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韵如用兵。作为格律诗,它可以错律但绝不能错韵。沈德潜《说诗晬话》:"诗中韵脚,如大厦之柱石,此处不牢,倾折立见。……杜甫诗'悬崖置屋牢'之句,可悟韵脚之法"。可见押好韵对于格律诗的极端重要性。不按规则用韵,则完全谈不上格律诗而属于打油诗、顺口溜了。不能触犯用韵的高压线,即押韵的戒忌。韵律有"韵十三忌"。"十三忌"是押韵规则的延伸、细化、补充。
5、忌重韵;即同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不可使用同一字重复作韵。同韵字很多,哪能就识一字呢?一般人不犯此病。 6、忌复韵;凡意义相同之字,如六麻韵中之"花、葩、华",七阳韵中之"芳、香",十一尤韵中之"忧、愁"等字,义皆相同,一诗之中双押即为复韵,应避之。 7、忌连用同音字作韵;指的是押韵句连续使用同音字,并无间隔。如,首句用"汤",二句用"钢",四句用"冈",六句用"纲",八句用"刚"即是。但是隔句一用不算,如李白《客中行》"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义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首诗中"香,光,乡"其中香和乡间隔使用是可以的。 8、忌倒韵;指的是由两字组成的一个词,为迁就韵脚颠倒而用。如:"先后、新鲜、来去、慷慨、凄惨、辉光、牛马、地天、玲珑、参商、罗绮、琴瑟、乾坤"等,如果不妨碍原义方可颠倒。如不可而倒之,即称之为倒韵,切不可用。如罗绮-绮罗,图画-画图,毛羽-羽毛,白黑-黑白之类,可用。大家韩愈等有湖江、白红、慨慷之类的颠倒用法,后来人亦讥笑其倒韵。学诗要扎实基础,倒韵也是常见病必须引起重视,否则,恐怕麟麒、凰凤、木草、川山之类就要俯拾皆是、触目惊心了。
10、忌哑韵;哑韵者,指的是声调不响亮,或意义不明显的韵字。如"东"韵之"忡、懵"等字即是。【随园诗话】:"凡音涉哑滞者,便宜弃舍,'葩'即花也,而'葩'字不响。'芳'即香也,而'芳'字不响。以此类推,不一而足"。 11、忌别韵;指的是同一字因音韵不同,而意义也不同,误押之即为别韵。如"重"字于二冬韵作"复叠"理解,于二宋韵则作"贵重"理解;"降"字于三江韵作"顺服"理解,而于三绛韵中则作"下落"理解;"鲜"字于一先韵中作"新"字理解,而于十六铣韵里则作"少"字理解,务须辨明,方不致误用生出歧义而贻笑方家。 12、忌混韵;一般是指平水韵与新韵混用,也有指用词韵代替诗韵,任意将诗韵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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