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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易学周易略例详解:辩位

 唯心独醉88 2017-01-19

王弼易学周易略例详解:辩位

【王弼易学】周易略例详解系列文章:

明彖篇

〈明爻通变〉与〈明卦适变通爻〉

明象篇

〈辩位〉

六位有阴阳尊卑之别,爻则有刚柔。阳处阳位或阴处阴位为当位,反之,阴处阳位或阳处阴位为不当位。

这是一般的通论。

关于爻位与阴阳当位问题可参考〈爻象全功略〉一文。

但王弼〈辩位〉篇提出一个问题:初、上两位是否有阴阳刚柔之别?

他提出了几个论点,认为初、上两个位置是“事之终始”,不能以阴阳论。

理由有三:

《象传》中没有初爻及上爻是否得位的相关文字。

《系辞传》讲“同功异位”时只论及二与四,以及三与五,没有谈到初与上。

乾卦上九《文言传》说“贵而无位”,需卦上六则说“不当位”。只有上位没有阴阳才能够如此注解。

【辩位篇导读】

案:《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

《象传》里没有初位及上位的得位、失位等相关文字。

又《系辞》但论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亦不及初上,何乎?

其次,《系辞传》只说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也没谈到初上两位,为什么?

唯干上九《文言》云“贵而无位”,需上六云“虽不当位”。若以上为阴位邪,则需上六不得云不当位也。若以上为阳位邪,则干上九不得云贵而无位也。阴阳处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说当位失位也。

只有干上九《文言传》说“贵而无位”,需卦上六说“虽不当位”。如果以上位为阴位,那么需卦上六就不能说“虽不当位”。如果以上位为阳位,那么乾卦上九不能说“贵而无位”。不管是阴或阳处于上位,都说不当位,而初爻也不说当位失位。

然则,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

故干初谓之潜,过五谓之无位。未有处其位而云潜,上有位而云无者也。

历观众卦,尽亦如之,初上无阴阳定位,亦以明矣。

然则,初位和上位是事情的结束和开始,没有阴阳的定位。所以乾卦初爻说“潜”,超过五之后说“无位”,没有说当位(处其位)还说是“潜”,上面有位然后说“无位”的。通盘而仔细地看所有的卦,也全都如此。初上两爻没有阴阳的定位,再清楚不过。

夫位者,列贵贱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应贵贱之序者也。

“位置”是陈列贵贱之差异的地方,也是等待才性之用的居宅。爻则负有守住位分的责任,以呼应其贵贱的顺序。

此段在说明爻性的刚柔遇到贵贱(高低)不等的爻位时,就会有不同的吉凶。

才用:指的是刚柔以及其相对应的用处。刚爻(阳爻)则刚健而能干事,柔爻(阴爻)则柔弱而能顺物。

位分:位置的分别。“分”本义为分别,但亦有职责、本分的意思。位分一方面讲的是爻位之间有尊卑上下的分别,进一步的也指涉到每个爻位都会有它相对应的职责与分际。

位有尊卑,爻有阴阳。尊者阳之所处,卑者阴之所履也。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

六位有尊有卑,爻有阴有阳。尊贵的位置应该是由阳爻所居处,而卑下的位置则是属于阴爻所践履的场所。所以尊贵在上者为阳位,而卑贱在下者则属于阴位。

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谓之阳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谓之阴位。

除去初位和上位来谈位分,那么三和五位分别是下卦和上卦的最上位,为什么不能说他们属于阳位。而二和四则都在一卦的下位,为何不能说他们属于阴位。

初上者,体之终始,事之先后也,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

初和上是一个卦体的终始(开始和结束),象征的是事情的先后顺序,所以这两个位置没有一定的分际,反应在事情也经常没有一定的方所,无法以阴阳来界定这两爻。

此处阐明初上两爻不能以阴阳来界定。

《系辞传》:“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故《系辞》但论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

尊卑是有一定的秩序的,而终始则没有一定的主宰者。所以《系辞传》只谈到二与四、三与五等四个爻的功位通例(所谓的“同功异位”),而没有谈论到初与上的定位。

然事不可无终始,卦不可无六爻。初上虽无阴阳本位,是终始之地也。

然而事情不可以没有终始,卦也不能没有六爻。初与上虽然没有阴阳的本位,但却是代表终始的地方。

统而论之,爻之所处则谓之位。卦以六爻为成,则不得不谓之六位时成也。

总而言之,爻所处的地方叫做位。卦是由六爻所构成,因此不得不说“六位时成”。

“六位时成”语出自乾卦《彖传》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本文盗贴自易学网。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易學網作者:郭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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