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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检索的“把手”

 贾律师 2017-01-10

近年来,关于法律检索的文章大量涌现。法律人在每天的学习和工作中,都需要在法规检索、案例检索以及其他法律信息和非法律信息的检索中探求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源。在信息爆炸的当今时代,法律数据的总量和种类也都呈现爆发式地增长,这对法律人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机遇在于,那些公开的、承载了无数法律工作者的经验和智慧的数据信息可以成为每一个法律人快速成长的助推器。但是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和数千万篇的裁判文书,如何高效的、准确的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是每一个法律人都将面临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法律检索对法律从业者来说将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技能,而能够高效、准确且全面的检索出法律数据的检索技巧将成为推开我们法律人职业和学术成功之门的重要把手


一、体系化检索思维

建立体系化的检索思维,首先要摒弃想到哪儿找到哪儿的发散式检索模式。发散式的法律检索不仅低效,而且往往无法保证检索结果的全面性。而体系化的检索思维和检索策略能大大提高数据检索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检索效率。体系化的法律检索范式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

01

准确的检索目的


在具体执行检索策略之前,首先必需“明确问题”。只有先问对了问题,明确了目的,才有可能找到正确答案。检索目的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的检索目是指本次法律检索服务的主要目标,例如法学理论研究、法条理解、诉讼策略制定、司法裁判尺度研究等等。微观层面的检索目的是指本次法律检索想要解决的具体法律问题

02

体系化的检索策略


在确立了明确的检索目的之后,下一步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体系化的检索策略。常见的检索方法包括关键词检索法、案例倒查法、案号检索法等等。这些检索方法各有优劣,实际检索时需结合具体的检索目的和问题来选择最适合的检索策略。

03

明晰的检索记录


由于在检索过程中,常常需要不断地调整或改变检索方式、关键词、检索工具等,因此及时的记录检索路径和检索词在法律检索的过程中十分重要。通过记录有效以及无效的检索过程,不仅能避免检索内容的遗漏、重复,也能帮助我们理清思路,及时发现问题,进而调整检索方向

二、法律法规的检索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一切法律问题的最终解决依据都决于法律规定,因此法律法规检索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体系化的法律法规检索范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01

建立法律法规的体系化知识储备

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化知识储备,熟练掌握几个法律法规数据库的使用方法。我国的法律法规根据立法部门的不同存在多个效力层级,同时依据调整法律关系的不同被划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效力层级体系和部门法体系,有助于在检索时限缩检索范围,明确检索路径。


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熟练掌握法规数据库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将能大大提升检索效率。目前网络上具有可靠数据来源的法规数据库主要有三类:

01

收费的综合性专业数据库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等。这些数据库的数据更新速度快,数据准确且具有综合检索、自动索引等检索功能,是十分易用的检索工具。

02

政府官网

中国政府网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网、各政府部门的官网。全国人大网上能检索到立法释义,这对于法条理解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03

全国各地法院的官网

各地法院的官网是检索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重要的数据来源




02

确定检索目标

在全面分析检索目的和完成背景检索的基础上,明确具体的检索目标可能涉及的法律部门或者法律关系。

03

确定检索策略和方法

依据具体的检索问题确定检索策略和方法。法律法规的常见检索方法有以下三种:

体系化检索法体系化检索法是指针对具体的法律问题,依据法律的效力层级体系,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中自上而下的从宪法、法律到法规、规章依次进行检索,直至穷尽地完成检索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已经超过百万,针对同一法律问题可能从中央到地方会有多部不同效力层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做出规定,由此导致法律法规检索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该如何保证检索结果的全面性。而体系化的检索方法能够有效解决检索结果的全面性问题,确保检索结果没有遗漏。


关键词检索法:关键词检索法是适用范围最广泛,也是被使用频率最高的检索方法,其核心在于关键词的确定。由于检索问题的文本描述常常与法律条文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在检索过程中关键词可能需要多次进行修正和调整。


案例倒查法:案例倒查法是指先依据要检索的问题找到类似情形的案例,然后在案例的裁判文书中查找适用法条的方法。这个方法在检索不熟悉或者完全陌生的法律问题领域时十分有效。


04
04

甄别和记录检查结果

在使用一种或几种检索方法完成法律法规的全面检索之后,还需要对检索到的全部法条进行效力和适用性上的甄别。剔除那些已经被废止、被修订、尚未生效或已生效但是不适用于具体问题的那些法条。甄别完成后,可能还需进一步的解决法条冲突的问题。最终将有效的且适用的法条进行分类整理,完成检索报告。

三、裁判文书的检索

裁判文书是对司法过程的整体呈现,既有法律适用的内容,也同时记录了诉讼当事人的参诉背景、律师的诉讼策略、法官的裁判倾向等极具价值的司法信息。随着我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的推进,目前已经有超过两千万篇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人和社会公众共享的重要法律数据资源。

参照法律法规的检索范式,裁判文书的检索依照以下四个步骤就可以高效完成:

1
了解裁判文书的内容格式

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由标题、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和落款这几部分组成。为提高检索效率,目前主流的案例搜索引擎基本上都实现了裁判文书的分段检索,即利用计算机技术将裁判文书分为内容上相对独立的标题、首部、事实、理由、裁判结果等多个部分,进而在裁判文书的指定分段内进行关键词的检索,由此通过限缩检索范围来提升检索效率

2
确定检索目标

确定检索目标,即根据问题描述或案件事实描述确定目标裁判文书的具体类型和范围

3
确定检索策略和方法

裁判文书的常见检索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案号检索法:根据我国的案号编写规定,每个案件的案号具有唯一性,因此利用案号这一独特标识,能够精准检索特定案例的裁判文书。同时,由于案号的编写具有特定规则,案号检索法还能实现某类型案件全部案例的快速检索,是案件类型化检索的利器。


2016年以前,我国没有统一的案号编写规则。2016年1月开始,我国法院正式施行统一的新案号编写规则:收案年度 法院代字(汉字 阿拉伯数字) 类型代字(汉字) 案件编号。新的案号规则使用全国统一的法院代字和案件类型代字,将进一步提升案号检索法的准确性和检索效率。


举例:新案号:(2016)苏01民初29号,苏01是法院代字,代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初是案件类型代字,代表民事一审案件,因此该案号对应的就是2016年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29号民事一审案件。


通过检索关键词“(2016)苏01民初”,就能检索到网上公开的2016年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全部民事一审案件。



关键词检索法在实际检索中,从初步找到的相似案例的裁判文书中,寻找关键词是一个十分有效的解决关键词确定困难的方法。另外,有效的利用案例搜索引擎的文书分段检索,尽量少用全文检索也是提升裁判文书检索效率的重要手段。


案由检索法:案由是法院对于民商事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分类表述,一般表述方式为:法律关系性质 纠纷。由于最高院要求法院在对民事案件立案时就应当确定相应的案由,因此基本上每个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中都会写明该案件的具体民事案由。使用案由检索法能够迅速的检索到涉及特定法律关系的民商事案件。

【举例】 “顾客在餐馆接受餐饮服务的过程中,停放在餐馆外停车位上的车辆被盗,餐饮经营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针对这个问题,根据案件事实描述,能得到多个关键词:餐饮、车辆、被盗,同时其背后的法律关系十分清楚,顾客与餐饮经营者之间就存在着餐饮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由此为检索相似案例,就可以直接利用案由检索法:用关键词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车辆”进行检索,从检索结果来看基本上都是相关案例。

4
甄别和记录检索结果

在利用一种或多种检索方法完成裁判文书的检索后,需要对检索结果进行有效性的甄别,剔除那些包含相同检索词,但是事实部分或说理部分与检索目的不符的案例。然后对有效案例进行要旨归纳和分析,完成检索结果的分析和记录。特别要注意的是,由于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每天都以数万的数量增长,在不同的时间用相同的检索条件检索将会得到不同的检索结果,因此在记录检索结果时需要记录最后一次完成检索的时间。

四、关键词检索法技巧


1
核心与难点---关键词的发现和确定

 关键词的确定不能凭空想象,而应当从具体法律问题的描述中发现关键词。主要的关键词选取范围包括:

(1)从法律问题或案例的事实描述中选取关键由于语言表达具有多样性,对于该直接选取的关键词有时需要进行同义处理,即将其转换为同义词、近义词,或者是上位词等

(2)根据法律问题的法理或者法律关系确定关键词因为法理或者法律关系通常是与检索目的相关性最高的检索条件,因此利用与法理或者法律关系相关的关键词进行检索,在多数情况下是效率最高的检索方式。

(3)从初步找到的法律法规的标题、条文或者相似案例的文书表述中发现关键词。


2
关键词的调整

在确定关键词之后,还需根据检索反馈回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检索反馈的结果过多,人工筛选十分困难时,可以通过加长关键词(“代理”,调整为“表见代理”)、增加关键词个数(“代理”,调整为“代理” “无效”)、以及增加检索条件(如在关键词检索的基础上,进一步限定审理法院、审理程序等)等方法缩小检索口径。反之,如果检索反馈的结果太少,也可以通过缩短关键词、减少关键词个数或减少检索条件等方式扩大检索口径。


3
多关键词的逻辑关系

在用多个关键词进行检索时,检索词之间有时不是简单的“和”的逻辑关系,也会出现“或”、“非”以及不同逻辑关系的组合等复杂的逻辑关系,由此不可避免的会用到逻辑运算符号

在多数人的检索实践中,常常不愿意用具有复杂逻辑关系的关键词组进行检索,认为这会十分复杂。但事实上,检索关键词数量越少、逻辑关系越简单,检索反馈的结果数量越多、越不准确,反而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筛查。而若用数量多、逻辑关系复杂的关键词组进行检索,得出的检索结果越准确,检索效率越高。因此,在使用和选择数据库特别是案例搜索引擎时,能够实现复杂逻辑关系表达的搜索引擎才是值得使用的、高效的检索工具。

【举例】想要知道“银行副行长私刻公章签订合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根据该问题描述,可以直接得到关键词:“副行长”、“私刻公章”、“合同”、“表见代理”。尝试用这些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进行检索,完全搜索不到结果。此时,就需要对关键词进行限缩,考虑到“副行长”和“表见代理”分别是该法律问题的行为主体和法律关系,这两个关键词应当予以保留。而“合同”并非核心关键词,私刻这一行为可能存在其他的描述,因此先仅保留关键词“公章”。用“副行长” “公章” “表见代理”这三个检索词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进行检索,尝试后发现已经能找到相似案例。


附--百度搜索技巧

逻辑运算符号及其含义

逻辑运算符

含义

-A

“非”,不包含特定检索词A,减号前需有空格

A|B

“或”,包含检索词A或者检索词B

“A”

精确搜索检索词A,不对其进行拆分或者换序

《A》

精确搜索检索词A,且匹配为文件、书名、电影、视频、音乐等类型文件的名称

()

逻辑运算符的优先级为:-、and、or,加上括号后括号内的关键词和运算符享有搜索的最高优先级

例:合同 -(买卖 | 租赁)

intitle:A

检索词的搜索范围限定为网页标题,非全文检索;

例:intitle:预告登记制度

Afiletype:

检索词的搜索范围为指定格式的文档,关键词后没有空格

例:公益诉讼filetype:ppt

A site:x.com

搜索范围为指定的网站xx.com; 能代替站内搜索,也可以搜索某些需要注册的网站上的内容

例:民法典 site:zhihu.com

A inurl:

搜索范围为指定url链接的网页中;用于在包含相同字母的多个相关网站中进行搜索,如gov.cn(政府部门的官网)、court.gov(各法院的官网)

例:民间借贷 inurl:cour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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