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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见闻

 江海报览 2016-12-05


“我是第一批在惠农互助社担保贷款的人。”3年前,浙江省龙泉市花桥村村民马上德通过村里的互助担保组织,用自家林地承包权在银行抵押贷款10万元,投入到木材加工生产中,赚到了第一桶金10万元。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不仅林地变成了抵押物,而且贷款隔日到账。“3年陆陆续续赚了50万元,10万元给老婆去做理财,10万元买个小车,剩下的30万元准备投资村里的生态农业项目。”马上德在向记者讲述自己致富规划时,兴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从过去“守着青山过穷日”,到如今“活了林权、富了林农、绿了群山”。林权抵押贷款让林权证变成了“绿色信用卡”,让农民手中的资源变成实实在在的资本。


  

完善基础工作


  龙泉所在的丽水市,拥有浙江省最大的林区。全市林地面积2193万亩,约占浙江省的四分之一,森林覆盖率达80.79%,森林总蓄积量约为8000万立方米,素有“浙南林海”之称。

  在这里,林木就是百姓手中最大的资源。

  以每亩山林价值1000元计算,理论上能够盘活的资产总量超过210亿元。然而,受法律制约,一直以来,这片绿色资产长期沉睡——没钱开发,无法规模化种植,农民只能小户种植,维持基本生活。

  怎么让林地活起来?是不是只有“砍树换钱”这一条老路可走?

  为了让2000多万亩“沉睡”的森林资源成为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2006年,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指导下,人行丽水中支会同林业部门率先启动试点,将金融创新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以“多平台建设、多品种覆盖、多政策推动”的方式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为保障林权抵押贷款可持续发展,人行丽水中支在制度建设、政策保障、信用环境等方面率先打好基础。例如,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行政村信用评级全覆盖,自主研发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全市农户信用信息纳入数据库。再如,推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业务考核等政策措施到位,激发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

  同时,根据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推动当地林业部门建立“三中心一机构”,将前期林权确认、登记、变更、备案,收集和发布林权流转交易供求情况、市场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组织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招标挂牌拍卖等交易工作以及资源资产调查评价,林权抵押、收储管理等,纳入一个体系中,完善林权抵押的基础工作。


建立担保机制

  

  不过,商业银行依旧会有很多担忧。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行长孔祖根发现,银行作为贷款环节中的主体,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一味要求银行放贷款,难免有违市场原则,“林权证在银行手里实际上是很难处理的。”他道出了关键要点,“不仅林木砍伐有指标限制,交易流转处置也有很多现实障碍。”

  为解除这些后顾之忧,丽水开始在担保层面下工夫。

  事实上,上述“三中心一机构”中的森林资源资产收储中心,就是在借款时提前介入担保,约定一旦发生贷款不良,先由收储中心代偿,并将抵押林权收储慢慢处置。这样一来,金融机构就能够将不良贷款及时化解,不影响后期贷款的发放。但是,由政府出资的收储中心规模有限,随着贷款不断扩张,财政资金难免出现困难。同时,收储中心是设立在林业部门的机构,只针对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不利于下一步土地农房等抵押工作的进行。

  基于此,丽水又建立了四个层次的担保体系,包括由政府出资的涉农担保公司、商业融资担保公司、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发起的合作性担保组织以及村级互助担保组织等,创新更多市场主体进行多层次的担保服务。

  孔祖根表示,村级互助担保组织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而这也是花桥村村民马上德能够快速通过林权抵押获得贷款的原因所在。通过设立村级互助担保组织,以“产权+村级担保”形式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有效发挥村集体资产可在村内流转、村干部对抵押物资产价值信息对称的优势,在规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法律障碍、解决不良贷款处置难问题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银行都非常愿意和这些村合作,有了村级担保,突破了法律上处置难的障碍。”

  花桥村村长郑自友告诉记者:“以前村民贷款互相担保,要给别人担风险,谁也不愿意。而且状况差不多的人才会互相担保,实际上没几个人能通过担保获得贷款。”而花桥村的村级互助担保组织则将村民自愿筹资的80万元作为贷款担保保证金存入农信社,实行封闭运行,农信社按照不高于担保金10倍额度向农户发放贷款。截至目前,花桥村惠农担保合作社已累计为农户担保贷款230笔、1838万元,平均每笔7.9万元。

  担保环节不仅帮助农户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融资成本也随之下降。据龙泉市农信联社理事长宋武龙介绍,农信社发放由“惠农担保合作社”提供担保的贷款,结合农户信用等级等情况实行优惠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8%执行,比其他农户担保贷款少上浮了100%以上。

  据了解,截至2016年10月末,丽水市已组建财政性出资的涉农担保组织3家,财政出资1.5亿元;行业协会担保组织9家;商业性担保公司20家;建立村级组织担保170家,累计为农户提供担保8.2亿元。


丽水模式见成效

  

  给市场主体创造有更大发挥空间的良好环境,是丽水林权抵押贷款持续多年并助农惠农的重要原因,也是自2006年开始的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的重要基石。孔祖根感慨,服务“三农”,单靠财政远远不够,一方面财政没有信用放大功能,另一方面政府的负担也会很大,总体来说很难具有可持续性,必须让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作为企业,本质上存在着服务 ‘三农’风险大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之间的冲突。这种矛盾,需要政府机构来消弭。从丽水的经验来看,就是由各级地方政府配合搭建一系列平台来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环境、信用环境、物理网点、法治环境等,从而降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成本。”

  在这样的理念之上,丽水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10月末,当地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169.7亿元,余额52.6亿元,总量居浙江第一,累计惠及林农20余万人。与此同时,林业行业总产值增加了260亿元,增幅265%;农村居民人均林业纯收入增加了3043元,增幅260%。林权抵押贷款解决了“三农”发展中有效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资金瓶颈问题,有效促进了“三农”发展和农民增收。

  记者了解到,在人民银行丽水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推动之下,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质量大大提高。据悉,当地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仅为0.13%,成为金融机构最优质的资产。目前,全市25家金融机构全部参与了林权抵押贷款。当地人感慨,林权证变成了农民手中可以变现的财产。

  目前,林权抵押的丽水模式,得到了各方肯定。2009年,人民银行牵头财政部、银监会、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联合在丽水召开了“全国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现场会”,推广丽水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经验,并在丽水现场讨论制定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国全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丽水林权抵押贷款经验由此走向更多的地方。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847亿元。11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强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推广 ‘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和 ‘企业申请、部门推荐、银行审批’”运行机制。

  孔祖根告诉记者,在目前阶段,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政府部门主要还在培育包括林权在内的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的市场。随着这个市场越来越成熟,政府的角色将逐步弱化,让趋于完善的市场元素更多发挥作用。





作者:张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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