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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女娲文化与民族精神

 东海若水斋 2016-11-27

论女娲文化与民族精神

刘玉堂  易德生


 

 

 

关键字:汉水文化研究 历史文化地理

 

人类对远古时代的记忆无不是从神话和传说开始的。以科学的眼光看来,如果剔去远古神话和传说的神秘、迷信和夸诞的一面,这些神话实质上折射着民族历史(尤其是史前史)的影子,同时也反映了人类在自己的童年时代对世界、自然、人类自身的看法以及对周围一切事物的解释。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上古神话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 ①从思想文化层面上看,神话还反映着某个民族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文化精神。很明显,古希腊神话与中国古神话的差别就很大。中国的上古神话似乎并不十分发达,这可能与儒家不语“怪力乱神”有关。也就是说,远古的神话传说其实也很多,但在儒家强大的价值观的影响下,神话逐渐被历史化、道德化或有意识被淡忘掉了。尽管如此,仍有许多闪耀着深厚文化底蕴、散发着迷人魅力的神话被代代传承下来。这些神话或传说,从深层次上看,实质上都反映了中华民族传承不息的某种最深刻的价值观、思维方式乃至民族精神。尤其是一些优秀的民族精神,为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绵延壮大作出了难以估量的贡献,它们不会因时代的发展而过时,相反,其时代价值会历久弥新。因此,如何更好继承优秀的民族精神,对于我们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女娲造人和补天神话传说的文化底蕴就尤为深厚。②女娲是创造母神和文化英雄,其传说和庙宇全国各地都有,但神话和传说的起源中心很可能在湖北竹山一带。③从历史发展阶段看,女娲时代应是一个创世时代,似乎在新石器时代早期或在母系社会早期,之后才是神农(炎帝)、黄帝时代。长沙子弹库楚帛书是现存先秦时代唯一完整的创世神话记录,其中就提到女娲(也有少数学者不同意“娲” 字的考释)、伏羲,弥足珍贵。④综合考察女娲神话和传说,我们感到其蕴涵有一些优秀的民族精神,仍值得我们发扬光大。具体而言,至少有下面四种精神。

一、造化人类的奉献精神

这里的“造化人类”,指创造人类、化育人类。作为大地女神和母亲神的象征,女娲最大的功绩就在于创造了人类。她创造人类不是为了有所回报,而纯粹是对人类的母爱之心使然。关于造人,古代文献有二说。一是女娲独自造人。《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应劭《风俗通义》说:“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絙泥中,举以为人。”大意是说天地刚开辟的时候,还没有人类。于是女娲发扬母性的奉献精神,开始捏黄土做人。做累了,就顺手拿起一根绳子,沾在黄泥浆里,然后往上一甩,星星点点的黄泥浆也成为了人。二是女娲与其他男性神祗共同造人。《淮南子·说林训》云:“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高诱注:“上骈、桑林皆神名。”

除了这种直接的造人方式外,女娲还有一种“化生万物”的造人模式。《山海经·大荒西经》载:“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或作腹),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晋代郭璞注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即女娲的肠子化成了十个神人。《说文解字》中也说:“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也。”这种“化生万物”形象地反映出女娲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古神话中,这种“化生万物”模式普遍存在。一个神化的英雄死后,往往并不是完全消失,他的躯体或者躯体的一部分会又衍化成新的事物,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奉献自己,造福人类。如根据《绎史》卷一引《五运历年纪》说,开天辟地的盘古,死时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口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逐日的夸父在死后,其手杖变成了郁郁葱葱的邓林,继续造福人类。“化生万物” 的“化”字,非常贴切,使我们感受到女娲母亲般“润物细无声”的造化人类的奉献精神,也正验证了《淮南子·览冥训》对女娲的评价:“不彰其功,不扬其声”。

值得注意的是,女娲造人神话中与“黄土”关系密切。大家知道,土是大地的象征,大地无私奉献,生长万物。处于神话思维“类比”的作用,女娲就自然而然成为大地母神的形象,不但创造人类,还奉献自己,哺育人类。《论衡·顺鼓》记载汉代风俗说:“久雨不霁,则攻社,祭女娲。”《礼记·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阴气也。”“社”是古人祈生殖、祭地母的标志。《淮南子·说山训》高诱注:“江淮谓母为社。”《抱朴子·释滞》也说:“女娲地出。”这些都表明女娲作为母亲神和大地神,以庄稼五谷等养育人类,而且她还是人类繁衍生殖、生生不息的生殖神。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女娲不仅作为造物之神,创造了人类;同时,女娲还是大地母神、生殖之神和土地之神。无论有何种神性,都体现出她造化人类、哺育人类、奉献人类的精神。所以对于人类而言,女娲的功劳非同一般。正如《淮南子·览冥训》所赞誉:“考其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声被后世,光晖重万物。”

女娲这种造化人类的奉献精神,在以后的时代里,逐渐塑造了中华民族一种核心价值观,即强调个体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并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的贡献。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孙中山先生的“天下为公”,无不闪耀着这种精神。

二、为民解忧的民本精神

中国的神话和希腊等神话传说相比,最显著的一点是中国神话非常注重民生,强调务实,有强烈的以人为本的民本精神。这在女娲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人类远古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不仅森林、沼泽密布,毒蛇、猛兽丛生,而且,在现在看来并不很严重的自然灾害,在当时可能就是巨大的对人类的威胁。如果遇到大的洪水、干旱、地震和瘟疫,人们就更加恐惧、惶然了。每当此时,人们大多会膜拜神灵,但同时,必然也会出现一些富于经验和智慧的人物(象“三皇五帝”),这些人物为解除自然灾害,为制服野兽毒虫,为抵抗疫病流行做出了不朽贡献,使原始先民能够生存和发展下来。为了怀念这些英雄,在口耳相传中他们逐渐会被神化,于是成为某种神。女娲作为人类创造的母神,其为民解忧、为民造福的民本精神感人至深。

《淮南子·览冥训》这样生动地描述先民时时会遭遇的巨大灾害:“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这种灾害明显比大禹时代仅仅主要是洪水严重多了:不仅有洪水(“水浩洋而不息”),还有天出现大洞,似乎还要塌下来(“四极废”,“天不兼覆”);同时还有地震(“九州裂”,“ 地不周载”),山林大火蔓延或火山熔浆迸发(“火爁炎而不灭”),凶猛禽兽毒虫肆虐(“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在先民面临这种天崩地裂的巨大自然灾难面前,女娲以无比的智慧和勇气,挺身而出,为民解忧,救民于水火,“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这是一幅真正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拯救苍生的壮烈场景!难怪总有众多文人骚客不断为之吟诗作画。

女娲“炼石补天”、“积灰治水”的神话影响巨大,其为民解忧的民本精神一直为世人所景仰。就官方而言,她不仅被载入正史,在国家祀典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被尊为“三皇”之一;⑤从民间来看,不仅中华大地到处都有其庙宇、陵墓,而且各种有关的节日、庙会也一直传承不辍。⑥

这种民本精神深刻影响了后世。例如,《尚书》提出“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著名“民本”思想。西周更是发展为“明德”、“保民”思想。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民本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季梁主张圣人应“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孔子提出“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荀子更形象地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这些“民本”思想尽管与现代民主思想有所不同,但其为民解忧、关怀民生的民本精神,还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

三、炼石补天的创新精神

中国古代神话格外重视器物的创造发明,并倾向于把这些发明归功于三皇五帝或其属下之类的人。如燧人氏“钻木取火”, 伏羲氏“画八卦”、作瑟,神农氏播百谷、“和药济人”等。把发明创新归在崇高地位的人或神身上,实质上反映了中国人对发明、创新的重视。创造、创新精神在女娲的神话传说中也有突出表现。

前文引《淮南子·览冥训》讲到,当苍天破裂之后, 女娲发挥巨大的创造精神,象炼丹一样用五色石头加以融化合成,用来补苴苍天;后来又怕天会塌下来,便想出一个奇特办法,断大乌龟的足当柱子,顶立四极。为了不让洪水泛滥,她把芦苇烧成灰,用成堆的芦灰来阻止洪水泛滥。

女娲为人间设立了最初的婚姻制度,这是女娲的又一重大创建。罗泌《路史·后纪二》记载:“女娲少佐太昊,祷于神祗,而为女妇正姓氏,职昏因,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判,是曰神媒。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罗苹注引《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行媒始此明矣。”这些记载表明女娲创设了婚姻制度,因为“职昏因,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判”,所以被称为“神媒”,并被祀奉为皋禖之神。女娲成为“媒神”,意味着她根据社会的发展,把远古时代乱婚、群婚改革创新为对偶婚姻,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女娲在音乐上也有创新。《世本·作篇》言“女娲作笙簧。” 《礼记·明堂位》云“女娲之笙簧”,《路史·后纪二》也有类似记载。

女娲的创新精神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得到继承,到了夏商周三代,日益发扬光大。《诗经》说“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周易·系辞》云“日新之谓大业”。《周易·杂卦》说“革,去故也;鼎,取新也”。《礼记·大学》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数千年来,这种创新精神不断激励着炎黄子孙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从而使中华民族能够经历各种挫折而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屹立于世界东方。

四、调适自然的和谐精神

“女娲补天”的故事,说的是在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时候,如天出现大洞,女娲想出办法加以修复。另外在司马贞的《补史记·三皇本纪》和王充的《论衡》中都谈到,共工怒触不周山,造成天地混乱,环境失衡,于是女娲开始进行补救。这些简短的故事其实暗含着某种维护自然平衡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由于女娲神话是上古时代早期历史的反映,所以,这应该是人类同大自然和谐相处思想的萌芽,同时,也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提供了某种神话源头。调适自然、天人合一的和谐精神由此滥觞。

女娲神话还反映着另一种非常重要的和谐,即阴阳和谐。众所周知,汉代大量的画像砖或画像石上有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图,从图上我们可以强烈感到女娲、伏羲神话反映了中国古老的阴阳和谐观念。图象一般的模式是:伏羲一手执圆轮, 为日的象征(因为轮中有金乌);另一手拿规,为天的象征(因为天是圆的)。女娲一手执圆轮, 为月的象征(因为轮中有蟾蜍或桂树),另一手持矩,为地的象征(因为地是方的)。伏羲、女娲这种图象明显表明伏羲代表阳的一面,女娲代表阴的一面,两者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里所说:“天地之阴阳当男女,人之男女当阴阳;阴阳亦可以谓男女,男女亦可以谓阴阳。” 这种阴阳观念可以推广到人与自然,男与女,个人与社会,君与臣等多个方面,也就是说,这些方面都能够做到阴阳和谐。

另外,音乐能够“合和其性”,女娲制笙簧,可能也是想通过音乐的抒情、和谐等作用,来使她创造出的人世能象音乐一样美好和谐。

女娲这种对和谐精神的追求深刻影响了后来的儒家和道家,使两者都有深厚的和谐思想,并形成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之一。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礼记·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老子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42章);又云“知和曰常”(55章)。《庄子·天道》云:“与人和者,为之人乐;与天和者,为之天乐”。这种精神一方面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亦即所谓的“天人合一”;另一方面看重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使中国人讲求和平、中庸、节制及“和而不同”、和衷共济,从而使中华文明能够在历史长河中绵延不绝、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闻一多:《伏羲考》,见《闻一多全集:1册》,三联书店,1964年。

[2]冯天瑜:《上古神话纵横谈》,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

[3]  珂:《中国古代神话》,华夏出版社,2006年。

[4]杨利慧:《女娲的神话与信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5]  微:《神话何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注释: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13页。

[]故事和传说参见《楚辞·天问》、《山海经·大荒西经》、《淮南子·览冥训》、《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义》、《世本·作篇》、《路史·后纪二》等。

[]唐代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五代杜光庭《录异记》、明代徐道《仙山全传》、《康熙字典》等都这样认为。另可参看杨立志,饶春球:《女娲信仰的发源地研究综述》,《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8月,25卷第4期。

[]院文清:《楚帛书与中国创世神话》,楚文化研究会编《楚文化研究论集(第四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

[]参见郑玄注《尚书·中侯敕省图》、《风俗通义·皇霸》引《春秋运斗枢》、《吕氏春秋》高诱注、《文选·东都赋注》引《春秋元命苞》、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等。

[]杨利慧:《女娲的神话与信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作者刘玉堂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易德生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武汉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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