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主任必读】互联网时代下中小型律所的创新变革之道

 张国玉12345 2017-04-28

现阶段,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仍然是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中坚力量。据了解,以杭州市为例,截止到2015年11月,全市律师事务所共有388家,其中20人以下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有357家,100人以上的规模所只有天册所、六和所、泽大所、金道所四家。可见中小所的比例占到了90%以上。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中小所的健康发展,就没有中国律师业务的未来。那么在互联网时代下,中小所究竟该何去何从,这是摆在每个中小所主任面前的一个难题。


一、中小所自身的固有特点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规模所凭借其先发优势已经占去了法律服务竞争市场半壁江山的情况下,中小所要想发展,就必须转型升级。但前提是先要对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一个清晰全面的认识,这样才能找准痛点,对症下药。


1.人员精简,集权程度高

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基本都在20人以下,基本是一名主任、若干名执业律师再加一名会计、一名内勤人员的组织架构或者是由三到五名合伙人和执业律师、会计、内勤人员组成。所里人数较少,一些日常事务基本都是主任说了算,集权程度较高。相对而言,小所,人心齐,凝聚力强,一些措施容易落实


2. 稳步发展,创收增长相对较慢

中小所由于规模限制,缺乏承接相对大型高端的律师业务能力,因而整体创收能力受限。以杭州为例,2014年全省38家创千万所只有南方中辰所和楷立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入围,创收前20名只有一家北京德恒所。但相比较而言,天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也不多,也属于中小所的范畴,但其人均创收却远远高于一些大所。


3. 彼此独立,管理模式相对粗放

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基本上对律师的管理实行的是粗放型管理模式,也有人称之为“小作坊”式管理模式,类似于个体工商户,律师彼此之间的独立性较强,缺乏交流。行政管理方面也是由主任享有最终决定权。其他事务都由内勤人员负责管理,所内管理力量的配备相对薄弱。


二、中小所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发展路径选择


互联网的去中心化和去边界化让大所制度存在的弊端日益凸显,比如利益冲突、成本摊派、决策难统一等问题,这时大所中的优秀团队有可能基于各方面考虑而自立门户。比如杭州去年就有部分小所是从大所中带着团队分离出来的。毕竟对客户而言,律师的价值是大于律所带来的价值,尤其是多年合作的律师,除了存在特别严重的问题之外,一般也不会经常更换,律师的执业机构客户也不在乎。

所以,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律师的业务特色而削弱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效应,当部分优秀的律师或者律师团队认为他们在大所平台上无法再获得更多的资源或者受到的限制大于获得的资源时就会选择中小所进行精品化发展。小所虽然不能像大象一样跳舞,但也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在垂直领域走出作出特色,打响品牌,走出一条专业化发展、标准化发展和智能化发展的康庄大道。


1.专业化

一流律所做规则,二流律所做品牌,三流律所搞服务,四流律所拼价格。中小所要想在我国律师行业站稳脚跟,寻求专业化发展路径是不二选择。所谓专业化通常是指律所或者律师就某个部门法或某个服务领域的深度垂直挖掘,精耕细作,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换句话说,就是律所只专注于提供某个领域的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是律所业务的专业化。

随着客户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每天各类信息的海量冲击,他们可能无法准确判断自己遇到的是什么法律问题,但却可以大致判断出自己需要一个什么类型的律师,例如离婚就需要离婚律师,交通事故就需要交通事故律师,所以这就从需求的类型化倒逼法律服务的供应的专业化,实现更高效快速匹配。

同时,业务专业化也相当于对律师服务的一个再分配和资源整合,以前律师选择执业律所会考虑大所小所的规模问题,现在还会考虑律所的专业是否对口的问题。一个专业化的律所肯定是由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基于某个共同的兴趣爱好组建的,执业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和特长,侧重发展该领域项下更加细分领域的法律事务。

如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就是由若干名对刑辩业务具有强烈兴趣的律师组建,下面的执业律师每人都有一个细分领域研究,如职务犯罪类、互联网金融类等领域。只有确定了一个精细化的点,进而对这个点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了如指掌,再辅之以一定的办案技巧,那就必然可以用最简单快速有效的方式帮客户解决问题。再如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以能源类纠纷为主要业务,按照公司化运作的,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获得了业界的一致认可。

另一方面是律所人员的专业化。

律师就是提出方案,出庭应诉,进行的是脑力劳动,利用的是专业知识,出具的是法律意见,应当从非专业事务中抽身出来。一名专业律师应至少配备一名实习律师,而联系当事人,复印材料,准备材料,收发快递等事务性工作由其他律师助理来完成,立案,保全,退费等程序性工作由实习律师来完成。或者中小所律师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来完成一定的付费劳务,比如上海律匠巨派机构提供的律师管家式服务。比如律师事务所与公司相结合来配套运营的瀛和机构。也有律师事务所直接将培训任务外包给某机构进行。这些都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而兴起的新兴模式的探索

2.标准化

律师服务连接客户的法律需求和律师的专业服务,而客户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具有不确定性,一个实务往往同时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无法标准化,但律师群体则不一样,律师相对专业而且归纳概括能力强,可以将自身的业务以一种标准化的形式呈现在客户面前供其选择。为了让客户以最快速便捷有效的方式识别律师,律师就需要提供标准化服务。如天同所归纳出的41步标准化流程。

律师服务可视化是律师业务标准化的关键。律师提供的是无形的智力成果,就是因为无形所以不好评价,就有客户会抱怨“律师动动嘴皮子就要收这么多钱,太黑了”,但如果把律师提供服务的全过程以一种标准化服务的形式展现在客户面前,将无形成果有形化,或者说是可视化,让客户对律师的所有工作量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和清晰的认识,有利于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客户黏性。也有律师事务所将律师业务进一步详细拆分,比如离婚案件,可以根据离婚争点要素进行整理,形成离婚案件客户情况一览表,也可以将业务流程细分成若干个步骤,把一些共性的东西提炼出来形成样本模版来重复利用,节约律师与客户之间的问答时间,提高效率。

如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徐指亮律师利用TOWER做出了离婚案件1.0版本,将离婚案件分解成入门学习、案件受理、证据搜集、庭前预备阶段、诉前调解阶段、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其他特别程序和结案工作9大流程,再将每个流程进行细分,如将案件受理程序拆分成书面咨询、利益冲突检索、发工作计划书等若干个子任务。虽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雏形,但也代表着未来律师业务标准化的一个趋势。


3.智能化

科技改变生活,技术驱动法律。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法律服务行业提供的法律产品的最终要求一定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产出最多最有用的法律产品。而这一切都需要借助于互联网工具实现“线下—线上线下—线上”的思维转变,将部分业务或者业务中的某些阶段进行批量化生产,最终智能化。

首先,律师案卷电子化。现在无纸化办公是一种趋势,法院检察院都已经在落实,律师案卷归档也应当进行电子化保存,这样不仅有利于登记、储存和查阅,而且方便青年律师进行案例学习及分析研究。青年律师一开始的头几年案源相对较少,时间充裕,完全可以将律所内其他律师办理过的案件进行研究,归类整理,数据统计,甚至还可以利用这些大数据分析得出该律所的特色和优缺点;

其次,业务合作常态化。互联网突破了律师业务的地域限制,用一根无形的绳索把大家都连接在了一起,也让律所与律所之间的合作变得更加密切。中小所律师不仅做的是专业的诉讼业务,也有可能存在各种非诉业务或者遇到顾问单位提出的一些自己不擅长领域的问题。比如一个离婚律师被问及上新三板的问题。这时在中小所无法独立承接业务的情况下,就可以与规模所进行合作。尤其是涉及到部分异地业务,完全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异地协作,小到一个工商档案信息的查询,大到一个案件的介绍合作,都是互联网时代下协作共赢的好方式,可以充分盘活各地律师资源,实现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共同把法律服务市场拓宽做大。就像无讼近期推出的“食悟”就试图将高频的法律咨询服务有偿化,是一个大胆的探索和尝试。

最后,律师营销多样化。律师在只顾埋头拉车的同时也要经常抬头看路。律师专心做好业务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在做好业务的基础上再辅之以适当形式的营销,那必然会如虎添翼。以前,律师想要做宣传都是靠发名片、发传单、免费咨询甚至贴小广告,而现在,互联网给律师营销带来了新的多元化渠道,网站、微信、微博、公号等这些途径正在逐步成为一个律所宣传工具的标配。尤其是自从司法公开推行以来,任何人都可以从裁判文书网上查到某律师办过的相关案件,利用大数据库可以为律师绘制一副自画像,某个律师擅长哪方面一目了然。所以中小所应当在智能化方面发挥优势走在前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