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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3期:改革者眼中的改革者

 昵称815848 2016-12-25

 

 

593期:改革者眼中的改革者

 

梁启超

 

 

谢小庆按:中华民族从积贫积弱走向初步的繁荣富强,包含近代许多仁人志士的不懈努力。其中,康有为、梁启超师生功不可没。虽然他们推动的戊戌变法失败了,虽然对于戊戌的是非功过可以有不同的评说,但康、梁在睁眼看世界和开启民智方面的历史贡献,功彪史册。

1908年,梁启超先生倾注心血著30万言《王安石传》,称王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陂(波),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施之事功,适乘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大率皆有合于政治之原理,至今东西各国行之而有效者也。”“荆公所处之时势,虽极艰巨,然以其不世出之才,遭遇大有为之主,其于拨乱世反诸正也,宜若反手然。”“三代以下求完人,维公庶足以当之矣。”同为忧国忧民的改革者,任公为荆公洗冤正名,惺惺相惜,一片深情。

如胡适先生讲,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为拨开围绕历史的迷雾尽量看到真相,需要审辩式思维(critical thinking)。第一,对事实穷追不舍;第二,对逻辑矛盾穷追不舍;第三,做出自己的普乐好(plausible)选择,同时包容异见,适时闭嘴。梁启超在为王安石洗冤正名的过程中,体现了很高的审辩式思维水准。梁首先对“事实(fact)”进行了认真的鉴别甄辨。在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展开论证。同时,避免简单地贴“良政”、“恶政”的标签。

下面节录《王安石传》中梁启超的一段评论。今天读起这段百年前写就的文字,仍然可以感受到任公跨越时空的审辩式思维水准,仍然可以给我们很多启发。《王安石传》用文言写作,为了便于更多人阅读,这里刊出在网上看到的白话文译文,并将原文附在后面。


 



元祐之后,所有指责王安石的人,都将王安石的法令称之为“恶法”。这些批评者的意气偏激,本来就是不用说的。然而,王安石所制订的法令,果然都是“良法”吗?这又是我所不能苟同的。我常说天下有所谓的恶政治,而没有绝对的良政治。如果他施政的本意在于谋求国富民强,差不多就可以称为“良”了。即使是这样,谋划而得到预期的结果,那么结果就可称为良;谋划了而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那么本意虽然是好的,但结果反而是极不良的,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因而同一个政策,往往甲国施行而得到很好的结果,乙国施行而得到很不好的结果;甲时代施行而得到很好的结果,乙时代施行而得到极不好的结果。这政策是好呢,还是不好呢?可以说:这不能断定。如果要说,那只是适合不适合罢了。

王安石所颁布的法令,我想找其中某一个绝对不好的,没有找到,因为它的本意都是谋求利国利民的。然而王安石施行这些,则适合和不适合的大概各占一半罢了。王安石号称取法上古尧舜禹三代,说这些法都是三代已经施行过的法令,而且是有效的。上古三代太久远了,而典籍又不能全信,法令在当时是否真的施行,我不敢说。即使这样,王安石曾在一郡一邑施行过,而且是有效的。不仅是这样,凭我所听到看到的,今天的欧洲诸国,他们所颁布的法令,往往和王安石不谋而合,而新兴的德意志尤其多。王安石也是用这些方法,而又以非常诚恳和为天下担忧的心情来实施,而效果不大是为什么呢?他没有想到,三代以前的政治家,他们所谋划的,只是帝王管辖的千里之地,要不然就是诸侯的百里土地,而今天的欧洲诸国,大的也不过像我国的一两个省那么大,小的也就像我们的一两个县,因而三代以前行之有效的,现代欧洲各国行之有效的,王安石在鄞县做县宰时所收到的效果,应当与他们相等,从这可以断言;等到他治理天下时施行,收效是否能与那时相等,就不敢断言了。

我读国史,找到成功的政治家只有数人:管仲、子产、商鞅、诸葛亮。考察他们所处的环境,都是封建时代或者是割据时代。他们所统治的,也就相当于今天的一省或者数个州县。至于到大一统时代,管理九州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想要求得深谋远虑能使全国都得到恩惠而如以上几人,大概是找不到的。有一个,那就是王安石,而他的成就,已经使后人惊叹了。我在这里私下怀疑我国的政治家,适宜治理小国,而不适合治理大国。能考虑到本国之外,而又以政治家闻名于世的,那个来喀瓦士是什么人呢?梭伦是什么人呢?不过是我国的一个下层官吏罢了。那个施泰因是什么人呢?加富尔是什么人呢?俾斯麦是什么人呢?格兰斯顿是什么人呢?不过相当于我国的一个巡抚或总督罢了。像罗马帝国那样强盛,与今天的俄罗斯,从他们那里想找能比得上我国管仲等几人者吗?是找不出的。我于是深思其中的原因。所谓大政治家,不外乎使国民整齐划一,使他们奔向同一个目标,这样在内可以增强国力,在外可扬国威。想要使国民整齐划一,使用的方法,必定要对民干涉。当今用放任而不用干涉而能治理国家的,只有英美等两三个国家罢了。而这里所讲的放任,已经不是我所说的那种放任了,而何况他们在这之前,大概也曾经对百姓进行过很大的干涉,才有了今天。其余的国家,没有不以干涉来治理国家的。不仅仅是现在中西国家这样,就是我国古代也没有不是这样的。管仲、商鞅、诸葛亮,都是因为干涉他们的百姓而成为政治家的。周代的官吏是不是写了周公之书,我不敢说;那些内容都施行了没有,我也不敢说;假使果真是周公之书,也果真施行了,那么,就干涉百姓而言,没有人比周公更甚了。如果同意这种说法,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干涉作为政治家唯一的手段,就已经很明显了。而这样的手段,在小国施行很容易,在大国施行就难。在小国施行就利大于弊,大国施行则弊大于利。因此以前治理大国的人,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威逼和胁迫,二是放任。威逼胁迫的被称为民贼,这是不足以成为政治家的;而放任也绝对不足以成为政治家,没有听说政治家躺着不动就能治理国家的。既然说放任了,那么人能做到,并且连土木偶也可以做到,还要这种政治家做什么呢?我国数千年的历史,凡是一个姓氏兴起的时候,必定以威逼胁迫为政策,如汉高祖、宋太祖的时代就是这样。等经过数代,就必定以放任为政策,如汉文景、宋真宗的时代就是这样。放任时间长了就会有乱,乱了就会灭亡,亡则会有兴,有兴就会有威逼胁迫,威逼胁迫倦了就又回到放任上来。如此一次次地循环,如一丘之貉般。这就是政治家不在这种循环过程中产生的原因。即使这样,我对这种情况也没有感到迷惑。舍弃威逼胁迫两者之外,可供选择的则只有干涉这一条途径。而大国难以施行干涉,这种做法弊大于利,所以我私下认为太大的国家,利于做威武的武夫的舞台,利于庸碌的孩子们来藏身,而最不利于那些奋发刚毅、认真负责的大政治家。从今往后,交通手段日趋发达,大国也如同过去的小国,那么政治家成就的取得就比较容易了;而在过去,天下最难的事业也莫过于此。在王安石的那个时代,凭王安石所在的国家,而想要施行王安石的志向,它的难度,不是周公能比得了的,也不是管仲、商鞅、诸葛亮能比得了的,也不是来喀瓦士、梭伦能比的,也不是施泰因、加富尔、俾斯麦、格兰斯顿能比的。它是那样的难,则他的成就仅如此,本来也是合理的;它是那样的难,而他的成就尚且能如此,那么王安石在古今中外的各个政治家中,他的位置是可以想见的。

同是干涉政治,而它的程度也有浅深的差异!程度浅的施行起来比较容易,程度深的施行起来就更难。王安石干涉政治,有的是在立宪国可以施行而在专制国极难施行的,甚至有的近于国家社会主义,是当今的许多立宪国还没有施行的。靠数千年没有被干涉过的百姓,而最后用这些加给他们,导致群起而喧哗也是正常的。而王安石的法令是好呢,还是不好呢?我最终也无法说清楚。



 

原文:

元兴以降,指凡公所变之法,皆曰恶法。其为意气偏激,固无待言。然则公所变之法,果皆良法乎?此又吾所未能遽从同也。吾常谓天下有绝对的恶政治,而无绝对的良政治。苟其施政之本意而在于谋国利民福,殆可谓之良也已。虽然,谋焉而得焉,则其结果为良;谋焉而不能得焉,则本意虽良,而结果反极不良者有焉矣。故夫同一政策也,往往甲国行之而得极良之结果,乙国行之而得极不良之结果;甲时代行之而得极良之结果,乙时代行之而得极不良之结果。此政策者果为良耶?不为良耶?曰:是无可言。其有可言者,则适不适而已。

荆公所变之法,吾欲求其一焉为绝对的不良者而不可得,以其本意固皆以谋国利民福也。然以荆公而行之,则其适焉者与其不适焉者盖相半而已。荆公诵法三代,谓其法皆三代所已行之而有效者也,三代则邈矣,而载籍又不可尽信,其果曾行之与否,吾未敢言。虽然荆公则尝以小试诸一郡一邑,而固有效矣。

不宁惟是,以吾所见闻,今世欧洲诸国,其所设施,往往与荆公不谋同符,而新与之德意志为尤夥,而其成绩灿然。既若是矣,荆公同操此术,而又以至诚恻怛忧天下之心出之,而效不大睹何也?殊不思三代以前之政治家,其所经画者,千里之王几耳,否则数百里之侯封耳。而今世欧洲诸国,其大者不过比吾一二省,其小者乃比吾一二县也。故以三代以前行之而有效者,今世欧洲各国行之而效者,荆公宰鄞时行之,其收效当与彼相等,是敢断言。及夫宰天下时行之,其收效能否与彼相等,是不敢断言也。

吾读国史,而得成功之政治家数人焉,曰管仲,曰子产,曰商君,曰诸葛武侯。夷考其所处者,则皆封建时代或割据时代也;其所统治者,则比今之一省或数州县也。乃若大一统时代,综禹迹所淹而理之,则欲求其运精思、宏远猷,使全国食其赐如彼数子者,盖未之有。其有一焉,则荆公也。而所成就,固瞠乎后矣。吾于是窃窃疑吾国之政治家,宜于治小国,而不宜于治大国。及环而思夫吾国以外之以政治家闻于后者,彼来喀瓦士何人耶?梭伦何人耶?吾国之一里正耳。彼士达因何人耶?加富尔何人耶?俾斯麦何人?耶格兰斯顿何人耶?吾国之一巡抚或总督耳。若夫罗马帝国之盛,与夫今之俄罗斯,求其比迹彼数子者,又何无人也。吾乃深思而得其故矣。所谓大政治家者,不外整齐画一其国民,使之同向于一目的以进行,因以充国力于内而扬国威于外云尔。欲整齐画一其国民,则其为道也,必出于干涉。今之以放任不以干涉而能为治者,惟英美等二三国而已。然其所谓放任,已非犹夫吾之所谓放任,而况乎其前此,盖皆尝经莫大之干涉而始有今日也。自余诸国,则莫不以干涉为治者也。非惟今东西诸国有然,即吾国古代亦莫不有然。

管商诸葛,皆以干涉其民而成治者也。周官为周公之书与否,吾不敢知;其尝实行之与否,吾不敢知。使果为周公之书也,果尝实行也,则干涉其民最密者,莫周公若也。准此以谈,则干涉为政治家唯一之手段,抑章章矣。而此手段者,行诸小国则易,行之大国则难。小国行之则利余于弊,大国行之则弊余于利。是故畴昔之治大国者,惟有二法焉:一曰威劫,二曰放任。威劫者字曰民贼,其不足语于政治家无论也。而放任亦决不足以称政治家,未闻以政治家而卧而治其国者也。且既曰放任矣,则夫人而能之,且并土木偶而能之,而安用此种政治家为也?我国数千年之历史,凡一姓之初兴,必以威劫为政策,如汉高祖、宋艺祖之时代是也。及经数叶,则必以放任为政策,如汉文景宋真仁之时代是也。放任既久则有乱,乱则有亡,亡则有兴,有兴则有威劫,威劫既倦,则返于放任,如是迭为循环,若一邱之貉焉。此政治家所以不产公其间也。虽然,吾无惑乎其然也。舍威劫与放任两者之外,执其中者惟有干涉之一途,而大国之难于干涉且弊余于利既若彼矣,故吾窃以为太大之国,利于洸洸之武夫以为舞台,利于碌碌之余子以为藏身薮,而最不利于发强刚毅文理密察之大政治家。自今以往,交通机关日渐发达,其大国壹如畴昔之小国,则政治家之成就也较易。而在畴昔,则天下至难之业殆未有过是也。以荆公之时、荆公之也,而欲行荆公之志,其难也,非周公比也,非管仲、商君、诸葛武侯比也,非来喀瓦士、梭伦比也,非士达因、加富尔、俾斯麦、格兰斯顿比也。其难如彼,则其所成就仅如此,固其宜也。其难如彼,而其所成就尚能如此,则荆公在古今中外诸政治家中,其位置亦可想见也。

且同是干涉政治也,而其程度亦有浅深之异焉。程度浅者行之较易,程度深者行之愈难。荆公之干涉政治,有为立宪国所能行,而专制国极难行者,甚且有近于国家社会主义,为今世诸立宪国所犹未能行者,夫以数千年未经干涉之民,而卒焉以此加之,其群起而哗也亦宜。然则公之法其果为良乎?为不良乎?吾卒无以名之也。

 

谢小庆跋:王安石上仁宗书:“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盖汉之张角三十六万同日而起,而所在郡国莫能发其谋;唐之黄巢横行天下,而所至将吏无敢与之抗者…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为陛下长虑后顾,为宗庙万世计,臣切惑之。昔晋武帝趣过目前而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苟容,而风俗荡然,弃礼义,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为非,有识固知其将必乱矣。而其后果海内大扰,中国列于夷狄者,二百余年…臣愿陛下鉴汉、唐、五代之所以乱亡,惩晋武苟且因循之祸。”忧国之心跃然纸上,虽历经千年,至今仍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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