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分析: 按照票面意思,总包金额2,321,400.00元,分包金额1,717,200.00元,适用征收率是3%,如果采用差额开票功能,就是说建筑业简易计税差额不能全额开具专票,即2,321,400.00-1,717,200.00=604,200.00部分开具专用发票,则采用差额开票时,专票中税额栏604,200.00/(1+3%)×3%=17,598.06元。 根据政策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虽以收到的款项然后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但可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全额抵扣,不需要使用差额开票功能,也就是说上述发票应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全额开具2,321,400.00元的专票,税额67,613.59元,所以上述发票属于错误开具,一是下游企业少抵扣50,015.53元(67,613.59-17,598.06);二是严格意义来说,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得进项税额抵扣、不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及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建议企业收到该类发票,应该进行换票。 政策依据: 本文由高顿财税学院首席讲师陈志坚老师原创 关注“高顿财税学院”公众号(微信搜索:gaoduncaishui)了解最新税务资讯,学习最实用的税务工作技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