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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热词之一:最低评标价法

 渐华 2016-12-31

2015年3月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8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释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采购实践,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中的相应规定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的规定,除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外,不再用价格要素对技术、商务、供货、职务范围的正负偏离进行调整。

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应当采用最低评标法评标。这类招标项目是指采购人能够提供明确需求的通用货物或服务招标项目。在采购实践中,除了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的招标项目外,原则上都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以海军超亿元实木制式营具项目为例

11月18日,由海军北京专用装备物资器材采购站组织的海军制式营具公开招标项目开标评标会议举行。该项目共采购八大类13万余件(套)制式营具,预算金额高达2.4亿元,再次刷新海军物资采购项目单笔采购金额最高纪录。

海军机关物资采购管理部门人员介绍,这是海军第二次大规模采购制式营具,在总结2015年采购经验、借鉴其他军种做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该项目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评审排序前3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产品数量比例原则上按照5: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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