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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药企被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张宪州 2016-11-25


导读

11月22日,宁夏药监局公布《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表(银川市)》,对13家药企的飞检情况予以通报。

其中宁夏普达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美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普仁康医药有限公司3家药企被收回GSP证书,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宁夏正源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众欣联合康广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九康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浩济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益可思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爱利春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众欣联合德林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众欣联合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康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10家药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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