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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十大立法

 昵称1288665 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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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确定“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要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用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国务院把此写进了立法计划。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环境保护税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过去一年,环保立法力促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孙宪忠(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法学研究所欧美法研究中心主任):2016年的环保立法在正确平衡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的制定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针对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节约能源法等在法律适用中出现的问题,作了相应的修订,切实回应了实践的需求。环境保护税法是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

    慈善法

    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制定慈善法先后列入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慈善法。该法根据当前我国慈善领域的实际,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这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孙宪忠:新修改的慈善法具有十分积极的社会意义和表率作用。该法确立了组织化、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的慈善体系,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推动力,将极大释放社会财富向善的力量,可以有效地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同时,这部法律还会推动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转型,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全面提升。

    3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2016年4月28日表决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共七章五十四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陈增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该法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全面总结了以往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有效填补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领域的法律空白。从内容来看,这部法律的主要特点在于体现了管理和服务并重的立法精神,对于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更加有效地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法治价值和现实意义。

    4

    野生动物保护法

    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三次修订。该法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要求,确立了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基本原则,并围绕这一原则充实、调整、完善了系列保护制度和措施,为破解保护难题、创立保护管理新机制指明了方向。尤其是注重加强栖息地保护,确定了新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制度,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

    王明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九三学社凉山州暨西昌市委秘书长):该法的全面修订,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处理好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这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一个重点。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对待野生动物应遵守社会公德等,体现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也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

    5

    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

    2016年9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决定。这为我国对外商投资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奠定法律基础,是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这四部法律中分别增加一条规定: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将相关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宋玮(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本次修改,标志着我国将全面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消全面审批制,既减少了各地不同官员审批的不确定性,又因减少审批流程大大缩短了交易时间,提高了交易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交易的灵活性,有利于企业创新。

    司法机关对不涉及负面清单领域的外商投资纠纷应按照一般民商事处理原则判定合同效力及处理纠纷争议问题。

    6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基本性重要法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奠定社会主义文化立法的基础。该法构筑起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规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监督和公告制度等。

    王明雯:公共文化服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必然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在于:落实宪法精神,通过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的法律规范,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补齐文化领域立法“短板”的重要举措。

    7

    电影产业促进法

    酝酿了13年,2016年11月7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表决通过。该法对电影创作、摄制,电影发行、放映,电影产业支持、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也意味着电影产业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而通过简政放权降低电影行业准入门槛、通过正向倡导为从业者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尤其是明确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这一系列重大利好,必定会为电影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送来“春风”。

    艾克拜尔·米吉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该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等等。这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原创,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相信它会对进一步激发我国电影产业活力,从电影大国走向电影强国发挥重要作用。

    8

    网络安全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该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叶向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网络安全法在国家网络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应运而生,通过在“防”与“罚”上厘清刻度,“说什么话”不再只由发言主体担责,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也需为谣言与犯罪“买单”。

    该法订立详细规则为个人信息与关键信息“加锁”,体现了对“网络诈骗”“违法直播”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等热点问题的关注,给网络犯罪一记重拳。

    9

    民办教育促进法

    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确立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进一步保障举办者权益,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国家扶持政策,健全民办学校治理机制,保障实现平稳过渡。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教育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李亚兰(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发展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于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仅规定需要向“社会公示”,至于公示的具体方式、对象及不公示的法律后果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建议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规定,避免导致一些民办学校滥收费,加重受教育者的负担。

    10

    中医药法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医药法。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牛晓亚(中国民用航空总医院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医药法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感到无比振奋。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把党和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形式体现出来。

    这部法律的出台很及时。作为从事30多年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人,我深感中医文化传承的历史意义。中医药教育可以从娃娃抓起,建议在小学教材中编入中医药的基本知识。

    (本版文字由本报记者王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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