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十四 何焱林 阎文 第十五左传国语引逸书皆今有 左氏春秋内传引诗者一百五十六,引逸诗者十,引书者二十一,引逸书者三十三。外传引诗者二十二,引逸诗者一,引书者四,引逸书者十。盖三百篇见存,故诗之逸自少,古书放阙既多,而书之逸自倍于诗也何?梅氏二十五篇出,向韦杜二氏所谓逸书者,皆历历具在,其终为逸书者,仅昭十四年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一则而已,夫书未经孔子所删,不知凡几,及删成百篇,未为伏生所传诵尚六十九篇,其逸多至如此,岂左氏于数百载前逆知后有二十五篇而所引必出于此耶?抑(北)此二十五篇援左氏以为重,取左氏以为料,规摩左氏以为文辞,而凡所引遂莫之或遗耶,此又一大破绽也。 按左氏所引诗皆指其成句者,若他篇名章名与其人自作诗尚不在此数。何以为自作诗?隐元年大隧之中,其乐融融也。庄公自作诗也。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武姜自作诗也。僖五年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士蔿自作诗也,至昭十二年,祭公谋父作祈昭之诗乃子翬(?)所引,非自作,例故入于逸诗中,周语武王支之诗亦然。 又按:左氏所引书定四年有伯禽以命鲁公,又唐诰以命唐叔,伯禽唐诰皆逸书篇名,并不见今百篇序中,则知古逸多矣。 何按: 阎氏此条,正好说明,不是《书》抄《左氏》,恰是《左氏》抄《书》,今将《左氏》上大致能找到之《书》语列于下: 庄八年:《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大禹谟》) 僖五年:《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蔡仲之命》) 《周书》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君陈》) 《周书》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旅獒》作“人不易物,惟德其物。”) 僖二十四年:《书》曰:地平天成。(《大禹谟》) 文七年:《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大禹谟》“勿使坏”作“俾无坏”。) 成十六年:《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五子之歌》) 襄四年:《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五子之歌》) 襄五年:《夏书》曰:成允成功。(《大禹谟》) 襄十一年:《书》曰:居安思危。(《周官》作“居宠思危。”) 襄十四年:《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工执艺事以谏。(《胤征》) 襄十四年: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仲虺之诰》) 襄二十一年:《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大禹谟》) 襄二十一年:《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胤征》“勋”作“训”) 襄二十五年:《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蔡仲之命》作“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不惟厥终,终以困穷。”) 襄二十六年:逸《诗》辔之柔矣(《逸周书·太子晋解》) 襄二十六年:《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大禹谟》) 襄三十年:子皮曰:《仲虺之志》云:“乱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国之利也。”(《仲虺之诰》作“兼弱攻昧,取乱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 襄三十一年:《大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泰誓》上) 昭六年:《书》曰:“圣作则”。(《大诰》作“大圣作则。”) 昭十年:《书》曰:“欲败度,纵败礼”(《太甲》中) 昭十年:子皮尽用其币,归,谓子羽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正义》曰:《尚书·说命》云:“‘非知之艰,行之惟艰。’此言出彼意也。”) 昭十四年:《夏书》曰:昏、墨、贼,杀。(逸《书》皋陶之刑也。此不见于今《书》) 昭十七年:《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胤征》作“辰弗集于房””) 哀六年:《夏书》曰:惟彼陶唐,帅彼天常。(《五子之歌》第三章作“惟彼陶唐,有此冀方。”) 哀十八年:《夏书》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龟。(《大禹谟》作“官占,惟先蔽志,昆命于元龟。”) 上列不完全搜索,加上《左氏》称为《周书》,实《逸周书》,及不见于今《书》之“昏、墨、贼,杀”已二十六条,超过阎氏所谓引“《书》二十一”。 阎氏之说,仍为“原罪推定”,仍以《古文尚书》伪为其前提。即以《左传》论,其引《书语》前后亦不一致。如: 襄十四年,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仲虺之诰》作:“佑贤辅德,显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乱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 襄三十年:子皮曰:《仲虺之志》云:“乱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国之利也。”(今《书》无《仲虺之志》) 何句为《书》语原文?录者当录何句?说明《左氏》也非照《书》直录,而是凭记忆,想当然。 征之《春秋三传》,公羊、谷梁不引《书》说经,无论今、古;左氏引《书》文则达数十处。 《左传》历来疑其非《春秋》经传者多,晋王接称:“接常谓《左氏》辞义赡富,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唐赵匡疑《左传》非左丘明作。宋人林栗称:“《左传》凡言‘君子曰’是刘歆之辞。”清刘逢禄、皮锡瑞认其为独立史书,刘认为其与国语有深厚渊源。近人康有为则认其为刘歆伪作。 说刘歆伪作《左传》则过,但刘歆涉足《左传》颇深。西汉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歆受诏与其父刘向领校“中秘书”,负责整理校订国家所藏典籍,歆自此有机会涉猎中秘所藏大量书籍,特别当时未立于学官之《古文尚书》及《左传》等。史称其对古文《左氏传》“大好之。”并重新整理《左氏春秋》,平帝时推立《古文尚书》,《左氏春秋》于学官,刘歆居功甚伟。如果“君子曰”实刘歆曰,则不能绝对排除刘歆在整理《左氏春秋》时,或引用《书》语以佐其说。《左传》引《诗》、《书》内容多便不难理解。 刘氏引《书》与前人引文一样,多凭记忆,而未详校,如如襄十四年与襄三十年,同引《仲虺之诰》语,不仅顺序有所不同,“道”与“利”字亦不同,如前叙《墨子·非命》三篇同引一事,三引三殊。与《书》文多有出入。晋时,蔡侯纸已广泛运用,书籍远比竹书、帛书易得,校对原文较为容易,抄录舛错大为减少,由此反向证明,非《书》抄《左氏》,而是《左氏》,实刘歆抄《书》。 至于《古文尚书》规摩《左氏》以为文辞,真阎氏“张空拳冒白刃”之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