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律协举办了第三期“深圳市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本次论坛由由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余俊福主任主讲,主题为《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发展》。 说句老实话,今天下午老余的讲演,狠狠地给了我当头一棒。我原以为,律师事务所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的话题还为是过早,所以关注点一直都放在律师个人成长和行业发展上。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晟典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让我大开了眼见,毫不夸张地说晟典所的管理,已经到了甚至超过了一个规模企业的管理水平。虽然还未能谈得上职业化,但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确实别具匠心。同时也对全行业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实习律师执业要经过培训和考核,难道律师事务所主任上岗就不需要经过培训和考核吗? 相信这是一个很多人想都没有想过的问题,这也是老余今天对我触动最大的地方,我还真就没往这想过。所以,在论坛上我真诚要求余主任,把他们所的管理模式作为我的研究模板,在今后的时间里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当作自己新的作业和课题来对待。 也许有人会说,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在这么重要吗?重要不重要,我们算一下账就知道了。 远的不说,按深圳律师业现有的发展态势来看,五年内深圳律师达到10000名应该不是问题。如果个人律师事务所全面放开,五年内律师事务所达到五百家,也是可能的。 如果按照“帕累托法则”来计算,自由竞争的结果是80%的业务由20%的律师创造,就是应该有2000名律师成为深圳律师业的主力。那么这2000名律师应该如何安排,难道是像以住那样单打独斗吗?显然不可能。 如果按律师事务所来计算,80%的业务由100家律师事务所来承担,这100家律师事务所如果按每所50人计算,也要承受5000名律师。 再假如2000名律师中,80%的律师归于大所或团队之下,起码100人以上的所就得有16家才能够承受。 这是一笔账,下面我们再算一笔账: 根据专家的结论,市场竞争中存在着“二品牌现象”和“四品牌现象”。所谓“二品牌现象”是指在高度垄断的行业,最后一定会产生两个大品牌;在自由竞争的行业,最后一定会产生四个大品牌。从北京、深圳、上海律师业实际的发展情况来看,律师业附合“四品牌现象”,也就是深圳最终要产生四个知名品牌大所。如果按金字塔顶10%的水平来计算,四个个起码得容纳1000名律师,也就是要出现四个250人以上的大所,才符合充分自由竞争的需求。 如果再按“1+3”铁三角模型划分,那么处于顶尖状态的所要承受300—500名律师,其它三家每家要容纳200名左右的律师。 如果再按“1+3+5+7……”的金字塔模型划分,余下的12家所,起码要容纳600名左右的律师,保守计算平均每个律师事务所要容纳50名律师。 也就是说,深圳至少得有一家所规模达到300—500人左右的律师事务所,三家以上规模达到200名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十二家50名以上规模的律师事务所。 因为事实上现在是70%的业务由30%的律师承担,如此数字在50—100人和100—200人的律师事务所数量还可以放大。 如此按照“双重金字塔”的“葫芦模形”初估,未来五年深圳律师业的律师事务所大致是如下排列。 上葫芦段包括: 300—500人的律师事务所至少有一家; 200—300人的律师事务所至少有三家; 100—200人的律师事务所至少有五家; 而下葫芦段包括:10—50人、50—100人以及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 不要以为这是天方夜谭的数据,据最新统计,深圳现有302家律师所,11-50人的律师事务所124家,51-100人律师事务所9家,占2.97%;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已有3家。现有的律师要继续往上发展,必须在管理在下功夫。 按制造业的一般情况来看,团队达到100人,经营额超过一个亿,管理就必须升级换代。如果是服务性的行业,团队在50人左右,经营额达到5000万以上,管理就必须升级换代。从现有的数据看,深圳现在已经30—50家律师事务正面临着管理的升级换代,也就是说要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甚至是职业化。 所以,立志做大、做强的律师事务所,从现在开始就要开始好好地学习如何管理一个律师事务所。笔者也会及时拿自己在研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现的规律、规则等研究成果来与大家交流和分享。 邱旭瑜律师 2009年4月16日22时于深圳 特别说明:由于篇幅关系,本人无法对上面的数据模型进行更多的解释和说明,有关以上的数据模型,仅在本人的讲课中有过具体的阐述,暂时也无文字资料。 分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