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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时代,律师如何让客户跳到碗里来?

 身边的法律专家 2017-01-01


告别传统营销

常言道,人熟好办事。在这个处处讲人情,事事讲关系的社会, 一遇到麻烦的事情,相信大家更习惯于“关系”解决。那么对于我们律师来说,为了获得案源,有时候也不得不拉关系!

在这里,笔者总结了自己、以及行业内的一些通过传统营销寻找案源的方式:

第一,熟人营销。熟人营销是律师常用的一种营销方式。笔者坦率的说,笔者工作过程中收费最高,工作感觉最好的几次法律服务都是通过熟人介绍的。熟人推介,实际上就是戳中了客户“信赖”的那根神经。即使客户与我们律师是陌生的,但是通过熟人介绍,律师与客户之间实际上多了一重保障,那么这为以后的法律服务打下了良好的信赖基础。但是,有几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律师需要扪心自问:你有很多熟人需要律师吗?你有很多熟人的熟人需要找律师吗?通过熟人获得的客户真的适合你吗?

第二,社交营销。在最近的十几年来,参与活动进入各种圈子吸引潜在客户成为律师常用的一种营销方式。君不见大量的律师去报一些“MBA”、“总裁办”等等,把高昂的学费当做是接触客户的“通行证”。对于我们这些草根律师来说,参与这种活动,可能自己还没开始营销就已经被营销了。所以这对刚入门的律师来说,这简直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第三,广告营销。有些律师会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来吸引客源。这种营销方式实在是价格高昂、效果不明,笔者觉得自己未来五年都不可能有这个资本和需要来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

相信很多律师看到这里,都会不自觉的点头,我就是这么做的啊。可能很多律师花在“营销工作”上的时间远远超过专业和服务本身。

但传统营销只能让少部分律师受益,律师界的“二八法则”赤裸裸的告诉人们:20%的律师垄断了80%的案源,获得了超过80%的收入;而另外80%的律师只能去竞争20%的市场,获取不到20%的收入。

如果您不是那先富起来的20%,那么请看下文,律师如何通过数字化营销突破二八法则,来一场草根律师的逆袭!



“互联网+”,从“现实”到“虚拟”

在数字化生存的“互联网+”时代,虚拟与现实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传统营销”的影响力和性价比,将逐渐被律师的全面数字化、标签化和在线化超越!关系型营销将被专业化塑造替代。

“互联网+”时代,也可以说是“信息爆炸时代”。信息资源的开发范围扩大,物质信息采集从宏观(天体、宇宙)向微观(粒子、基因)纵深发展,经济、社会信息随着经济活动加剧得到空前的开发,信息资源总量呈爆炸式增长。

20世纪60年代信息总量约72亿字符,80年代信息总量约500万亿字符,1995年的知识总量是1985年的2400倍。人类科学知识在19世纪是每50年增加一倍,20世纪中期约每10年增加一倍,目前是每3年增加一倍。

对于法律服务市场的消费者来说,如果他觉得这些信息与自己无关,那么他们便会把自己隔离起来,这就形成了“信息屏障”。想要打破法律服务市场的消费者的“信息屏障”,通过以往的方式,将他们“拉出来”是行不通了,我们律师只有“推销自己”,展示出消费者感兴趣的信息,将消费者们从他们的“壳子”里吸引出来。

同时,在互联网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八零”、“九零”逐渐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和消费主力,他们的社会关系与行为习惯已经与他们的父辈大不相同了,网络和手机已经成为他们工作和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习惯首先从网上寻找需要的一切,他们更加相信陌生人,他们相信技术和规则的力量,用户已经到网上去了,律师远离网络必然就会远离客户。

我的一个客户在第一次与我见面之时,他就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也讲到案件的一些关键点,当我问他是否花时间钻研过时,他说,“我只是在来的路上又用手机看了一下你的主页,还在几个法律网站上免费咨询了一下!”。现在用户在使用律师进行服务之前,很大一部分人会通过手机在互联网上进行两个动作:一是律师信息的查询,二是法律咨询。用户习惯已经改变,这点是非常需要我们律师注意的!

并且,我们还应该关注到由于用户时间的碎片化,导致的使用法律服务的去中心化。由于用户时间的碎片化,那么他十分有可能是在工作休息的间隙、等地铁的时候、乘坐电梯的时候等等一些碎片化不固定的时间来使用法律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律师不能仅仅靠着一台办公室的电脑满足所有用户所需,使用移动设备办公是我们律师工作的一种必然趋势!

笔者有一次晚上六点半接到电话咨询时信号特别不好,当笔者感到有些抱歉的时候,那头的客户满不在乎的说,“哦,没关系,我是在下班地铁上,它突然临时停车了,我想起来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种种的一切说明,我们律师如果还守着老方法来“找案源”,那么就不免成为昔日黄花,“互联网+”时代,我们律师应该学会运用互联网“塑造自己”,给自己插上翅膀,就能跑得更快,飞得更高!



“互联网+”,如何要客户跳到碗里来

互联网时代,我们律师想要“推销自己”,自然需要运用到互联网。但是,笔者完全不推荐自己去弄个网站、公众号之类,那相当于在孤岛上建别墅,不仅成本高,而且价值不大!因为你建一个孤零零的个人网站、或者弄个公众号,满足不了客户的多样化需要,无法独立吸引潜在客户。

或者你可能会说,我每天都在我的个人网站或者公众号上发内容,我们实际上关注的不是有没有内容,而是用户第一次为什么会看到你,就是说需要一个地方让用户可以搜索或者看到你。

还是那句话,当我们自己不能建设一个平台时,最明智的方法就是尽快加入到一个平台,而且最好是切合自己的专业化平台。

笔者建议每一个律师都应当至少在三个以上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上注册,这个效果不亚于你同时上了三个“总裁班”,但性价比高出很多,关键是,你将节约你大量的时间成本。目前法易网、法律天平网、律大大、好律师在线、法律部落等互联网法律产品都有律师主页这一项(如果你有时间,可以把这几个网站都注册一下,笔者列举的这几个网站都是免费的)。

为什么笔者建议这样做?基于三点原因:首先,这些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就像一个“筛子”,它把对法律服务感兴趣或者又需求的用户聚集起来了;其次,相比于个人网站或者公众号,在这种法律服务平台被用户搜索观察到的机会大得多;最后,大量的律师聚集到平台上有着客观的集聚效应,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到来。

那么,在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上要如何推销展示自己呢?

笔者在比较了法易网、法律天平网、律大大、好律师在线、法律部落、企法优途、找律师、绿狗、口袋律师等众多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后,笔者以律大大来说明:

1.做好主页,完善资料

好的主页,它实际上就是你“展示专业形象,推销自己“的大本营,也是你“被信赖“的关键基石,以下所有“推销自己”方式都是基于一个好的主页的基础上,所以绝对不要怕麻烦,一定将主页资料中的“专业领域、执业理念、律师简介、教育背景、履历职务、主要案例、联系方式”等尽可能专业、准确和完整的信息,让用户掌握越多,越容易建立信任。

这个时候,律大大实际上就为我们律师画了一张数字画像,它把你过去与法律相关的部分可谓是一网打尽,它将你与法律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都信息化、数字化、可视化了,而这种信息化、数字化则是用户信赖我们律师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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