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畸形临床路径 (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 (2016年版)
一、小耳畸形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 (ICD-10:Z47.80) 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ICD-9-CM-3:18.79004,18.6004,18.71006) (二)诊断依据。 根据《整形外科学》(主编:王炜,浙江科技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典型的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外观:患耳残留腊肠状或贝壳状残耳,可见再造正常耳廓形态,无(或有)外耳道,耳轮、对耳轮、三角窝结构清晰。耳甲腔较浅,无耳屏。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整形外科学》(主编:王炜,浙江科技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 (四)标准住院日为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Z47.80小耳畸形, 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疾病编码。 2.患侧实施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6个月以上,可以进入此路径。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此路径。 (六)术前准备1-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 (2)心电图、胸片(正位)。 2.根据病情选择的项目: (1)头部CT或MRI如合并半侧颜面短小,需听力重建患者); (2)超声心动图(心电图异常者); (3)听力功能测试(需听力重建患者)。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1-2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再造耳局部修整,耳屏成形、耳甲腔加深,中厚植皮术。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4.输血:通常无需输血。 (九)术后住院恢复5天。 1.术后需要复查的项目:根据患者病情决定。 2.术后用药: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 (十)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良好。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住院治疗期间,如患者要求实施半侧颜面短小手术,退出此路径。 2.围手术期并发症等造成住院日延长和费用增加。 3.术后有软骨外露、植皮成活差等并发症,退出此路径。 二、小耳畸形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小耳畸形,扩张皮瓣法Ⅱ期耳廓再造术后(ICD-10:Z47.80) 行扩张皮瓣法耳廓再造术(Ⅲ期) (ICD-9-CM-3:18.79004,18.6004,18.71006)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 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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