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失补”新规中,哪几种情况需开纸质客运记录? 答:旅客在列车上办理“挂失补”的,列车长仍需开具纸质客运记录,一式三份,一份交旅客,一份随车移报告上交,一份班组留存。 解析: 1、旅客在列车上丢失车票后,列车查询到购票信息办理挂失补办服务后,需要开具纸质客运记录作为旅客办理出站检票的凭据。 2、列车未查询到购票信息,按规定先办理补票,在旅客到站前核验席位使用正常的,需开具纸质客运记录,供车站核实信息办理相关手续。 注:以上2种情况均需列车长与车站办理交接。 二、部分客运记录实施电子化后,列车遇哪些情况不再需要开具纸质客运记录? 答: 1、因列车晚点,影响旅客接续行程时,列车不开具客运记录。 解析:当列车晚点旅客无法换乘时,列车将不再开具“移交无法中转换乘旅客”的客运记录,同时也不需要电子客运记录,而是旅客下车后,直接去车站相关窗口,由车站通过客票系统查询列车晚点运行信息后,为旅客办理相关改签、退票手续。 2、旅客在上车前丢失车票,在车站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持“挂失补”车票乘车时,在旅客到站前,列车核实席位使用情况,向客票系统发送席位使用情况的确认信息即可,除遇站车交互系统无信号或故障,列车长不再编制纸质客运记录。 解析:列车查验“挂失补”旅客席位情况后,使用站车交互系统终端“客运记录”功能的“挂失补”模块,选择席位使用情况,向客票系统发送席位使用情况的确认信息。 3.因临时更换车体、空调故障等原因旅客需到站退还票价差额或空调费时,不需开具纸质客运记录,使用站车交互系统终端“客运记录”功能的“席位调整”或“空调故障”模块,向客票系统发送确认退差信息。 解析:列车上同一旅客同时发生挂失补、退票价差、退空调费等情形时,分别按指定模块确认录入。 注:以上3种情况,本着对旅客负责的态度,建议列车长在旅客到站时与车站互相交接,以免旅客盲目寻找耽误时间;另,遇站车交互系统无信号、手持终端故障、登记失败时,应编制纸质客运记录,作为旅客到站办理退票的凭证。 三、哪些情况下,列车使用站车交互系统开具电子客运记录? 答:电子客运记录是车站在办理退票、退差后,客票系统生成的退票说明,列车只是使用站车交互系统向客票系统发送确认信息,进行电子客运记录登记。 解析: 1、自2016年12月20日起,站车交互系统程序已经升级的,对规定实施客运记录电子化的情形,列车不再开具纸质客运记录;尚未升级完毕的,仍执行既有纸质客运记录办理交接。 2、总公司要求客票程序于2016年12月09日24:00前完成后台程序升级工作(自动售票系统除外),自2017年1月10日起,凡因未按规定使用电子客运记录,导致站车交接信息遗漏,造成服务质量投诉的,总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 3、在过渡期内,建议将车站与车上办理的“挂失补”车票及交互机上确认发送正常后的页面信息拍照留存。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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