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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世纪回眸——曾熙

 小藏身馆 2016-11-23


曾熙(1861—1930),衡永郴桂道衡州府(今衡阳市)人。字季子,又字嗣元,更字子缉,号俟园,晚年自号农髯。清末民初重要的教育家、书画家,海派书画领军人物。张大千、谢彬、康和声、萧迁、马宗霍皆出其门下。工诗文,擅书画。书法自称南宗,与李瑞清的北宗颉颃,世有“北李南曾”之说。曾熙书法得力于《夏承碑》《华山碑》《张黑女》等,以汉隶圆笔为本,下穷魏晋,沟通南帖北碑,融合方圆,遂成就宽博纵逸的风貌。


曾熙书学观研究

叶梅


曾熙书法博采众长,广学多家。他注重五体的研习,论书主张“南北同辙”,尤其以笔力为核心,从这一点出发,他将书法的五体上溯至古篆,将之视为“诗中之离骚”。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书学思想,曾熙在其书学实践中,不为碑学所囿、融合南北,并最终以篆意作为统领,走出了一条不同于时人的道路。


仔细分析其书论及书学实践,不难发现其书学的根本宗旨乃“以篆为本”。曾熙的书学观与其实践创作紧密相关,是知行合一的典范。


曾熙 楷书自作诗卷 1901年


曾熙书艺的取法


沈曾植评价曾熙书法说:“俟园于书沟通南北,融会方圆,皆能冥悟其所以分合之故,如乾嘉诸经师之说经,本自艰苦中来,而左右逢源,绝不见援据贯穿之迹,故能自成一家,昔人以洞达二字评中郎书,若俟园之神明变化,斯可语于洞达矣。”“洞达”一词,甚为精到,说出曾熙书法取法融会圆通的本质。曾熙所生活的时代,正是碑学鼎盛之时,但他独辟蹊径,并不囿于碑版之学,而是主张博采众长,针对学生“学书者宜笃守一家,抑宜博取诸碑”的疑问,曾熙明确答复:“笃守一家,以深其力,博取诸碑,以广其趣,二者皆不可偏废。知笃守而不知博取,必失之滞;知博取而不知笃守,必失之浮。如子之论诗,虽主昌黎,然唐之李杜,宋之苏黄,亦何尝不常讽诵及之……《记》曰:‘博我以文,约我以礼’,书虽小道,事则同也。”


曾熙 楷书节临张黑女扇面 曾迎三藏


具体到各种书体在书法创作中的不同作用,曾熙明确指出:“书法宜取骨于篆,取筋于隶,取肉于分,取势于草。性情取之于其人度量,得之江海。”也正是在这样思想的指导下,曾熙对书之五体用力甚勤,并有深刻体认:篆书方面,他遍临三代金文,以至于各国结体运笔之特征,他一望而知之。如“大抵雍容肃穆者,鲁也;俊杰廉悍者,齐也;凝重笃实者,晋也;雄横恣肆者,楚也”“(《毛公鼎》)其严谨类《石鼓》,而宽和或过之”“吾观楚公钟,知其俗悍,观齐侯罍,知其民便,观晚周文字,而谲诈之风炽矣。”隶书浸润于《夏承》《华山》诸家,不仅多加临习,并有其独到的见解。曾熙对自己的隶书很有自信,曾说过“近代古篆,自推梅庵首屈一指。若夫分隶,则老夫亦有一日之长”而他的挚友李瑞清对他所学《夏承碑》的成就也大加赞赏:“此碑(《夏承碑》)后不可知,魏晋以来,能传中郎之绝学,惟熙一人……”楷书方面,他广习多家,小楷以钟繇、羲献为法,浸润于《黄庭经》,同时以《瘗鹤铭》《般若经》等摩崖大书之法写黄庭,在论及如何学习钟繇楷书时,他明确地提出:“真书始见钟太傅,然《宣示》《丙舍》等帖,翻刻失真,惟《戎辂表》尚存遗意,习钟书者,宜与《澄清堂帖》求之。”一方面对阁帖之弊有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则善于选用好的版本;魏碑中如《郑文公碑》《张玄墓志》等,也是曾熙取法的对象;而对于行草书,他的认识是“今人每以真书之草率者,谓之行书,恐属非是。试翻阁帖中钟、王书法,每作一字,非真即草,何曾有不真不草,点划狼藉之字?故余谓行书,当指真草相杂之一行而言,非指半真半草之一字而言。半真半草之字,作傭于唐人,晋人无是也。”他自己临习行草书并得力于宋仲温、倪元璐。


曾熙 篆书八言联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百岁之人古颂上寿  一德自守门有大和


曾熙书艺的溯源


在强调“博取”的同时,“笃守”是曾熙的另一个重要原则。“以篆为本”是他一以贯之的理念。要说清楚这个观点,首先要对曾熙书论中常出现的“篆”“隶”“分”概念作一阐述。曾熙曾有专文论述,他的学生朱大可也给予了解释:“师曰:改易篆体,归于齐整者,隶也;依据隶书,加以波磔者,分也。隶书多存于碑额。分书多存于碑文。可注:隶书者,秦程邈简约小篆,取使徒篆,故名。分书者,一曰八分,‘八’之为言,背也。波磔之势,分背显然也。”可见,曾熙之“分书”,系我们今日所认为的隶书(八分),而曾熙之“隶书”已被他归于篆体,但其特征是“齐整”,有别于三代之金文大篆及石鼓文等书体,而他笔下的“篆”,则专指大篆。


草、行、篆、隶、楷书,本属于不同的书体,各有不同的书写笔法和外在结构。“以篆为本”究竟作何阐释?对此,曾熙作如下观:


曾熙 行书致杨潜盦札


1

行草与篆隶


对于如何学习行草书,曾熙认为“草书有章草、狂草之分。狂草自右军、大令以来,习者颇多。然非软媚如乡愿,即险怪如符箓。不如章草源出分书,多存古意,且习此者,尚不多见也。又曰习章草者,宜自明人宋仲温入手。仲温遗迹,往往见于碑帖跋尾,可检临也。”这段话中,曾熙所谓“古意”自然是与分书有关,但具体含义是什么?我们不妨来看他对颜真卿行书的评价:“真行以太傅、右军为两大派,然太傅一派,惟王僧虔能得真髓;右军则法乳绵延,极乎唐代之欧虞褚薛,而犹未已。直至颜鲁公出,始以隶、分之用笔,参以篆、籀之结体,雄张茂密,卓然特立。后来苏黄米蔡,殆无一人不祧右军而祖鲁公。斯亦书家一人杰矣。”这段文字既点出了颜真卿行书取法的对象,又对其风格和成就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回头来看,狂草与章草相比较,曾熙之所以反对一上手就学习狂草,是因为容易出现“软媚”“险怪”现象,而“分书”与“古意”的关系,正是颜真卿行书取法别于他人的特征之一,即以“隶、分之用笔”的方式,然后再在此基础上“参以篆、籀之结体”,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取法,颜真卿书法才有“雄张茂密,卓然特立”的风格,而这正是针对“软媚”“险怪”的良药。


颜真卿之外,曾熙还明确指出羲献父子行草成就与篆隶之关系:“右军草书从章出,故尚方;大令以篆变父法,故尚圆。明以来则大令法也。”所谓“尚方”,是说王羲之草书多从章草而出,根据曾熙的观点,章草源出隶书,故而在书写过程中具有隶书特有的波磔笔意;“尚圆”则指用笔中因具备篆书“中锋”用笔而使得点划圆实劲健的特点。“近敦煌石室经卷,见北朝书章草,以证沙简中晋人手札,并可悟南北行草同源之妙。”不仅仅是传世书迹,曾熙还密切关注考古新成就,他从新出土的敦煌经卷中,看到了北朝章草与晋人手札的共通性。虽然此段话曾熙的目的在于论述南北书风的一致性,但从中也能看出他心目中晋人手札(行草书)、章草与隶书的关系。


曾熙 楷书大学节录中堂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2

楷书与篆隶


在论及北碑时,曾熙认为其结构形状本身就与“篆隶”有莫大的关系:“阮云:北朝、魏、齐碑板尚守隶分遗法,其言当矣……可知化隶为真,南北同一辙也……然茅山《天监井栏》字,梁萧侍中《神道碑》额,近出土梁《程虔碑》,皆化隶为真,即羲、献巨镬所留遗也。”除此之外,在这段话中,曾熙传达了另一个重要的观点,那就是同北碑一样,南碑中的楷书亦是同样风格,更重要的是,“羲、献巨镬所留遗也”所代表的二王“法帖”,其中的楷书同样具备相同的意味。一句话,就楷书而言,无论北碑南帖,均有篆隶意味。这一点,曾熙在书论中针对具体的碑帖有如下论述:“东魏多师元常,而以八分参之,盖倡自穆子容,至齐周之间,经生绍之。”“北齐人书浑穆闲雅,其得力于元常之法极多,盖东魏穆子容导其先路矣。”


曾熙论及东魏书风时,点出其风格是在钟繇楷书的基础上,参以八分而成,穆子容是北朝书家,相传《修太公吕望祠碑》为其所书,该碑系正书,带有明显隶书意味。穆子容开风气之先,多受钟繇影响。众所周知,钟繇楷书的一个明显特征便是带有明显的隶意。至于“经生绍之”,则表明不仅仅碑刻具有八分意味,写经体亦不例外。作为碑刻的《好大王碑》也是如此:“《好大王碑》,其骨韵纯是隶法之遗,其时中原文字,南北异势,属在边裔,故守古甚力。”在评价颜真卿书法时,曾熙也提到“颜鲁公笔笔中锋,直接汉分。”针砭唐以来的楷书,曾熙有如此评价:“凡为隶分,皆从楷书蜕,墨卿且不免”,而点出邓石如书法的优于他人之处在于“惟完白能穷究篆势,其气骨颇厚实”。



曾熙 隶书题《严氏三世耄耋图册》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对于楷书的临习,曾熙的学生朱大可曾论及自己的困惑,他说自己临写《龙门》诸品时,点画使转,纤毫不爽,然而神理,终觉不类,不知其故。对此,曾熙答曰“此谓优孟衣冠,得其貌而未得其神也。大凡临书者,始则得其貌,次则得其神,终则遗其貌而取其神。得其貌者,敏者十日,钝者期月,使可收效。得其神者,颇难言之,盖有毕世学之而弗得者矣。若夫遗貌取神,此非卓然成家者,不足语此。”优孟衣冠,外形毕肖,然而终是东施效颦,谬之千里。对于初学楷书,即从魏碑入手,曾熙极为反对,他提到“今人惑于包安吴之说,初学作书,即临魏碑,不知魏碑笔力沉著,多从古篆分隶得来,不于此中下一番功夫,无怪其字字皆卧于纸上也。”“卧”字非常生动地形容了书写时字迹缺乏笔力的特征,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思想,曾熙强调“造像以篆书之法,掠其天机,遂有妙处。倘索形雕写必滞笨无味也”,形似是一个方面,神理气骨更为紧要,具体实践起来,他教学生“先习《毛公鼎》或《散氏盘》,次习《石门颂》,务使笔意坚苍,力透纸背,然后纵之临摹魏碑”。


在曾熙心目中,无论楷书以何种形象与风格出现,但其笔力本于篆隶,也就是说,临楷书之前,需在古篆分隶上下功夫。从这个意义来讲,帖学小楷的写法便与碑刻大字楷书的写法有了相通之处,如他认为“《瘗鹤铭》果出于逸少也。此余写《黄庭经》得之。取《瘗鹤铭》与《黄庭经》合观,体制虽殊,神理不爽。”《瘗鹤铭》为南制,曾熙认为它出于王右军之《黄庭》,这与曾熙“南帖中《黄庭内景经》与《石门铭》同擅纵击之长,安见南北书派判若江河”的观点相呼应。无独有偶,在曾熙的一件临作中,他直接提及王远《石门铭》从《黄庭内景经》出,然非深于齐篆不能得绵远之势。至于小楷的临习,他建议“临小真书,不易精进,以其运指不运腕也。必取各碑方寸之字,拓之至数倍之大,笔酣墨饱,挥洒淋漓,然后腕不悬而自空,力不使而自出矣。”说来说去,还是“力”的问题。



曾熙 行书题张善孖山水人物画册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3

篆隶的次第


曾熙对学书的次第有专门论述,他主张学书当从篆书入手,这样学习的原因,乃是他认为:“以篆笔作分,则分古;以分笔作真,则真雅;以真笔作行,则行劲。”至于篆书的取法对象,曾熙明确指出:求篆必于金。对此,曾熙作如是观:“篆法观于周,止止矣。李斯小篆,惟权量诸刻可窥笔法,然已落隶势。泰山、会稽刻石,世无善本,峄山伪刻更无论矣。汉承秦法,铜器多沿斯书,已流为隶碑额,传世尚多。惟八分法盛行,每以分法为篆,非篆之正宗也……其实作篆不师殷周,犹河不窥星宿。”


曾熙和学生有过一段关于学诗及习书的对话,被问及学诗次第,学生朱大可认为学诗应该“溯之风骚,以探其源,本之汉魏,以树其骨,扬之六朝,以增其华,极之三唐,以立其法;肆之二宋,以穷其变,旁及元明清诸家,以究其委,如是而已。”曾熙据此言及:“夫推言之,学书之道,亦犹是尔。三代鼎彝,古朴奇奥,此三百篇、离骚也。两汉碑志,雄强茂密,此十九首古乐府也。六朝志铭,遒丽精能,此三张、二陆、陶、谢、颜、鲍也。唐碑谨严,宋帖豪放,近人恢奇恣肆,变态百出,此李、杜、韩、白、苏、黄、范、陆、以及湘绮、白香、散原、海藏也。学诗者,必先知其源流,推其条理,然后可以集大成,学书者何独不然!”将书及诗两者相较,曾熙认为书法之本源于三代鼎彝,古朴奇奥,而两汉碑志,雄强茂密,为书法之骨力;至于六朝志铭,遒丽精能,得之华美。而唐碑、宋帖各得谨严、豪放之态,近人书法若能各取所能,必会集得大成。


通过以上梳理,不难看出,无论是行草方面,还是楷书,以及篆隶,曾熙强调“笔力沉著,多从古篆分隶来”,“学书,当先篆,次分”,再进一步“求篆必于金”“作篆不师殷周,犹河不窥星宿”,曾熙就这样将书法各体的“笃守”上溯至“篆书”,并将篆书的取法溯源到三代殷周,最终表现为“以篆为本、求篆于金”的书学观。



曾熙 隶书八言联

居擅吴城山水之胜  画与承旨夫妇并传


曾熙书学观的成因


1

“南北同辙论”的圆融


曾熙“以篆为本”的书学观并非独创,早前包世臣、陈介祺、何绍基、赵之谦等人均有“习碑求之于篆隶”的观点,清末民初,受清代金石学及书风影响,碑学仍在书坛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尊碑贬帖亦有相当的市场,曾熙独辟蹊径,在题跋《清道人节临六朝碑四种第一集》中用洋洋洒洒近七八百字论述了他对于南北书派及碑帖的相关观念:


自仪征阮氏创分南北书派,海内学者多沿其说,熙窃以为惑矣。阮云:北朝、魏、齐碑板尚守隶分遗法,其言当矣。至称传索靖之法,南北划若鸿沟,何以大小爨碑出于晋宋之南徼?可知化隶为真,南北同一辙也。阮云:《瘗鹤铭》与郑道昭山门字相近,但妍态少古法。今焦山石尚在,憬然篆法,以视郑但解分势横衍,则超越远矣。此阮氏之大惑也。阮称北朝瓦当碑额,可以类推,北人长于碑榜,至东晋墓砖,乃云:字迹近篆隶,然出陶匠之手,其无款识。北瓦南砖所同,阮何以知晋必出于陶匠?此之惑之甚者也。晋书、南北史皆唐人所修,阮于北史所称崔悦、卢谌等善隶工草,则信为有家法。右军传中“善隶书为古今之冠”,则疑援史品题,谓世不传右军隶法则可至疑。右军不能隶,大令不解书榜,所谓非惑也,乃谬也。阮即知南朝敕禁立碑,其时学守老庄,高尚清谈,方且以立石饰美为陋,此南朝无碑,羲、献不传今隶。然茅山《天监井栏》字,梁萧侍中《神道碑》额,近出土梁《程虔碑》,皆化隶为真,即羲、献巨镬所留遗也。阮氏持南宋以来展转勾抚,真伪混杂之《阁帖》,几疑江左风流,尽出渡江衣带一帖。何异见今日僧子诵经,即奉为如来法耶?盖南北碑志二爨与中岳灵庙同体,以刚胜;《李洪演造像》与《曹娥》同韵,以柔胜,梁《程虔神道》与《崔敬邕志》同取掠空之势;南帖中《黄庭内景经》与《石门铭》同擅纵击之长,安见南北书派判若江河?近敦煌石室经卷,见北朝书章草,以证沙简中晋人手札,并可悟南北行草同源之妙,惜阮氏不及见也。梅道人以周金作篆,两汉窥六朝,所谓繇昆仑观四渎之到海,每临一碑惊绝海内。共几研廿有四年前,道人尚有南北之见,今则服膺予论。



曾熙 隶书节临《华山碑》册 1903年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曾熙在这段文字中,提出了几个极为重要的观念,并以强有力的证据予以论证。首先,他认为无论南北碑,在风格上均有相通之处,即“化隶为真”;其次,他以《瘗鹤铭》与《郑文公碑》为例,说明二者虽一南一北,但皆“憬然篆法”,否定了阮元认为前者“妍态少古法”的观点,再次表明南北书风有相通之处;再次,阮元以北朝瓦当碑额,推论北人长于碑榜,至于东晋墓砖,认为与北朝瓦当相类,虽字迹近篆隶,然出陶匠之手而非名家之手。对此,曾熙予以批驳,他认为阮元于北史所称崔悦、卢谌等善隶工草,信以为真,但对右军传中“善隶书为古今之冠”却加以怀疑,是对史书的曲意理解;为了批驳阮元之“右军不能隶,大令不解书榜”的观点,曾熙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证,首先,他认为,二王之书碑不传,并非二者不善榜书、篆隶,乃是因为南朝禁碑,遗迹甚少,为人们所不常见;其次,他认为阮元对羲献的误读,乃是囿于阁帖之弊,因为自南宋以来,阁帖翻刻失真,加之真伪混杂,很难看出羲献书法之真面目。为了进一步批判阮元南北书派“判若江河”的观念,曾熙还列举了一系列南北不同书法名品相对比。除碑刻以外,曾熙以新出土的敦煌经卷为例,阐释北朝章草与晋人手札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南北书法不仅楷书在风格上相类,行草书亦有同源之妙。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曾熙论书,并不囿于南北之地域所限,而是从风格出发,进行概括总结,而曾熙“南北同辙”观点的形成,其实是源于他对“力”的推重。



曾熙 行书致谭延闿札(局部) 1929年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2

“笔力论”的贯穿


在曾熙书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观念,那就是“力”。比如他论及学书的方法:“习书如习拳,初习拳者,不足碎瓦砾,习之既久,可以捶磐石。书道亦然。”又比如判断魏碑真伪优劣,曾熙以“语气笔势”“笔力沉著”概之;而从他对历代书家的批评,也能明确看到“力”的地位。如“王右军入木三分,此真书家之铁腕也”“自来师平原,君谟得其皮相而乏骨力”“(吴昌硕)以刻石之腕法入篆,故篆奇”“(翁覃溪)率更不背不叛之臣,小真书颇为可观,方寸以外,即竭蹶矣”“(邓完白)笔力豪横,古今无两”“自思翁敛墨以取势,枯淡以逸神,海内承其流风,矜为董派,而古人苍厚迈往之气,反为书家所诟病。文清(刘墉)出思翁,而能上跻魏晋,力厚骨劲,气苍韵遒,虽道州天才,亦无所取法,盖帖学之大成也。近人师文清丑态百出,而坊刻影本,真赝不分。”


对于何绍基的书法,曾熙曾作如是评价:“皆以篆隶入分,极晚之岁,草篆分行冶为一炉,神龙变化,不可测已,五岭入湘起九嶷,其灵气殆尽输之先生之腕下矣。”与其说这是曾熙对何绍基的评论,还不如说是他对自己一生书艺的概括。


“力”的重要性,在曾熙心目中的地位可窥一斑。正是因为对南北书法以风格观之,再加之对“力”的推重,曾熙在论及书之各体时,“以篆为源”贯穿其书论始终。



曾熙 隶书论书卷 1928年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通过上述几个方面论述,可以看出,曾熙书法转益多师,注重五体的研习,尤其首推篆书,将之视为“诗中之离骚”,曾熙论书主张“南北同辙”,尤其以笔力为核心,从这一点出发,他将书法的五体上溯至古篆。康有为在论及曾熙与何绍基书法时,说道:“农髯与道州为同乡,其八分亦可继美,而其最得力者在《华山》《夏承》,皆圆笔也。由圆笔以下穷南碑,故其行楷各体皆逸,体峻者见气骨,体逸者见性情。所谓阴阳刚柔各有其妙者也。”上述二人说法都很中肯,对于何绍基的书法,曾熙曾作如是评价:“皆以篆隶入分,极晚之岁,草篆分行治为一炉,神龙变化,不可测已,五岭入湘起九嶷,其灵气殆尽输之先生之腕下矣。”与其说这是曾熙对何绍基的评论,还不如说是他对自己一生书艺的概括。


曾熙 楷书节临敬史碑扇面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曾熙 篆书节临散氏盘四条屏 1921年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曾熙 楷书七言联


曾熙 行书赵锡恒先生四十四寿言卷 1922年 选自上海辞书出版社《曾熙书法集》


曾熙 楷书信札 曾迎三藏


曾熙 隶书课徒卷 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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