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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阅读|“我不是潘金莲”到底该怎么证明?

 法学小笨笨 2016-11-30

 

文/法驴

本文由微信公众号“法驴”(falvwx)授权无讼阅读发布

 

宋朝时候,有个卖炊饼的叫武大郎,他老婆叫潘金莲,潘金莲和开生药铺子的西门庆勾搭成奸,他俩合谋毒死了武大郎,武大郎的弟弟武松把两个人都杀了,从此人们便用潘金莲形容那些不正经的女人,本故事的主人公叫李雪莲,她说她不是潘金莲,那她是谁?


——《我不是潘金莲》

 

我不是潘金莲,她是李雪莲。


一部电影,或许因为与“潘金莲”牵扯上关系,变得格外让人关注。


一个故事,看似荒诞不经的背后却有着世俗纷扰的“真真假假”。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我不是潘金莲》。


李雪莲被丈夫骗了,两人本来是为了二胎上户口假离婚,结果老公跟别人跑了,把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李雪莲上门理论,前夫大放厥词说:嫁我的时候你是处女吗?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


这下好了,不仅被骗了,还背了个“潘金莲”的黑锅,于是李雪莲决定打官司。


这官司,一路从县城打到市里,从市里打到北京。愣是把芝麻滚成了西瓜,把蚂蚁变成了大象。


 

李雪莲是个思维简单的人,家里是开牛骨汤馆的,家里养了牛,牛点头,她就告状,牛摇头,她就不告,因为她和秦玉河商量离婚时,只有牛在。


而她不仅思维简单还是个十足的法盲!一言不合就上访,而上访了十来年她还是没得到她想要的答案。


如果那个时候李雪莲的身边有一个靠谱律师的话,那么故事发展的情节是否就会不一样?起码在她丈夫污蔑她是“潘金莲”的时候,律师会告诉她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对她进行污蔑并散播已经是侵犯她的名誉了!而且,专业的律师肯定也会在她上访前叮嘱她,不要把离婚案和侮辱名誉案混为一谈!


如果秦玉河逻辑里,


婚前有性生活的女性就是对婚姻不忠的潘金莲,


那婚前有性生活的男性岂不是对婚姻不忠的陈世美?!



“我要法院判定和秦玉河的离婚是假的,然后和他复婚,再和这个畜生离婚”。


电影开局,李雪莲对法官王公道的诉求,让人啼笑皆非。用王公道的话来说就是“吃饱了撑着,没事找事”。


本身在法律面前是没有假离婚的,只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在影片中李雪莲与秦玉河是为了二胎协议离婚,这只是李雪莲自己认为的假离婚,但确实是她与丈夫协议离婚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如果那个时代的李雪莲生活在现在,那么她也许就不会遭遇这些事情,也不需要再为了二胎而去离婚。2015年10月,国家新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而李雪莲完全可以不费周折,直接怀二胎。


《我不是潘金莲》是一个有着喜剧外壳的悲剧,它的内核是悲伤的,冯小刚想用幽默化解苦难。


有人说《我不是潘金莲》是《秋菊打官司》2.0版本,同样的农村妇女,同样的一股轴劲,同样的层层打官司!如果他们都生活在这个时代,那么也许他们只要拿起手机,有问题直接咨询律师,就可以解决,或许就不存在这么多的感伤了吧。


一个法盲用了十年的时间上访,结果还是一名法盲!

 

编排/卢明亮

责编/连哲 微信号:hcja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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