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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樨71 说民法

 太乙ocwfrzeutj 2016-12-11
    我不是学政法的,只是在参加专利培训班时,听过一位专家讲的《民法通则》简略的课。现在,网上有关《民法总则》的文章多了起来。特别是看到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范忠信教授在专访中谈《国应该怎样对待家?》,说:“家”先于国,重于国。中国近百年的“法律西化”运动,在对待家庭或亲属组织的问题上,严重矫枉过正。既背离民族法律传统,又抛却移植法制精华。

    对此,我表示认同。
    为此,我摘录秦以前的一些文化精华和当今学者的一些作品如下。
    《周书·周官》:
  “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其尔典常作之师,无以利口乱厥官。蓄疑败谋,怠忽荒政,不学墙面,莅事惟烦。戒尔卿士,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惟克果断,乃罔后艰。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恭俭惟德,无载尔伪。
  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厖。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匪其人,惟尔不任。”
    《礼记·礼运》: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孟子》: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墨子·兼爱上》:
    “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比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
    《墨子·兼爱中》: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众必劫寡,富必侮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
    《墨子·兼爱下》: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当今之时,天下之害,孰为大?曰:若大国之攻小国,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敖贱,此天下之害也。”
    “今吾将正求与天下之利而取之,以兼为正。是以聪耳明目相与视听乎,是以股肱毕强相为动宰乎不,而有道肆相教诲,是以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今唯毋以兼为正,即若其利也。”

    电视连续剧《东周列国》主题歌    乔羽作祠《黎民百姓长久》:
    “从今天看昨天,说英雄论好汉;从昨天到今天,故往今来故事一串串。也许你会觉得酷烈,也许你会觉得冥顽,也许你会觉得昏暗,也许你会觉得壮观。
    啊!说一千,道一万,人心要比天地宽。说一千,道一万,人心要比天地宽。
    黎民百姓长久,功名利禄短暂。一部青史等闲看。
    黎民百姓长久,功名利禄短暂。一部青史等闲看。啊!”

    恩斯特·马赫《认识与谬误》的中文译者李醒民为译著写了一篇导读文章《马赫:“周末猎手”的智力“漫游”》,文中最后他写道:
    “在学术界和思想界,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之类的事也屡见不鲜。真正的学人势单力薄,回天乏力,也只能操守自持,独善其身。因为他们深知,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心灵的荒芜和精神的苍白;因为他们明白,虚誉是短命的,政治是暂时的,而思想是长久的,逻辑是永恒的。如此而已,岂有它哉!”(1998年)

    对照古今的说法,我认为应该把《民法》当作母法,统率《宪法》。因为政治是暂时的,黎民百姓是长久的。即使国家亡了,人民还在,几千年来,我们有很多次被外族相灭,抗日战争中,我们大半地区沦陷,民众成为亡国奴,却一直在坚持抗日斗争。即使是朝代更替,总会有不同的法典,就是同一朝代、同一皇帝也会有不同的法典。而且在末期时均不会讲什么法制,往往先于民众向入侵者屈膝投降。所以,我们应该用民法来约束宪法,防止发生这种不顾民众死活的不法事件发生。不再发生像文革那样的运动重演。同时确认“家”,就要允许家里有兄弟姐妹,不能允许什么“国策”的计生政策。
(201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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