如画,温柔月恋乡”。主考官认为语近“香奁体”,也没有录取(23)。至于美人、红粉、风流、狐鬼、骷髅、破败、斩杀、死亡等不庄不吉的字样,更是使用不得。条例之严,避忌之多,是其他诗歌所没有的。这样的诗篇,也和八股文一样,不论在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方面都毫不足取,它只不过是当时的知识分子进入仕途的一块“敲门砖”罢了。 

(1)《清史稿》卷一○八,《选举志》三。

(2)《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三一,《礼部》,《贡举》,《命题规制》。

(3)  同上书卷三四一,《礼部》,《贡举》,《整肃场规》。

(4)《明史》卷七○,《选举志》二。

(5)《册府元龟》卷四十六,《帝王部》,《智识》。

(6)《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7)《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8) 倪士毅:《作义要诀序》。

(9)《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

(10)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科举》,《经义策论》。

(11)倪士毅:《作义要诀序》。

(12)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科举》,《试文格式》。

(13)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科举》,《试文格式》。

(14)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卷一,《伯夷叔齐》。

(15)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卷三,《墨派滥调》。

(16)冯班:《钝吟杂录》卷一。

(1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三八,《钦定四书文》。

(18)倪鸿:《试律新话》卷一。

(19)同上书卷三。

(20)梁章钜:《制义丛话》卷一。

(21)同上书卷二。

(22)倪鸿:《试律新话》卷四。

(23)倪鸿:《试律新话》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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