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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谈谈反虐待动物法离我们还有多远?

 解连环 2016-12-27

                

最近,北京一男子对流浪猫实施“受挫教育”的新闻被不少人关注。其实关于虐待动物的消息,这些年几乎没有间断过。从当年引发巨大讨论的“高跟鞋踩杀小猫”事件,到专门领养流浪猫回家虐杀的“周颖事件”、喷火枪活烤小狗事件等等,它们背后或是存在着一条隐蔽的“虐杀”利益链条,或是施虐者单纯的“取乐心态”。

无论是基于什么原因,这些年来,虐待动物的事件不断被曝光,引起各界义愤谴责,却为何始终未见减少?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又是怎样处理类似事件的?本期“读书攒燃料”就和大家聊聊这个盘旋在人类良知头上的幽灵——“虐待动物”事件。

屡禁不止的“施恶”:保护法尚在缺位状态

2005年以来,中国出现的严重虐待动物行为越来越多,引发了社会严重的不满情绪,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暴力对抗现象。对屡禁不止的“虐待动物”事件,也引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一方面,有人认为这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和个例,大肆宣传未免小题大做,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士认为,虐待的主观恶性很大,如不重视便很可能衍生出更大的恶性案件。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人开始倾向于,对于一切生命,“虐待”这一违背人类良知的恶性都是应被禁止和严惩的。

其实,从1822年诞生于英国的《马丁法》开始,防止虐待动物立法在世界范围内已有近200年历史。但我国防止虐待动物现行法的最严重缺陷是立法理念落后,(大陆地区)至今没有一部防止虐待动物的基本法或一般法,防止虐待动物处于大面积法律缺位状态,导致法律规制的空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动物保护法》或《防止虐待动物法》,缺少一部可以统领全局的防止虐待动物基本法对其法律宗旨、原则、人物、保护范围、使用范围和例外,一系列基本制度和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定。

反观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基本都制定了自己的防止虐待动物的基本法或一般法。

如英国先后有《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法》,德国、挪威有《动物福利法》、葡萄牙、菲律宾、韩国和台湾地区都有《动物保护法》,香港有《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日本先后有《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法》和《动物爱护法》、新加坡有《畜鸟法》等。虽然美国没有联邦一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但有《二十八小时法》、《人道屠宰法》、《动物福利法》(只规范动物实验)三部重要法律,对动物运输、屠宰和实验等重要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共同发挥了防止虐待动物一般法的作用。

进入刑事量刑:世界正在加大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制裁力度

 世界各国对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制裁的一大趋势是日益加大法律制裁力度,从行政处罚进入刑事责任阶段,对动物的反虐待逐渐进入实质保护阶段。

以自由刑的引入为例,亚洲的韩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走过了一条从防止虐待动物立法中没有有期徒刑刑事责任到引入有期徒刑刑事责任的过程,目前,对残酷对待动物行为的有期徒刑惩罚的最高刑期,韩国为1.5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1年,欧美更高,如法国和德国的相关监禁惩罚最高为2年和3年,美国个别州甚至达到4年。此外,还有罚金制度也比较严厉,对残酷对待动物行为的最高罚金,韩国为1500万韩元,日本为300万日元,台湾地区为100万台币。

扩大保护范围:“珍稀”以外的生命也应被善待

在近年发生的轰动社会的虐待动物事件中,绝大多数都是普通的驯养动物,这也或多或少的与人们“伤害驯养动物不违法、成本低”的心态有关。

 国际上通常保护的动物涵盖了野生动物和驯养动物(包括农场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宠物动物、实验动物)都受到防止虐待动物法律的保护。但即使是具有附带保护防止虐待动物的物种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受保护的动物也是非常有限的。

因为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法只保护“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一般动物则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保护一般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的《渔业法》也欠缺对防止虐待动物的系统规定,使普通动物也缺少防止虐待动物的法律保护。

反其道而行之的换位思考:如果动物开始虐待人类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已经开始越来越关注弱小动物的保护问题,也在反思我们利用动物获得更好生活体验的同时,如何防止虐待情况的出现。今年初,一家国外网站整理的一系列插图:“当动物虐待人类”,就以换位思考的角度,以赤裸裸的视觉冲击,让人类反思自己虐待动物的行为。

想像一下,如果去到一个“动物地球”的地方,那里动物才是万物的主宰,人类沦为被统治者,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呢?

动物传记作家E.T.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1860-1946)被人称为“动物文学之父”,曾在《春田狐》中讲述过一只母狐狸为了营救自己被链条锁住的幼崽,每天捕杀母鸡偷偷喂养被俘的孩子,但.当她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解救被链条锁住的孩子时,她选择了最决绝的方式。

“如影子一般,母狐狸偷偷地到来,一刹那间又消失了.它好像丢下什么东西在地上,小狐狸立刻扑上去,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过了一会儿,小狐狸突然开始抽搐、呻吟,接着就倒下去,在地上挣扎了一阵子,终于不动了。”

她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了毒饵,不自由,毋宁死”——这是她给孩子上的最后一课.从此,母狐狸从春田村消失了.她也许到远方去了,也许在过度悲恸中用相同的方法自尽了。

你能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吗?是的——西顿非常肯定地告诉我们——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他写道:“这些故事是真实的,这也就是它们都是悲剧的原因.一个野生动物的一生,往往以悲剧而告终。”

今天,人类的文明版图已经扩张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西顿写下的许多动物传记已经成为真正的历史。而不论是野生动物还是驯养动物,都已和我们共处了漫长的时代,正如西顿所说:“人类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动物;而我始终想赋予它们安宁、平静的生活。使人类停止虐待动物,是我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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