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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未央》节选(二十一)

 感通天下 2017-01-07
 

再谈《周易》的形神观与书画艺术

以形显神、富神于形、形神兼备,是我国书画艺术的最高境界。南齐大书法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一文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为可绍于古人。”所谓神采,主要是指精神,所谓形质,主要是指外形。神采必须通过特定的形质才可以表现出来;形质必须显示神采才有生命力。形质稍差而尚有神采的书画,便可以称为艺术品。形质尚可而无神采的书画,不能称为艺术品。对于前者来说,前者是书画家,后者是书画匠。但要臻于出神入化的妙境则必须形神兼备。而形神兼备的书画艺术,都是书画家得心应手,随意为之的,这里的形与神、心与手,有机融合,真可谓天衣无缝。

书画领域中这种形神观念,从什么地方来的呢?现在,许多学者认为它是直接发源于《周易》中的。《周易》中有关“神”的论述颇多,是先秦诸子著作中最为集中的。《周易·观卦》中说:“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仰观天的神秘法则,设立教化,顺应自然,那么天下就在不知不觉中信服。在《周易》中,“道”多指自然变化的规律,“道”而目之为“神”,就有神妙难测的意思。所以,《周易·系辞》中又有“阴阳不测之谓神”的说法,这虽是指天的阴阳气候的变化莫测,但扩而言之,客观事物的内部运动,以及各种事物相互影响而发生变化时,那难以直接察觉的精微奥妙的事理,我国古代哲学家都向以“神”概之,正如汉代著名的学者董仲舒认为的:“疑于神者,其理微妙也。”

《周易》谈“神”还有一点值得称道的,那就是它注意到了人的主体之“神”。客观事物内部的精义妙理,能为人所认识和把握,具有这种超凡入圣的认识能力的人也称之为有“神”。《周易·系辞》说:“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这就是说,一个人在观察任何客观事物时,最可贵的是能够看到他人视而不见的尚不显著的变化迹象,或者是某些细微的征兆,这就是所谓“神以知来”。

《周易·系辞》还认为:圣人不是一般的“知几”,而是“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物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这也是说圣人由于能用《易经》来探究事物的奥秘,所以处事神奇,看不到快速,却能够快速,看不到进行,却能够达到目的。这段话描述了主体之“神”的运行之态,并且启发了后世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创立“神思”之说。

把《周易》中这些关于“神”的哲学概念,运用到我国书画领域中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

西汉时间成书的《淮南子》,是最早将《周易》中的形神观念引入到绘画领域的。《周易》中所反复提及的客体之“神”,被《淮南子》视为自然之物的最高代表。《淮南子》将人作为绘画创作中的客体,画家为人作肖像画时,必须突出地表现对象的精神气概,因而《淮南子》有“神贵于形”之说,这就是:“以神为主,形从而利;以形为制者,神从而害。”如:“画西施之画,美而不可悦;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东晋画家顾恺之可能由此受到启迪,通过自己长期的创作实践,在人物画方面摸索出了一套“传神”之术,他最著名的话语便是“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之中”。南朝画家宗炳、王微等人,又受到顾恺之在虎头点睛传神的启示,创造了山水画传神的要决,这就是:山水之“神”在于山与水的“自然之势”。王微说:“夫言绘画者,竟求容势而已。”宗炳在《画山水序》一文中,从“应会感神”而写山水之“势”时,体悟到了画家本人主体之“神”的能动作用,他说“圣贤瑛瑛于绝代,万趣融于神思”,他认为“神思”是对审美创造者本身而言的。

然而,书画的有神无神,最关键的,其实还在于一个“意”字。魏时大书法加钟徭的弟子宋翼,常常喜欢写平直相似、上下方整、前后齐平的字,这种字有形质而乏神采,受到了钟徭的严厉呵斥,使得宋翼三年不敢见他。后来,宋翼下苦功练意,他在《八诀》中就强调:“意在笔前,文向思后。”当然,在注重笔意、神采的同时,也不可忽略笔墨和形质,否则是难以体现出书法艺术的精神面貌的,只有形神兼备,才可能臻于书法艺术的妙境。

从上面所说的,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书画艺术的哲学基础,就是《周易》中的“神”的概念,但是,在严格意义上说,《周易》中“神”的概念,还不是就书画艺术中美的创造而言的,但是与书画艺术美的创造自有其相通的地方。正因为这样,受《周易》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的艺术批评家在艺术批评中,径直以“神”为审美标准来肯定那些在书画艺术创造中已经达到高级境界的作品,例如,唐代张怀瑾品书画,他认为:“较其优劣而差,为神、妙、能三品”,被他定为“神品”的王羲之的字就具有“千变万化,得之神功,自非造化发灵,岂能登峰造极”的特征。

明代的王世贞评画,说:“夫画至于神,而能事尽矣。”也是坚持将“神品”的桂冠奉之于诗画作品中那些“登峰造极”者的观点。可见,《周易》中的“神”的概念,对于我国书画艺术的创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易经》对音乐的影响

《易经》与中国音乐的渊源是很深的,尤其是中国古代音乐的重要来源和本质核心。

中华民族的文化源于三皇五帝(三皇为燧人、伏羲、神农,五帝为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时期,同时期以黄钟大吕的韶乐、欢乐相似的关雎、庄严肃穆的钟磬、朴拙悠扬的琴瑟为代表的中国音乐随之产生。这种古代音乐的音律美学就是依据《易经》来构建五声、六吕六律、八音、十二平律等,即分别对应《易经》中的五行、六爻、八卦、十二地支等。

我们的一些音乐理论工作者发现,《周易》八卦实是一种奇特的音乐符号。其实,以《易》论“乐”,在我国古代就已经有了,如我国古代影响最大的音乐典籍《月记》中,就有整段与《周易》雷同的文字,对此,历来有“《月记》袭《易》”的说法。但是,我国音乐学中有哪些方面是发源于《周易》的,历代学者都没有涉及。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音乐理论工作着提出,音响学的基本理论实与《周易》中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之说相关联;十二音律则符合十二辟卦,即“天、姤、遁、否、观、剥、的、复、临、泰、大壮、夬”。“板眼”、“拍子”的强弱观念则源于“一阴一阳谓之道”。特别是在我国流传最广的传统乐《八板》,其结构乃是八八六十四卦。

《八板》曲牌流传遍及全国,变体如恒河沙数,几乎在各乐种、剧种、曲种中都可以找到它的踪迹。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曲,如琵琶古曲《阳春白雪》、《塞上曲》,江南丝竹《四世同堂》,广东音乐《雨打芭蕉》、《饿马摇铃》,民乐合奏《金蛇狂舞》等都是由它发展变化而成。我国古代的音乐家认为,《八板》是各种谱目的宗祖。而且人们在演奏《八板》时,板数一般不能任意增减。潮州弦诗、河南板头曲、齐鲁筝曲中有许多《八板》的实体,每曲必为六十八板。

《八板》为什么会形成六十八板的定规,前人认为,《八板》是在“乾、坤、震、艮、离、坎、兑、巽”这八卦的基础上,乘以八则等于六十四板,再加上春、夏、秋、冬四时,便形成了六十八板。这种说法为解开六十八板之谜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八”是我国民族喜欢的数字之一,地名有八川,方向有八方,一年分八节,历史有八代,天上有八仙,针穴有八邪,乐器分八音,乐曲有《八板》等等,我们祖先之所以喜欢“八”这个数字,是与《周易》中的哲学思想有关的,《周易·系辞上》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两仪”即阴阳,八卦把天地万物归化为阴阳两个方面,并把阴、阳对应于“无”和“有”,也正好对应于现代计算技术中二进位制的两个数码01。二进制的个位数也只能有八个数码;逢八进一,进位权数是2的三次方等于8。八卦实质上是用二进制的原理编制成的,每卦三爻,相当于三位数,所以正好是八卦。

前人关于以八卦为依据创作《八板》的说法,也是基于上述理论的。如每卦由三爻组成,而被称为“八板头”的第一、二两个大板以及第四大板为三个乐逗;八卦由乾、坤等八种符号组成,《八板》又分了几个大板;八卦用两个卦象重成另一种符号,得出六十四卦,《八板》有八个乐句,每乐句八板得六十四板,又因为黄金分割的关系在第四十板后加“春、夏、秋、冬”四板而变成了六十八板。如果这一切仅仅都是巧合,那是难以使人信服的。民间艺人在创作《八板》时很可能受到八卦结构原则的启发和影响,事实上,《八板》的结构形式已吸取和借鉴了八卦的合理内核……二进位制算术运算法则。

《周易》与中国古代音乐从理论到实践的一系列问题关系甚密,可以说,从“乐”的概念,“乐”的社会作用,到乐制(如古律学中关于“变”与“阴阳易位”的关系等),到记谱法,并且一直到具体的曲式结构的产生,都与《周易》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其中许多问题至今还是未解之谜。《周易》不仅对中国音乐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世界上也引起了许多音乐家的注意和兴趣,例如,韩国籍德国作曲家尹伊桑相互与深厚的亚洲传统文化的根基,将阴阳哲学渗透到自己全部的音乐观之中,他以“阴阳和谐的融合”与“矛盾双方的协调”作为其作品的出发点。他把音乐中各种因素的对比,如音域高低,音量强弱,音色明暗等,统统看作阴阳对立之所使然。他在1966年创作的羽管键琴《少阳阴》恰恰是这一“所有事物都是两种要素,力量和法则互相作用的结果”的观念在音乐艺术上的具体体现。他把低、中音区的ff-fff与高音区的P-mP作为“阳阴对比”;把音的流动与静止作为另一类对比;再把长时值的持维音与快速音流之间作为对比等,都体现了尹伊桑“有矛盾就有协调”这一源于阴阳学说的主要指导思想。他的音乐思想还认为,阴乃蔽云遮日,阳为日光普照;阴为负,为弱,为被动,为暗淡,阳为正,为强,为主体,为明灿,这些音乐思想一直贯穿于他的创作之中。

除尹伊桑,世界上还有一些作曲家和音乐理论家也沉醉于《周易》之中,这说明,《周易》中的奇特的音乐符号正逐步走向世界,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

五音

《汉书·律历志》中记载:“五声之本,生于黄钟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微、羽五音为核心的,并且五音又依据《易经》的阴阳对应、九六相生(注:在《易经》体系中,“九”为阳,“六”为阴)。

可以说,中国音乐讲究的“五声相和、律吕相谐、阴阳相错、平和适听”都是由《易经》贯穿始终的。“五声相合”是指“宫、商、角、微、羽”的合理搭配,根源于五行的有机组合;“律吕相谐”是指“六律、六吕”的谐和呼应,根源于六爻的位置和作用;“阴阳相错”是指高低强弱的音律变化,根源于阴阳的依存和消长;“平和适听”是指音乐的和美悠扬,意境宜人,根源于《易经》中“和谐平衡、天人合一”的思想。

中国的音乐讲究五音,即“宫、商、角、微、羽”。五音分别对应了现在的七音中的“1do)、2re)、3mi)、5so)、6la)”,没有直接的4fa)、7xi)这两个音,在清乐、雅乐和燕乐中这两个音是通过变音而出的。

《乐纬》说:“一言得土曰宫、三言得火口徵,五言得水曰羽,七言得金曰商,九言得木曰角”。这段话阐述了五音源于五行的五大元素“木、火、土、金、水”,并明确了宫为土、征为火、羽为水、商为金、角为木的对应关系。

宋朝沈括也说过:“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纳六十音也。尾气始于东方而左行,音起于西方而右行,阴阳根错而生变化。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在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

沈括的这段话意思是说:“一个律中含有五个音,十二个律就是六十个音。气的运转是从东方开始,并向左运转,音的运转是从西方开始,并向右运转,这样就形成了左右东西的阴阳交错变化。气开始于东方,四季也就开始于木,向右运行传递到了火,火再传到土,土再传到金,金再传到水;音开始于西方,五音也就开始于金,向左旋转传于火,火再传到木,木到再传到水,水再传到土”。

由此可见,五行是顺四季之气而生的,五音则是逆五行之序而传的,这两者相辅相成,错踪变化。

金音多,意境肃杀;

火音多,意境躁动;

水音多,意境曲柔;

木音多,意境生发;

土音多,意境平和。

五行表现的不同决定了五音的起伏顿错、意境各异。

由此产生了不同的中国音乐,具有不同的功用。其实,完全可以用于心理治疗和生理的调整,实用价值极高。当然,我们现在也正在努力的开发它的价值,使它更好地为我们炎黄子孙乃至为全人类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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