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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坠完小2016年中、高级职称指标确定办法

 永爱珍岚 2017-01-02

下坠完小2016年中、高级职称指标确定办法(讨论稿 )

 

为了使中、高级职称指标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到人,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标确定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质量(业绩)优先

二、指标确定的程序

1、资格审查

2、综合考评量化

3、张榜公示

三、指标确定的办法

1、凡申报人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过关者方可参加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按量化分从高到低排名次,职称指标按名次从前到后依次确定。

3、综合考评量化满分为100分,由教学质量(50分)、各类获奖(5分)、教龄(4分)、加分项目(11分)、全体教师测评(20分)、领导小组测评(10分)组成。

4、教学质量以近两年来学校或全县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为准。

2014-15学年度每学期各占10分,共20分。计算方法为:

全县农村学校任教学科  (教师总数﹣排名)÷教师总数×10

例如:张三老师任教四年级语文,在2015年上期期末考试中在全县130名教师中排名48名,则得分为:(13048)÷130×10=6.31分。

2015-16学年度每学期各占15分,共30分。计算方法为:

全县农村学校任教学科  (教师总数﹣排名)÷教师总数×15

例如:李四老师任教六年级科学,在2015年下期期末考试中在全县85名教师中排名48名,则得分为:(8548)÷85×15=6.53分。

例如:王五老师任教五年级数学,在2016年上期期末考试中在全县141名教师中排名20名,则得分为:(14120)÷141×15=12.87分。

5、各类获奖计分

①各类获奖指在县级以上参加论文、优质课、文艺表演等或指导学生获得奖励。不含教学质量奖,不含荣誉称号奖。

②分等级计分(累计不超过5分,只计算20152016学年度获奖,未经县教育局文件认可或未在综合考评中为学校加分者无效)。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县级

2

1.5

1

0.5

市级

3

2.5

2

1.5

省级及以上

4

3.5

3

2.5

6、教龄计分(累计不超过4分):每工作1年计0.1分。

7、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1分):

①在本校(含村小)每工作1年计0.1分。

②任现职年限每满1年计0.1分。

③近两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计0.5分。

④担任学校管理职务计分:校长3分 副校长2.5分 处室主任2

工会主席2分 少总辅1.5  教研组长、教导员1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①一个学期旷课达10节以上或请假3个月以上者;

②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③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排名倒数第一且在本校排名倒数第一者。

四、相关说明

1、本办法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

2、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3、指标确定到人后,不得擅自转让给他人,否则学校将收回指标,另行确定。

4、浪费2016年中、高级职称指标者,两年内不得参评中、高级职称。

5、若2016年本校无中、高级职称指标,则本办法失效。

6、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张永忠 欧阳长生 欧阳忠诚 欧阳普桂 蒋建成 欧阳辉元 潘祥生 欧阳大立 欧阳小春 唐文进

7、本办法征求各方意见或建议后经教师大会表决通过并执行。

 

 

下坠完小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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