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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造吧?—— 氟尿嘧啶类药物心脏毒性的国人数据

 我星寂寞 2016-12-10

来源:肿瘤资讯

2016年11月18 下午13点-19日,第一届中国肿瘤心脏病学会议正式召开!本次大会由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心血管病医院等主办,大会最大亮点是,首次在国内联合心血管病学和肿瘤学的众多院士共同参与。在他们的共同倡议和支持下,汇聚了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包括相关放疗科,血液科,影像科,心外科,心内科等多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见证此次学术盛宴!


近年来,肿瘤药物所致心脏毒性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2012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发布欧洲化疗、放疗及靶向药物所致的心脏毒性临床实践指南;美国MD Anderson癌症中心、Sloan-Kettering癌症中心及欧洲肿瘤研究所等几大肿瘤专科治疗中心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心脏病学单元,以应对肿瘤药物所致心脏毒性;肿瘤心脏病学(Onco-cardiology)学科也应运而生。


正如专家们所说:这门新的学科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对于肿瘤科,心脏科的发展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肿瘤科,心脏科这两股力量的汇合,将会汇成强大的洪流,给病人带来福音!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常见化疗药物氟尿嘧啶类药物心脏毒性的临床研究数据,目前大部分集中在国外人群中,几乎没有中国人群的大样本研究。为评估中国肿瘤患者使用氟尿嘧啶类药物治疗时心脏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其风险因素,2013年 11月至 2015年 12月,CSCO副秘书长,CSCO青委会主任委员,中山大学肿瘤医院陈功教授,作为本次研究PI,牵头来自全国 14家中心的结直肠癌领域专家在我国人群中开展了一项源于氟尿嘧啶类药物心脏不良事件的前瞻性观察研究。




本次大会专家就此研究结果,做了汇报性的总结报告。现整理报告内容与专家学者们共享:


研究背景


抗肿瘤药物可引起可逆的或(和)不可逆的心脏损伤或(和)血管损伤。根据其毒性引起的损伤是否可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Ⅰ型和Ⅱ型。引起Ⅰ类心脏毒性的抗肿瘤药会影响患者的长期生存治疗,是不可逆的。常见化疗药物蒽环类药物和氟尿嘧啶类药物所致心脏毒性为Ⅰ型不可逆的心脏毒性。


一项纳入30项研究的最新综述结果显示,5氟尿嘧啶(5-FU)心脏毒性的发生率为0~20%,卡培他滨心脏毒性的发生率为3%~35%;最常见的症状为胸痛(0~18.6%),其次是心悸(0~23.1%)、呼吸困难(0~7.6%)和低血压(0~6%)。相关危险因素为合并心脏疾病、持续滴注及联用顺铂。


由于纳入标准、研究方法等不同,国外氟尿嘧啶心脏毒性研究结果有较大的区别:当研究纳入有心脏病病史、高血压等心血管风险因素的患者时,发生率为15%~34.6%;当纳入标准排除有心脏病病史、高血压等心血管风险因素的患者时,发生率下降至<>


对于氟尿嘧啶类药物产生心脏毒性后的相关治疗,国外研究推荐以下五种应对方式:①停药;②服用硝酸甘油;③启动心电监护及心功能监测;④心脏监护病房(CCU)监护至少72小时;⑤换用其他类型的治疗药物,如雷替曲塞。


为探寻中国人群中氟尿嘧啶所致心脏毒性的发生率、明确其危险因素,开展了这项研究。


研究方案


这是一项前瞻性、开放、多中心研究,共入组527例受试者。入组标准为:年龄≥18岁;经组织或者细胞病理学证实为实体瘤(结直肠癌、胃癌、乳腺癌、食管癌、头颈部肿瘤)患者;拟使用氟尿嘧啶类药物进行(推注/持续输注5-FU,5-FU联合奥沙利铂/顺铂/伊立替康,单药卡培他滨,卡培他滨联合奥沙利铂/顺铂)化疗或者氟尿嘧啶类药物联合放疗用于一线或者辅助治疗;可以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联合使用分子靶向药物进行治疗。患者入组后至少完成4个周期治疗(因出现心脏毒性更换治疗方案的除外),本研究一直观察到一线或者辅助治疗结束后28天。


基线观察指标为受试者基本信息、现病史和基础疾病、既往治疗、实验室检查结果。试验过程中的观察指标包括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指标、采取措施及转归、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及与观察药物的关系判断。患者完成治疗后需观察至治疗结束后28天。


基线情况如下:受试者中有348例为男性,179 例为女性;年龄为57 岁;379例临床诊断为结直肠癌,123例胃癌,16例头颈部肿瘤,6例食管癌;249例(47.32%)为Ⅲ期,153例(29.03%)为Ⅳ期,105 例(19.92%)为Ⅱ期,2 例(0.38%)为Ⅰ期。其中,415例既往接受过手术治疗,118例接受过化疗,以氟尿嘧啶类药物为主(87.29%),化疗周期多为1~4周期(63.56%)。32例接受过放疗,26例接受过化疗+放疗。


在纳入研究的患者中使用以5-FU为基础化疗方案(FOLFOX、FOLFIRI或其他含5-FU的化疗方案)的患者有196例,使用以卡培他滨为基础化疗方案(CAPOX、单药卡培他滨或其他含卡培他滨方案)的患者有331例。其中化疗周期为1~4周期的患者占37.19%,5~8周期的患者占50.86%,有6.65%的患者接受了9周期及以上的化疗;4.17%的受试者接受化疗合并放疗的治疗。


心脏不良事件由2位心内科专家结合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独立判断。其中实验室检查包括:①心电图;②心肌酶谱检查;③肌钙蛋白/超敏肌钙蛋白、脑钠肽(BNP);④超声心动图。如临床症状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应及时复查并做出相关性判断。


研究结果


研究显示,中国氟尿嘧啶新发生心脏毒性事件总发生率为30.6%;5-FU所致心脏毒性事件发生率为25%;卡培他滨所致心脏毒性事件发生率为33.84%(图1)。其中20.87%为心律失常,19.92%为缺血性改变,3.8%为心衰,1.14%为心肌梗死。

 
图1:中国氟尿嘧啶心脏毒性发生率

 

研究结果同时显示,氟尿嘧啶类药物心脏不良事件可发生于治疗的任意周期,多数发生于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中。对于用药后不良事件的处理和转归统计显示,74%以上经历心脏不良事件的患者未得到合理的处理,至随访结束时仍有27.33%的患者未转归。

单因素分析显示,既往糖尿病、既往化疗史、既往化疗合并放疗史、化疗合并放疗因素对心脏不良事件的影响无统计学意义。然而,既往高血压、心脏病病史和不同的化疗方案对心脏不良事件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



图2:不良事件影响因素分层分析(1)

 


图3:不良事件影响因素分层分析(2)



图4:不良事件发生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以是否发生心脏不良事件作为因变量,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临床分期、既往是否患有心脏病、既往是否患有高血压、化疗方案、化疗周期等为自变量作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既往心脏病、既往高血压、化疗方案、化疗周期有统计学意义,是发生氟尿嘧啶心脏不良事件的危险因素。其中,既往心脏病患者发生几率是无心脏病史的15.4倍;既往高血压患者发生几率是无高血压史的1.7倍;卡培他滨组发生几率是5-FU组的2.1倍;化疗周期每增加3周期,发生几率是原来的1.1倍。


总结


在我国使用氟尿嘧啶类药物治疗的肿瘤患者中,心脏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30.55%,5-FU组为25%,卡培他滨组为33.84%;其中心肌梗死、心衰、缺血性改变和心律失常发生率分别为1.14%、3.80%、19.92%和20.87%。而既往心脏病史、伴有高血压病、化疗方案和化疗周期为氟尿嘧啶类药物治疗患者发生心脏不良事件的危险因素。


此外,数据分析显示,本研究的发生率与国外前瞻性研究结果相似(纳入了有基础疾病和高血压等心血管风险因素患者),而从该前瞻性研究来看氟尿嘧啶类药物所致心脏毒性的发生率比临床预期的更高。当然,本研究仅明确了氟尿嘧啶类药物心脏不良事件的风险因素,并没有分析其具体权重及具体指标的临界值,而这一方向值得进一步探寻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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