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携带以下材料到房屋属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国有土地范围内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登记(1-5必选,6-10可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档案,收经档案查询部门确认的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原件; 4.遗失声明原件; 5.宗地图、房屋平面图,收原件;6.不动产权证书(若有,含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共有证),收原件; 7.抵押权人同意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的书面证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收原件; 8.不动产被限制查封的提交同意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的书面证明(限制查封文书的有关单位出具),收原件; 9.若不动产的地址已经发生变更的,可以自行提供地址变更证明文件(如居委会地址证明原件),不提供时按原地址登记。(若抵押或查封的不动产登记必须经得抵押或查封部门同意才能变更。) 10.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费用原则上只收工本费,具体数目由当地相关部门确定。 在日常的生活中,当事人常用假房产证和挂失的房产证进行民间借贷活动。 出借方把拿到当事人的房产证当作抵押权的设定,把占有当事人的房产证当作拥有了抵押权,实际上抵押权的生效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贷款人才就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房产证是挂失的情况下,贷款人会因债权得不到履行并且实际上没有抵押权而蒙受损失。 由此可见,挂失的房产证之所以能够用来行骗,根本原因不在于手段有多高明,而在于受骗者不懂得房产证 的性质与作用以及房地产交易的法律规则。 由于登记时房地产交易的必经程序,查阅登记簿是必须的并且也不额外增加交易成本,如果在房地产交易时,只要去登记机关查阅一下登记簿,挂失的房产证便无可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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