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颜德馨老师——气血论、痰瘀论

 思考的蚂蚁qq 2016-11-25
郝威威大夫

拜访颜老

 颜德馨老师-气血论、痰瘀论

依次为止善 颜德馨先生 姚乃礼院长

近日上海一行,专程拜访沪上大医颜德馨老先生,先生1920年11月出生,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自1939年以来从事中医内科临床67年,倡导“久病必有瘀”、“怪病必有瘀”的观点,发明“衡法”治则,对中医心脑血管病及疑难杂症具有独到的诊治经验。

先生承袭父业,学问精深。此次拜访受益颇多,对以前看的老先生的文章有了一些印证。先生的学说内涵立足“气血”二字。

颜老父亲颜亦鲁是名医贺季衡的门生,建国后先后担任南京中医学院附院内科主任、江苏省肿瘤防治研究所中医科主任等职务,是全国名老中医之一。行医60余年,潜心研究中医经典理论,讲究“仁风”,对于病家有求必应,曾医治了大量内外妇科疑难重病患者。

知医必先明道。幼时,颜老在父亲的指点下读十三经,从汉儒的章句之学开始到宋儒的义理之学,先懂得师传,再从圣贤经传中寻找心法的学习路径。至颜老12岁时,开始背颂《内经》、《伤寒》等中医古代典籍,午夜一灯,晓窗千字,是习以为常的。那时虽朝夕颂读而能背出,但对于其医理却似懂非懂。当时,西医尚不时兴,治病主要是靠中医药。

每逢父亲临诊,颜老就侍诊一侧,一面看父亲怎样治病,一面帮父亲抄方子,聆听父亲教诲,并且把父亲的方子分门别类地加以整理,内科、儿科、妇科、喉科、外科整理了几十本。颜父对于脾胃学术之研究,造诣尤深。其在理论上倡导“脾胃既为后天之本,又为诸病之源”的观点,认为脾统四脏,脾病可波及四脏,四脏有病,亦波及脾,故临床有心脾、肺脾、肝脾、脾肾同病等病证。在临床上重视健脾益气,扶正法则的运用,常从脾论治,灵活化裁。在用药上也有独到之处,擅发挥“苍白术”等药物功效,燥湿健脾,扶正固本,使湿去脾自健,脾健湿自化,广泛应用于内科杂病。临床遵此,每可应手获效。如此攻读数年有余,熟读了《内经》、《伤寒》、《金匮》等经典原著,颜老逐渐掌握了较为系统的中医理论及临床基本知识,为今后继续学习打好了基础。

在1936年,颜老16岁时,考进了上海中国医学院。从家庭走进学校,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在学校,不但要学习传统中医理论,而且名医荟萃,流派纷呈。颜老随程门雪、徐小圃、秦伯未、盛心如、单养和、费通甫、祝味菊、章次公等中医大家学习,以临床疗效为标志,汲取各家长处,提高了理论认识和临床实践水平。在学习过程中,颜老认为各家各有所长,自成特色,合读则全,分读则偏,但接受在我,应用在我,变化亦在我,应以自身为主体,兼收并蓄,择善而取之,方能学得真谛。

医之为术,学之易而精之难,行之易而知之难,要实现良医济世救人的愿望,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否则只能是一句空话。当时上海名医程门雪、盛心如却被誉为“医之医”,他们读书宏博,学术渊深,经验丰富,乐为青年学子析疑解难。颜老年轻时在诊疗过程中也常遇到一些疾病无法解决,记得曾治一大咯血患者,盈盆盈碗,经投犀角地黄汤而不效,意颇惶惑,思索再三而不得解,遂求教于盛心如。盛先生云:可于方中加生军三钱,当愈。投药果然效如桴鼓。又治一久热不退之患者,汗后遍投攻腑、化浊、育阴等法都不为功,请益盛老,嘱以小柴胡汤加甜茶叶、马鞭草,两剂热退。后将此法用于多例不明原因之发热,皆有效验。一药之师,感德不忘。颜老经“医之医”教导而得益者,尚有石楠叶之治头痛;天竺子、腊梅花、凤凰衣之治小儿百日咳;白茅花蒸豆腐之治大咯血以及附子的振衰救绝等等,沿用至今而不废。数十年来颜老承先贤遗风,乐于课徒,循循善诱,以报先师。

虽然颜老从小崇拜父亲的成就,但通过长期观察发觉父亲的健脾学说不尽完美,父亲认为脾胃为后天之本,亦为诸病之源。但事实上诸多疑难杂证并非源于脾胃而是源于淤血。为了寻找理论依据,颜老和同事曾对565例疑难病症患者进行“甲皱微循环”、“血液流变性”等实验,结果证实这些病人都有血瘀阳性指征,经治疗好转后,实验室指标也相应好转。于是,颜老深感“气为百病之长,血为百病之胎”的临床意义重大,由此提出了“久病必有瘀”、“怪病必有瘀”的新观点,进而提出了“衡法”的治疗法则。
                                                                         止善
                                                                   己丑年乙亥月庚午日
 
附颜先生风采照:

颜德馨老师-气血论、痰瘀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