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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阅读|法律人遇上互联网,应该发现什么

 法学小笨笨 2016-12-27

 

 

文/崔志伟 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近几年互联网不断向各个传统行业出击,给不少传统行业带来颠覆和创新。互联网的触角已经伸向传统的法律行业。改变还是坚守?这是互联网在2016年给法律行业抛出的一个难题。

 


一、互联网正在引发一场社会变革

 

 

“连接”给这个世界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互联网俨然一个巨大的神经系统,每个人都是这个庞杂系统中的一个神经元,既彼此独立又相互连接。相比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的以家庭、公司作为组织形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受共同偏好驱动、自由连接的“社群”登上历史舞台。这一单纯通过连接构建的社会力量是前所未有的。在社群“生活”中,连接产生数据,数据的分享改变资源配置。


互联网带来的不仅是一场技术革命,更是一场社会变革。在互联网这张“网”上,点的连接为合作提供无限多的路径。每一个点,互相影响,彼此成就;开放、分享、连接是它的生存法则;合作、多赢是普遍的工作方法。互联网所引发的各产业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生产要素的重新构建,给社会带来根本性的革新。伴随而来的是新的法律关系产生、新的价值标准出现,法律行业不可能独善其身。因为法律的保守性,法律行业仍停留在最原始的法律人自带生产工具、师徒二人单打独斗的时代。法律人如果忽视互联网颠覆性的影响和作用,将导致法律行业的落伍,甚至被社会抛离。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社会的生产方式,法律人可以也完全应该把互联网这种新资源引入到自己的行业当中。


二、从执业到事业——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个人转型


法律行业中有很多优秀的律师,组建专业团队,勤勉尽职,兼有体面的收入。他们把法律人的执业看得很重,敬业而乐业。同时也不乏另外一些律师,他们重战略,善规划,讲传承。他们把法律作为事业,追求自我成就的同时帮助他人。执业与事业一字之差,体现的却是不同的追求,不同的境界。


完成从执业到事业的转换,正是律师迎接互联网对法律行业挑战的一种方式。法律是社会关系的扭结点,只要律师愿意把这些扭结的社会关系、行业、主体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便利条件整合到一起,就可以构架出一张巨大的资源网,这足以满足众多律师的不同的事业需求。律师尤其是律所管理者在现阶段就要着手做战略规划和人才储备,才能在未来法律互联网的时代纵横捭阖,应对自如。


做事业需要团队的力量。团队内部,无论是事业合伙人,还是普通员工,建立起文化认同才是最为关键的粘合剂。企业或律所最核心的文化就体现在愿景、使命、价值观中。


三、从行业到产业——互联网时代下法律服务市场转型


当下我国内陆的律所发展显现出两种趋势:其一,综合性律所规模化扩张,大批量招募律师,开设分所,收购海外律所,向着“大”的方向一路狂奔;其二,专业化发展的中小型律所,为弥补规模上的劣势,极力打造专业上的优势,向着“精”“专”发展。不论是何种模式,目前的律所在发展战略规划、专业分工、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架构设计等方面都远落后于规范化管理的公司。法律行业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价值追求和社会责任,为此法定的律所组织形态中并不包含公司。但公司和公司化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律所虽然不能以公司的组织形态注册,但完全可以吸收和借鉴“公司”的科学管理理念,发挥公司化管理在资源整合上的优势。


法律服务行业的先行者,他们正是在探索并试图打破法律服务行业与其他行业间的壁垒,建立跨行业的连接,例如:

 

“法律+教育=行业内法律培训、行业内专业培训、行业外法律培训


“法律+媒体=法律文化传媒


“法律+金融=诉讼投融资、债权收购


“法律+人工智能=法律机器人(取代初级助理的检索、材料整理、书记工作等)


“法律+计算机技术=律师工作系统、效率工具、SaaS(软件即服务平台)


“法律+大数据=法律检索工具、行业大数据报告


“法律+中介=中介平台、猎头、招聘企业


“法律+社交=法律人专门的社交平台


近几十年对外开放给法律服务行业带来的红利远远不及金融等行业,法律人再不想错过互联网的春风。司法机关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的创举,为法律行业的大数据奠定了基础。互联网时代跨行业的连接,为法律人探索法律服务的上下游、打通法律服务产业链提供了难得的沃土。2016年底中国律师收入接近人民币1000亿元。近日召开的无讼有声大会上,无讼通过对比中美GDP及法律服务产值结合多种因素,大胆提出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将是一个万亿级的市场。面对庞大的市场,资本已经开始行动,无讼宣布获得1.2亿元B轮投资。面对挑战,法律人要加快脚步,找到自己最具竞争力的核心资源优势,在跨界中创造结合点,协同合作,完成从行业到产业的转换。

 


四、从法律人的连接到产品创新——建立互联网法律服务新形态


成功的互联网企业有其共通之处----在供需之间建立精准的连接。例如,腾讯是实现人与人的连接,阿里是实现人与商品的连接,百度是实现人与信息的连接。作为法律服务行业,我们要做的是人与法律服务的连接。


法律服务的特性导致互联网法律无法走一条产品电商之路。构建人与法律服务的连接的难点在于法律服务的低频性、个性化、单笔高消的特点,这为法律服务市场的入口设置了一道高门坎。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法律服务完全依赖于律师的工作时间,无法产生杠杆。在法律服务提供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即使找到了入口,也没有办法挖掘潜力。全国一共二十多万名律师,其中很多律师工作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假设律师O2O平台一天产生了1万的客单量,以当前的行业状况,很难找到足够多的有经验律师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


法律行业已有先行者针对以上难点作出不同的尝试。例如,无讼阅读通过发布法律人关心的专业知识、行业资讯制造出法律人与法律人之间的连接,从而建立法律人自己的垂直社交圈。还有近段时间出现的”多问“APP,以异地查档为切入点,精准地找到了律师的痛点和供需关系并建立连接。这两个平台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针对特定人群(法律人本身)建立的连接,而非广泛的人与法律服务连接。因为法律人自身就是庞大的连接法律消费者与法律服务的媒介。法律人连接起来了,实际上就间接地连接了法律服务需求。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迫使律师和律所管理者们以更加开放、理性的视角看待当前法律服务市场,以产业发展的思维对待法律服务转型下的新格局,探索”互联网+法律“崭新的商业模式。中国的律师业在经历了熟人服务、客户服务、产品服务的传统发展阶段后,开始进入产业服务、平台服务、跨界服务甚至电商服务的新历史时期,出现了规模化、产业化、国际化、精品化等多元发展形态,并可能在互联网技术的催生下发生更为复杂迅疾的大变革。不论在北京、纽约、伦敦还是广州,每一个有法律人的地方,都有法律的追梦人。今天你所不习惯的奇思妙想,也许就是法律行业下一个顶峰上的黄金。

 

 

 

编排/卢明亮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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