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一市民通过电话为爱车投保车险,但他在投保时只关注了价格却忽略了很多细节,结果后来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却一分钱都没有赔付。 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毕瑞介绍,无论是电话投保还是网络投保,市民在投保时不能一味图便宜,一些“陷阱”一定要多注意。 一些电话车险公司或网络车险公司,为了以低价吸引客户,会按照不足额保险报价,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隐患。 比如,客户花了10万元买的新车,一些电话车险公司或网络车险公司会按照8万甚至更低的金额来核算这辆车的保险。10万元和8万元的价值在相同保险项下,核算保费时肯定是8万元的更便宜。但是一旦车辆整体损毁,保险公司只会按8万元的保额来理赔,最终受损的还是车主自己。 以第三者责任险来举例,如果在4S店或保险代理点买保险的话,对方通常会推荐车主把第三者责任险保到20万元至30万元左右。这样一来,再加上交强险赔付的12万元,就能达到32万元至42万元左右。车主万一遇到大的人员伤亡事故,这笔钱基本可以满足赔偿需求。 而有的电话车险公司或网络车险公司,在给客户核算第三者责任险时会按照10万元的保额来核算,这样一来在保费上自然要便宜不少,但一旦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即使加上交强险的12万元,最多也就赔偿22万元左右,其余部分车主只能自己掏腰包去赔偿巨额赔款了。 提前问清特约条款有哪些。一些保险公司会在特约条款中加入“指定驾驶员”或“指定行驶区域”这两项内容,所谓指定驾驶员,顾名思义就是要求投保人指定1至2名驾驶员,只要投保人认可这项特约条款,保费一般会便宜10%至15%。但是,一旦指定了驾驶员,其他人再开这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投保人上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也可能不会赔付。 与之类似,“指定行驶区域”会规定投保人开车的驾驶范围,比如:约定保险范围只是天津市,那保费价格自然会下降,但一旦投保人开车去外地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那这种情况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了。 有的保险公司在推销产品时,会故意夸大自己产品的价格优势,有意隐瞒不向投保人介绍特约条款及其内容,所以车主在通过电话或网络购买保险前一定要问清楚。 这样的便宜可真是不能贪,大家一定要注意!
问津记者 胡智伟 问津编辑 杨紫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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