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规律和性质(0除外) 1.乘法中的一些规律: (1)一个因数不变,另一个因数扩大或缩小若干倍,积也随着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 (2)一个因数扩大若干倍,另一个因数缩小相同的倍数,积不变。 ★(一扩一缩,倍数相同,积不变。) (3)一个非零的数乘小于1的数,积就小于这个数;乘大于1的数,积就大于这个数。 2.除法中的一些规律: (1)除数不变,被除数扩大或缩小若干倍,商也随着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 (2)被除数不变,除数扩大或缩小若干倍,商反而缩小或扩大相同的倍数。 (3)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商不变,这叫做商不变规律。 (4)当被除数不为零时,除数大于1,商反而小于被除数;除数小于1,商反而大于被除数。 3.小数的性质: 小数的末尾添上0或者去掉0,小数的大小不变,这叫做小数的性质。 ★近似数末尾的0不能去掉。 4.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分数值不变,这叫做分数的基本性质。 5.比的基本性质: 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比值不变。这叫做比的基本性质。 6.比例的基本性质: 在比例中,两内项的积等于两外项的积,这叫做比例的基本性质。 八、分数、小数、百分数之间的互化 1.分数化小数的方法是:分子除以分母。 2.小数化分数的方法是:先把小数改写成分母是10、100、1000、……的分数,再约分成最简分数。 3.小数化百分数的方法是:把小数点向右移动两位,同时在后面添上百分号。 4.百分数化小数的方法是:去掉百分号,同时把小数点向左移动两位。 5.分数化百分数的方法是:先把分数化成小数(除不尽的通常保留三位小数),再把小数化成百分数。 ★当分数的分母是100的因数或倍数时,也可以利用分数的基本性质把分数化百分数。 6.百分数化分数的方法是:先把百分数改写成分母是100的分数,再约分成最简分数。。 ★熟记常用的分数、小数、百分数的互化: 1/2=0.5=50% 1/4=0.25=25% 1/8=0.75=75% 1/5=0.2=20% 2/5=0.4=40% 3/5=0.6=60% 4/5=0.8=80% 1/8=0.125=12.5% 3/8=0.375=37.5% 5/8=0.625=62.5% 7/8=0.875=87.5% 1/25=0.04=4% 九、正比例和反比例 1.正比例的意义:两种相关联的量,一种量变化,另一种量也随着变化,如果这两种量相对应的两个数的比例(也就是商)一定,这两种量就叫做成正比例的量,它们的关系叫做正比例关系。 2.反比例的意义:两种相关联的量,一种量变化,另一个量也随着变化,如果这两种量中相对应的两个数的乘积一定,这两种量就叫做成反比例的量,它们的关系叫做反比例关系。 3.正比例和反比例的相同点:都是两种相关联的变化量。 ★不同点:正比例是同扩同缩,比值一定;反比例是一扩一缩,乘积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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