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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行业100问(更新版)NO.3

 黄肥虎 2017-01-03


妄谈不良资产

一个小人物在不良资产行业的点点滴滴




不良资产行业100问(更新版)NO.3

61.查询债务企业的工商需要查询哪些东西,目的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明确,企业的工商查询时分为基本信息和内档的查询,我们一定要查询企业的全部内档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了企业从注册成立一直到目前的所有需备案的材料。包括企业成立时的出资情况,是否出资到位;经营场所证明;企业的历次股权、经营地址等变更;企业的各项董事会的决议;企业的年检报告;对外投资、分支机构情况等等。通过这些材料,我们可以分析其中除很多问题,继而成为下一步处置的方向和与债务人谈判的筹码。

62.为什么要查询本案诉情况?

对于老的资产包而言,由于剥离的时间较早,有的项目甚至已经超过10年之久,且很多经历了数次的转让,不论是银行剥离时还是各转让人交接的过程中,都会存在档案材料和信息的遗漏和缺失。查询本案诉是为了补全这些材料,同时通过查看法院完整的案卷,以及与办案法官的沟通获得最真实准确的诉讼、执行信息。

对于较新的资产包而言,随着银行监管系统和内部规范的日益完善,材料缺失的情况得到大大改善。那么新资产包查询本案诉,正是因为项目都是近几年的借款,很多处于诉讼和执行中,而办案的法官是最了解案子情况的人员,通过查询本案诉可以获得最真实和有效的信息。

63.如何看现场,目的是什么?

现场的查看是与访谈相结合的,通过查看企业的经营情况、资产现状,访谈相关的干系人,获得第一手的、最直观的信息。如房产,通过现场确认权属和使用人情况,是否存在租赁;房产的现状,新旧情况;周边的配套设施,平均房价等等。以便于综合其他信息对房产进行评估,判断房产的可处置性。

64.为什么查询债务人的涉诉?

所谓涉诉就是除我们和债务人的借款纠纷以外的,他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和诉讼情况。

查询涉诉的目的,一是为了大体了解债务人的其他负债情况,对外还有多少借款和纠纷;二是通过涉诉情况,能够简单的判断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偿债能力;三是发现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线索,比如债务人与他人的一处房产的归属纠纷,我们就可以跟进这个案子的进展,一旦我们的债务人胜诉,法院认定房产归我们的债务人所有,我们就可以继而申请法院查封,作为我们自身案件执行的财产;四是寻找潜在的项目买家或合作伙伴。比如通过涉诉我们得知另一个企业A欠我们债务人的钱,那么我们就可以以折扣价出售我们的债权给A,其用来冲抵欠款。

65.新包尽调抽样尽调如何进行抽样呢,应该选择什么样的项目作为重点尽调?

一般要根据资产包的组包特点而定。我们可以对资产包里的项目首先进行分类,如地区较多的,可以按地区分类尽调;涉及到执行中、终结、未诉、破产等案件状态的可以以尽调执行中的项目为主;也可以按照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分类,重点尽调有财产抵押的项目;卖方提供亮点项目的,也可以重点尽调亮点项目。

新包尽调选择重点尽调项目的方法有很多,可以多种分类方法结合,选择有抵押的、尚在执行中的、区域相对密集、有亮点的项目进行重点尽调。

66.新包的评估方法?

这里的新包评估是指购买前的评估。资产包估值,有两种方法,即全面调查估值法和抽样调查估值法。全面调查指将所有的调查企业的估值累计相加后,即可获得资产包的估值;由于受时间和人员的限制,新包尽调一般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根据抽样调查企业的估值除以抽样调查资产的债权金额获得一个估值系数,然后用该估值系数乘以资产包债权总金额,可以初步得出对总资产的估值,再根据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最后得出整个资产包的估值。

67.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

第一,账面价值法。账面价值法是最简单的定价方法,即依照原贷款的账面价值以及预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作为定价,这也是不良贷款所能获得的最高定价。账面定价法的优点有三:第一,简单易行,只要贷款逾期超过一定期限,被界定为不良贷款后,就可以按账面原值进行剥离;第二,交易成本低,买卖双方无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也不需要经历漫长的谈判过程,从而节约了大笔经纪费用和谈判成本;第三,账面价值法在我国有着特殊的作用,即在规避一些理论禁区和避免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的争论方面,有着其他方法没有的优势。

账面价值法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没有考虑不良资产在有无抵押物、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企业的未来现金流等方面的不同,没有体现区别对待;其次,不良资产本身就是无法收回或无法全额收回本息的贷款,按照这种定价方式剥离不良资产,使资产管理公司必然亏损,购买者的积极性被挫伤,从而使不良资产的处置陷入困境,难以进一步推行下去。

第二,会计估算法。即事先确定不良贷款出售的折扣率。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抽样调查取得不良贷款损失的经验数据。例如某地抽样的经验数据表明,次级贷款损失概率在10%~30%;可疑类贷款损失概率在50%~75%;损失类贷款损失概率在80%以上。这种方法操作比较简单,能够节省大量的经纪费用和谈判费用,同时也考虑到了不良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它也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毕竟是一种概率统计方法,对于具体的贷款项目而言,过于简单,而且这种方法确定的底价准确性相当低,在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变动幅度较大。

第三,协商定价法。协商定价法是指银行与购买者共同协商的定价,这种方法避免了账面价值法的一刀切的做法,给予买卖双方较大的商量余地,利于交易的达成,尤其适用于购买者范围较窄、价格对需求量的弹性作用较大的情况。另外,在双方协商时,还可以就其他一些附加条件进行商量,比如资本结构设计等等,以在价格之外进行利益调整,这也加大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但这种方法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一是交易成本很高;二是处置效率低;三是难以监督交易双方达成有损于第三方的交易,道德风险较高,容易引发其他矛盾。

第四,市场定价法。市场定价法是将不良资产在特定的市场上进行拍卖,由市场决定其价格高低。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一是它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程度是最高的,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能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报价,因而对参与者来说也是最公平的;二是投资者通常在购买不良资产之前已经对该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有利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三是可以节约交易时间,及高额的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双方的积极性。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将会遇到一些政策上的难题,如市场定价与贷款账面价值偏离太远,可能引发人们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另外,拍卖时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旦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则要么影响价格,要么影响到整个拍卖过程,使拍卖失败。此外,市场定价法要求有完善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这一条件。

第五,分级计算法。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分级计算法则是分别给予每一级贷款一个折扣率,越往后,折扣率越低。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操作方面,适合于大规模资产转移。缺点是评估的准确性较差,单纯考虑贷款等级,忽视了不同地区、不同银行、不同时间形成的不良贷款的差异。

第六,中介机构评估法。即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中介评估机构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所反映的资产价值比较真实合理,其优点是比较公正客观,能够较好地体现具体资产的价值。缺点是其成本较高,对资产评估业的要求也较高。对资产评估机构来说,不良资产评估定价仍是个全新的课题,如与企业资产评估如何结合,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指标的运用,债转股部分如何处理等,都没有经验可循。目前在我国还不具备大规模开展的条件。以上六种评估方法及其优劣比较见下表。

68.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评估存在哪些问题?

(1)评估理论相对滞后。因为我国的评估业务起步较晚,评估理论的发展也相对滞后,现有的评估理论和准则主要借鉴国外的资产评估准则而制定的,而专门针对银行不良资产评估的研究更为少见。

(2)不良资产评估规范尚不完善。从法律层面上讲,现有的不良资产评估规范尚不完善,评估的计费标准也有待统一。部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产权属性不明确,导致偿还能力不足, 由于我国不良资产的注册登记工作还不够完善, 各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也不平衡, 导致在判断不良资产属性的时候,难度增加,由于属性的不确定,从而引起判断产权的依据也有所欠缺。

(3)不良资产评估存在不确定因素。评估不良资产时往往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不良资产的评估存在很多的主观判断,因此判断的结果不一定会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从而造成主观的判断与实际结果存在较大的差距。

(4)评估方法不适当。我国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一般都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其中当然也包括由此而衍生出的其他方法,虽然运用这些方法也可以进行不良资产评估,但不良资产有属于自身的特性,运用原本的方法会影响到评估的准确性,同时涉及到评估效率的问题。

(5)评估人才的缺乏。由于我国评估业务起步较晚,专门从事银行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相关专业人才也比较稀缺,这对不良资产评估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69.不良资产处置中有哪些风险?

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最终呈现出来的无非两个方面——机会与风险。风险把控对不良资产的处置至关重要,很有可能因为一个风险点未及时的导致防控满盘皆输。风险防控这个问题很大,很难在此详细的说明,我们针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可以把风险分为两大块:

(1)法律风险:即涉及到法律上的一些风险,如时效、法律文书的缺失等等。

(2)财产瑕疵风险:即承债资产瑕疵带来的处置风险。如房产被侵占,清场困难导致的执行困难。

70.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资产管理管理公司在接收银行的不良贷款后,是如何进行处置的?是否就只有一种?下面介绍几种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帮助大家加深认识。
  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4、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4)竞价转让
  竞价转让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根据竞买人意向报价确定底价,在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向转让人提交出价标书和银行汇票,由转让人当众拆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适用于处置资产市场需求差,竞买人很少,拍卖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卖,又不适合招标转让的各类资产,包括债权、股权、抵债实物资产的转让出售。
  (5)打包处置
  打包处置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按照特定的标准(如地域、行业、集团等),将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资产包,再将该资产包通过债务重组、转让、招标、拍卖、置换等手段进行处置的方式。它适用于难度大、处置周期长的资产。打包处置分为两大类:一是债务重组类打包处置。二是公开市场类打包处置。
  (6)分包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5、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指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在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债权换取实物资产及股权的行为。目前资产置换大都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6、租赁
  租赁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者通过采取契约的形式所出租的财产按照一定的条件、期限交给承租者占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纳租金。租赁终止时,承租者将财产完整地返还给出租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目的是收回现金,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经常会收回一些非现金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也会出现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7、破产清偿
  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偿付。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造成资不抵债,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企业继续经营无望,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采取破产清偿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71.项目处置的核心是什么?

项目无论是和解还是营销成功,复盘之后我们发现,基本都是因为我们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或者错综复杂的信息中抓住了关键问题,从而迫使债务人或者投资人就范。有一句俗语说的好,扼住命运的咽喉。我所说的关键问题其实也就是项目的咽喉。如下,举例说明:

项目A:债务人,省级国企,时效全部丧失,在资产管理公司的价值评估为零;经调查,其在改制过程中,管理层涉嫌虚构债务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抓住这一条,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积极与债务人协商和解,最终实现回收。

项目B:债务人,名下无任何资产,改制,企业改制时土地出让金未交,但承诺用以补偿职工,经调查,职工均未得到任何补偿;以此施压,迫使企业解决了我方债权;

项目C:债务人,其法人现在为某上市公司法人,而债务人资产早已被执行殆尽;我们把焦点对准了其法人,施以限高、限制出入境等措施,且准备在媒体对其原企业的情况进行披露,最终迫使其代偿。

项目D:债务人时效已过,经营场所的土地系集体土地,在村委名下,房产系债务人承建的,但无证;经访谈,见到了债务人原法人,其想通过债权运作把土地拿过来,然后把房产推倒重建。一拍即合,购买了我方债权,借助其在当地的资源以及所购买的债权,顺利的拿到了土地。

此种案例比比皆是,且都是因为我们抓住了项目自身的关键问题,这个问题足以迫使债务人和解或第三人代偿、购买。

做项目,抓主要矛盾,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72.新生抵押类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和之前损失类有何不同?

损失类不良因为大多没有实物资产抵押,所以要通过更专业的尽职调查和渠道去寻找新的承债主体和承债财产线索,过程繁琐,但是利润空间大;相比损失类不良,新生不良基本上都有实物资产做抵押,正是因为承债主体和财产线索明确,其利润相对透明,空间较小,所以重在资产处置这一块,要求快速的变现。

73.项目处置中有很多的流程和节点工作,关键节点是什么?

从业以来,时常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复盘,在多次复盘之后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多数项目的回现都是基于解决了关键的问题或者是在解决了完成了某个关键工作之后。关键问题,在此不做赘述,改制、上市、违规等比比皆是。

关键工作,按照项目管理的理论来说,我们也可称之为关键节点或者关键里程碑,即对项目的进展能起到关键作用的可量化的工作,例如完成对XXX的追加、取得生效的胜诉判决等。多数项目甚至说所有项目的解决都是基于关键里程碑的达成,也正是基于关键里程碑的达成,项目的价值才得以凸显、固定并可量化,而不良资产最大的特点恰恰是价值的不确定且不可量化,至此,当关键节点完成后,不良资产方转化为良性资产,我们可称之为标准资产。

基于项目的差异性,我们无法一概而论的判定关键节点,只能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加以评估判断。但是关键节点是有其特征的:一、对项目推进起到关键作用;二、完成后项目价值可估算、量化。

例如:债务人有房地,终结执行。若是你无法启动项目,这个项目很难实现价值;若是能查封上,这个项目立刻就能卖钱或者和解。很显然,恢复执行查封就是关键节点。

74.如何寻找合适的律师,以及怎么与律师合作?

在项目处置过程中,律师的介入是一大助力;不可否认我们都想找到一个面面俱到,过程与目的兼顾的律师伙伴,但实际情况是:不现实。从业以来我签过无数的代理协议,但很少有仅靠律师一个人的能力从头到尾全部搞定的。基于以上情况,在此有几点建议:

(1)整个合作过程要和律师紧密合作,密切沟通,不要单靠律师的能力去解决问题,优势互补,发挥各自所长;

(2)遇到律师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不要着急换人,而是要剖析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必要时可再次引入其他资源,把蛋糕切一块;

(3)若没有道德问题等罅隙,建议让律师从头跟到尾;

(4)不建议广撒网找律师,每个法院找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代理;同时要选拔第二团队,以备不时之需;

(5)当遇到模棱两可的利益争议的时候,建议满足律师要求,但立刻针对出现的问题确定规范;

基于以上的建议,对于律师合作模式,建议如下:

(1)按照关键路径法,对项目进行节点划分,罗列出为完成最终目的做要做的各项工作,这项工作最好与律师一同完成;对每项工作设定现金激励和比例激励;

(2)某一节点逾期的,与律师深入分析原因,共同认定问题所在及解决方案;若可以解决,可延期;若无法解决,可引入第二律师,切一块代理费;

其实,律师即是我们的客户,也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论对于客户还是合作伙伴,都有很多优秀的理念和模式,我们无非是将其与行业进行对接。

总之,分蛋糕,聚人源。

75.如何把握好与客户谈判的尺度?

谈判耗费着最低的成本,却收获着最意想不到的惊喜;不同的项目负责人针对同一个项目所进行的谈判往往有天壤之别;如何用语言实现最完美的营销,将是每一个项目负责人所面临的终极难题。

这里总结了几句话送给大家:

(1)保持淡定、矜持的心态。

(2)抛开道德风险不谈,当有客户表达出购买意图时,除了保持淡定、矜持的心态,你要学会用机制解决问题,切忌大包大揽,但要留有余地。

(3)坚守职业操守,把客户拉到我们的处置规则中来。

(4)项目的最终价格由公司审议后给出或通过竞拍,项目负责人切忌擅自报价

(5)无论是对面客户还是债务人,决定我们的应对方式的,两个字:需求。

客户的需求是盈利,债务人的需求是解决麻烦。不同的需求也就决定了不同的底线。对于客户,有利可图便可为之;对于债务人,在能力范围内,解决麻烦是最终目的。

76.不良资产的处置中如何与当地的政府做好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

一定要转变投资人自身以及政府的观念,我们不是单单来向当地的企业要账的,我们是来寻求合作,帮企业和政府解决问题的。

在金融不良产领域,AMC首先是通过收购不良资产,使得金融企业存量资产中账面不良资产减少,整体资产质量提升,流动性资产增加,资本充足压力下降,资产负债表改善,在财务杠杆不变的情况下,化解潜在的或已形成的金融风险其次是对收购的资产通过债务重组, 使债务企业的负债减少,财务杠杆下降,信用风险降低;通过资产重组、债转股和破产清算等多种处置方式,使存量资产盘活 ,错配资源优化,整个社会资源运用效率提高;同时, AMC通过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投资银行手段 ,大幅提升资产价值,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效益。

在非金融类不良资产领域,AMC直接通过附债务重组协议的方式 ,收购实体企业存量资产中由于流动性困难而产生的不良应收账款,并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一方面提高了实体企业的流动性,特别是在财务杠杆不变的情况下,改变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化解实体企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实体企业不良应收账款被收购重组,银行客户风险度下降,信用风险得到化解,不良资产压力减小,存量信贷资产质量得到提升。

自1 9 9 9 年成立以,除大规模接收和处置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外,金融监管当局和有关地方政府先后委托AMC托管重组了包括汉唐证券、辽宁证券、金谷信托 、浙江信托和浙江金融租赁、新疆金融租赁等一系列问题金融机构,还成功处置了“德隆集团 ”、“ 新立克"等问题企业。AMC通过实施一揽子救助措施,是许多企业脱胎换骨、重获新生,避免了这些企业倒闭对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冲击。事实证明,AMC在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77.我国目前处置银行不良资产面临的主要困难?

(1)不良资产规模巨大、清理资金短缺;

(2)市场规则缺位;

(3)资本市场不发达;

(4)法律体系不完备。

78.非金融机构是否有权享有收取贷款利息的权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银行贷款利息的权利只能由金融机构行使。企业法人即非金融机构,其无权享有金融机构享有的收取贷款利息的权利。而且企业以打包的形式受让不良债权,根据国家关于处置不良金融债权的相关政策,其所支付的对价远低于所购买的不良金融债权。因此,企业在受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后,向债务人要求支付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后的利息的主张,人民法院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79.如何合理有效的管理资产包?

不良资产《资产包管理》七项指导原则:

妄曰:单项目处置是一门技术,而资产包的管理是一门艺术!

ON.1抓大放小

从大概率的角度来讲,所有项目的处置周期是持平的,无论大小,无论行业,无论地域。那么以此反推,不同标的额项目的处置周期近似的情况下,其处置收益却有差异:显然,大标的项目的收益一般要高于小标的额项目。所以,针对整包管理,优先考虑大标的额项目!

ON.2事急从权

针对一个资产包,其有形形色色的项目构成,即便不因标的而论,我们也不应将其等同视之!尤其是,面对一个资产包,必定有部分项目急于处置。大概大家听说过一个理论“冰棍效应”,虽然该理论在初始两拨行业浪潮中被啪啪啪的打脸,但从微观来讲,其道理犹在,尤其是针对此波不良资产。不良资产的处置并非徐徐图纸的流水线业务,其对于时机把握的要求更为看重。所以,项目有缓急之分!

ON.3优先劣后

人无三六九等,项目却有优劣之分。对于资产包中的各项目,在银行组包时也必定是围绕好坏混搭的原则,而买前尽调估值会更加加以明确。优质项目是要起到保本争利的作用,而劣质项目虽谈不上鸡肋,但毕竟稍逊一筹。所以,好项目先搞!

ON.4触类旁通

虽然大部分人都认定了不良资产的非标性,这个我也不否认。但从微观角度来看,部分项目还是有共同之处。(比如,我看到国有企业就立刻想到XXXX!)而常年的实操经验除了能让你出去讲讲课,还会让你对项目有较强的敏感性,尤其是对同类别项目。所以,无论是买前尽调阶段还是买后退出阶段,同类别项目的处置必然有异曲同工之处。

ON.5清销结合

谁说不良资产买了债权就得熬到最后卖资产?谁说不能买了债权再卖债权的?当然,你也不能啥项目都卖债权,更不能哪个阶段都去卖债权!至于何时卖,如何卖,该不该卖,这都是需要探究的。总之,一边讨债,一边卖债!

ON.6效率优先

这一波不良资产退出是个关键问题,尽调结论是某一时间节点的固态数值,变态的形势下每一天都存在波动!就此来说,时间和空间互换的问题就摆在了每一个项目经理的眼前:现在收100万还是明年收200万?我无法一概而论,但是,我崇尚效率至上!

ON.7生死风控

风控的作用:一是保证债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保证债权处置过程的合理性;三是保证处置结果的商业性。总之,别买一堆废纸,买了别变成一堆废纸,废纸变钱的过程要合理合法,临门一脚的时候别被里里外外的人坑了一遍又一遍!

80.损失类的资产包经常遇到债务人有资产,但是案件已经终结执行的情况,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能否恢复执行?

问题所说的这种终结执行的项目多见于2004年左右剥离的资产包,其原因一是因为当时的几大商业银行面临上市的压力,急需短时间内完成不良资产包的剥离,因此很多正处于执行中的项目申请终结执行结案;另一个原因也是当时法律的不健全,导致终结执行的滥用和使用的不规范。

终结执行项目无法恢复执行一直是不良资产处置上的一大障碍和难点。但是很多终结执行的案件都是当时法律的不健全或者特定的原因造成的,因此不同的法院对此的认识也不一致,有些地方法院终结执行的案件可以恢复执行,有些法院则不认可。

目前最高院出台一些明传和201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一些规范,规定了一些终结执行可以恢复执行的情形。(详见相关的法条)

这是一个猪都能被吹上天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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