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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南明弘光政权不是“小朝廷”

 邓超越梦想 2016-12-03

很多时候,很多人把大明王朝定位始于公元1368年,亡于1644年。我认为是不妥的。

明朝正宗之后,崇祯帝自缢殉国。

同年,明朝宗室在江南建立了南明,随后清朝趁乱入关,击败大顺、大西、南明诸政权,直到1662年永历帝被杀,南明才算灭亡。

1683年清军攻占台湾后,延平王郑克塽降清,宁靖王朱术桂自杀殉国,明朔才始亡。

众所周知,崇祯帝朱由检在煤山自缢。清军入主中原,明朝宗室及文武大臣大多逃亡南方,还据有淮河以南的半壁江山抵抗清兵,其中包括了弘光政权、鲁王监国、隆武政权、绍武政权、永历政权及明郑时期。

台湾明郑那段且不多讲。但1644年后的南明弘光政权,远非世人所认为的“南明小朝廷”。

史料记载,公元1644年崇祯帝殉国后,福王朱由崧监国于南京,后即皇帝位,改元弘光。

当时的地域分布是这样的:除冀、鲁、晋、陕及河南北部落在满清手里面,当时的大半个中国仍处弘光朝怀抱。

为什么说南明弘光政权不是“小朝廷”

南明政权

可以说整个黄河以南的统治已经覆盖,起于河南南部、苏皖北部,直到赣、浙、闽、粤、桂、滇、黔等地域都是保存完整的。即便当时的四川和湖广地区,动乱不堪,统治鞭长莫及。但从史料来看,当时也是建制犹存、官吏俱各在任。

即便也是昙花一现,但当时仍属于明朝。

如此,将南明弘光政权说成是什么“小朝廷”,实则谬论。

那么,我为什么说南明南明不是“小朝廷”不是“小朝廷”?

是有根据的,我们不妨来看:

公元1644年(甲申年)3月,李自成李自成攻克北京,崇祯皇帝煤山自尽。

公元1644年(甲申年)5月(实则未到5月),满清摄政王多尔衮由吴三桂导引入了北京城,李自成仓皇西逃。

这两个事儿,无论是历来的史家、教科书或辞书,都给了一个最终的结果:明朝灭亡。

如果把事儿再捋细了讲,是这样的:

公元1644年(甲申年)3月19日清晨,崇祯自缢于煤山;

公元1644年(甲申年)3月19日北京全城彻底告破。

明朝没有亡。此时的大明王朝经历了43天的无君状况。

公元1644年(甲申年)5月3日,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宣布监国,12天后即皇帝位,年号弘光。就这样,以史可法(稍后改马士英)为首的新政府,随之受命、履任。

那说明了什么事情呢?

北京城的明庭已然入了满清,但明朝的系统并未因崇祯殉国而死机、崩溃。而是在崇祯殉国43日后,崇祯殉国。崇祯的死根本不曾让明朝的钟摆停摆,它运转自如。

更何况,当时弘光皇帝朱由崧所建的南明弘光政权,无论是地域还是机构运作都是未曾停歇。

即便是昙花一现,但总不能否认他的合法性。因为从道理上说,如果认崇祯是明朝的合法皇帝,便无任何理由否定弘光皇帝的同样地位。

但事实上,我们诸多史著却执意在崇祯后面画上句号,将朱由崧的存在抹去,给了他一个“小朝廷”的帽子。

实为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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