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委托协议签约仪式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这标志着在全区正式启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惠及全区1800万人。 个人无需缴费发生意外要在24小时内报案今后,具有新疆户籍的居民、参加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居民和援疆工作人员,如果发生意外身故、伤残或住院医疗等,除了正常社保报销外,还能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每人年度最高赔付6.68万元。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 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但是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门急诊和住院的进行赔付。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自杀、自残、打架斗欧等)、美容整形、身体缺陷矫正、酒驾、吸毒、战争等原因免于赔付。 2、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该怎么做? 24小时之内拨打六家保险公司任意一家报案电话,当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结束后,带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报销票据。 3、除了这些,还需要带什么证件吗? 属新疆户籍的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非新疆户籍的提供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和身份证、援疆工作人员由当地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和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赔付。 4、有哪些受委托的商业保险公司?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主导,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程序,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六家商业保险公司共同经营管理人身意外保险。 大家不用担心,这些保险公司会接到被保险人手续完备的索赔申请后会及时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赔付完毕或完成赔付手续。
本期编辑:潘仕艺 初 审:靳如涛 终 审:马颜峰 播放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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