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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法律法规易错题(1)

 拉普拉丝 2017-01-13
法律法规
易错题
第1题
快期末考试了,班主任王老师上课总拖堂,还取消了学生的体育课,要求学生利用体育课时间进行复习。王老师的这一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 受教育权 
B、 身心健康权 
C、 人身自由权 
D、 人格尊严权
第2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 )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 违纪 
B、 违法 
C、 严重不良行为 
D、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答案与解析
第1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易错项为A。
      题干虽说“取消”体育课,但并没有剥夺学生的学习时间,而是更换为了其他课程——这样的更换没有侵犯受教育权,但不利于身心健康:既减少了体育锻炼,又影响了用脑卫生。
      再,拖堂行为也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影响了学生正常的休息,不能做到劳逸结合。
第2题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察《义务教育法》。易错项为B。《义务教育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有界定: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也就是说:对于以上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我们称之为严重不良行为。对于有这类行为的未成年人,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给出了处理方法: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对够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又如何处理呢?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wanglkbnu
王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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