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 日 周 四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有关规定,我行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账户限量——'钱袋'有保障 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客户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同时,我行将对同一客户开户数量较多及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等情况进行核实,对于无法确认合理性的,将暂停账户非柜面交易。 2.失信企业——开户难难难! 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我行核实发现存在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等异常情况的单位,我行将为其拒绝开户。 3.核实身份——做安全护航卫士 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银行账户,我行将暂停该账户全部业务及开户人在我行其他账户的非柜面业务权限,并通知涉案账户开户人到我行柜面重新核实身份;开户人请携带相关证照/身份证件于3日内至我行网点柜面核实身份,我行核实身份信息及账户开立意愿无误后,可恢复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账户柜面业务。 4.非本人用卡—严惩不贷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以及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 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我行将在5年内暂停其现有银行账户的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为其新开立账户。 5.“僵尸”户——柜面需核实 对于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单位/个人账户,我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如需恢复,请携带相关证照/身份证件到我行柜面办理身份核实。 6.账户被“冒用”——办理销户更安全 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请您根据需要及时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如发现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开户的,请立即携带身份证件至我行柜面,并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和同意销户的声明,我行将为您办理销户。 7.转账“后悔”——24小时内可追回 您通过自助机具办理我行账户向非同名账户转账业务时,我行在受理24小时后为您办理资金转账,您可在24小时内向我行申请撤销转账。 8.转账灵活——多种方式任您选 我行将为您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您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后办理。 9.金额设限——渠道修改新招数 我行将对单位/个人客户非柜面转账实行限额控制,您可根据风险控制需要,在各渠道修改限额。 10.大额提醒——安全认证再转账 单位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超过30万元的,我行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客户确认后方可转账。 郑重提示 我行在核实账户开户人身份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开户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开户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 请您关注上述业务规则变化,并提前做好安排,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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