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飞行营地 规划 建设标准 通则 场地要求 航空飞行营地是指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统一指导、规划下,面对大众提供因地制宜的航空体育产品和服务而设置的场所,包括向大众航空运动开放并被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命名的通用机场。 航空飞行营地的布局 为满足四个方面的需求: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体育产业发展需求、旅游产业发展需求、青少年航空知识普及需求。 航空飞行营地的布局按政府及行业协会参与的程度可以划分为甲乙丙三类: 建设标准: 一、滑翔机项目 (一)具备长度800以上、宽度15米以上的机场跑道,或具备硬化的具有足够长度和宽度的草坪场地; (二)有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 (三)具有飞行指挥塔台和通信、气象设备; (四)具备存放滑翔机和牵引飞机的机库等设施; (五)具备机务维修功能和飞机加油设备; (六)起飞场地空域开阔,周边无高大障碍物或高压线; (七)起飞场附近一定范围内适应空中翱翔飞行; (八)具有相应的消防、救护、救生设备和能力。 二、特技飞行 (一)具备一般通航机场条件; (二)具备长度600米以上、宽度20米以上的机场跑道; (三)有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 (四)具有飞行指挥塔台和通信、气象设备; (五)具备机务维修功能和飞机加油设备; (六)机场周边空域开阔; (七)具备特技飞机存放条件(机库或露天固定装置); (八)具有相应的消防、救护、救生设备和能力。 三、悬挂滑翔翼项目 (一)起飞场地平整,表面牢固,长度不小于20米、宽度不小于20米,坡度不大于40米,周边净空开阔无障碍物; (二)着陆场地平坦、开阔,长度不小于150米、宽度不小于80米,周边净空无障碍物; (三)有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 (四)有无线电通信设备; (五)起飞场和降落场有风速、风向测定设备; (六)靠近水边的场地有水上救生设备; (七)具有相应的消防、救护、救生设备和能力; (八)公共指示用标识须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四、动力悬挂滑翔机、初级飞机、直升机和自转旋翼机项目 (一)有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 (二)硬化跑道长度不低于600米,宽度不低于15米; (三)具有滑翔机项目和特技飞行项目相同的场地标准; (四)具有相应的消防、救护、救生设备和能力。 五、气球与飞艇项目 (一)有能满足气球与飞艇起飞、着陆的场地; (二)起飞、着陆场地应满足净空条件,平坦、开阔; (三)有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 (四)气球与飞艇系留点牢固可靠; (五)气球系留场地的长度和宽度不低于球体自身高度的2倍,且在场地周边设安全警戒线; (六)有存放燃料瓶等器材的专用库房,消防器材摆放在明显位置; (七)配备地空通信设备; (八)配备风向风速观察装置; (九)公共指示用标识须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十)具有相应的消防、救护、救生设备和能力。 六、动力伞项目 (一)起飞与降落场地平坦、开阔,周边净空无障碍物(轮式动力伞场地长度不小于150米,宽度不小于80米;脚式动力伞场地长度不小于100米、宽度不小于50米); (二)有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 (三)具有相应的消防、救护、救生设备和能力; (四)有无线电通信设备; (五)起飞场和降落场有风速、风向测定设备; (六)靠近水边的场地有水上救生设备; (七)公共指示用标识须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七、滑翔伞项目 (一)起飞场地平整,长度不小于30米、宽度不小于20米,坡度不大于40度,周边净空无障碍物; (二)着陆场地平坦、开阔,长度不小于50米、宽度不小于50米,周边净空无障碍物; (三)有经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 (四)起飞场和降落场有风速、风向测定设备; (五)有无线电通信设备; (六)具有相应的消防、救护、救生设备和能力; (七)靠近水边的场地有水上救生设备; (八)公共指示用标识须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八、航空模型项目 通则
每一个飞行圈包含一个中心,三级规划:
每一个飞行圈的布局呈现金字塔式结构,相互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按照国家规划,到2020年,要建成各类航空飞行营地2000个,五星级、四星级、三星及以下级别航空飞行营地分别占建成总数的1%、29%和70%,四星级以上航空飞行营地基本覆盖国内经济发达的主要城市和地区。 >>>>>>>>>>>>>>>>>>航通飞艇广告 感谢关注 【航通飞艇广告】 想要获得更多分享方式如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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