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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所有天津人!这26笔钱你可以领了,不领就是你的损失!

 老卖年糕 2017-01-24

紧急:所有天津人!这26笔钱你可以领了,不领就是你的损失!


2017注定是充满期待的一年

因为

好消息多得要爆棚

一些人的红利马上就要到手啦

还有各种免费的

1、2017年天津市城乡医保补助标准上调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天津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由每年每人730元提高到800元

2、2017年起本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再提高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再次提高。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在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不变。

调整后的报销标准如下: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为65%。成年居民按照参保缴费的档次,依高、中、低档顺序,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70%、65%;在三级医院分别为65%、60%、55%。

3、新区“真金白银”引才养才用才


日前,滨海新区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确立了到2020年,滨海新区实现高层次人才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达15万人以上,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的目标。具体措施:

引才

■ 经评审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经费资助

■ 对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职务的著名专家,给予最高1200万元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

■ 对已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的引进人才,给予20万元至60万元经费资助

■ 对企业新引进落户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连续3年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4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6万元

养才

■ 对纳入新区杰出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的,在两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4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 由新区和用人单位联合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40岁以下青年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

■ 对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给予经费资助20万元,给予技能大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三年

用才

■ 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企业,可给予100万至500万元信用额度支持

■ 对各类领军人才或团队创办的企业,可给予3000万元以内的信用额度支持

■ 由国内外著名科学家牵头组建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亿元科研经费资助

■ 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对进站的院士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4、天津增设女职工哺乳假


11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体现地方特色、系统全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增设了女职工哺乳假制度:

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发;无约定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女职工休哺乳假,不影响本人的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

5、天津新进儿科医生最高补助15万元!


为缓解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市财政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多项补助措施,支持加快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支持实施儿科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资助优秀儿科医师读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0元/人

二是对2016-2018年入职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科岗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本科生12000元/人/年、硕士生20000元/人/年、博士生30000元/人/年,补助期5年。

三是加大医师转岗培训力度,对相关专业转岗至儿科岗位的医师给予转岗培训补助,补助标准为1.5万元/人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6、天津这110种病按病种付费,医疗费用平均减负30%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和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三级医保定点医院,开展首批按病种付费和收费改革试点,参保患者病种费用负担将整体降低30%

此次首批按病种改革试点涵盖老年白内障、冠状动脉搭桥术、鞘膜积液、卵巢囊肿、结节性甲状腺肿、急性阑尾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常见的110个病种。

7、2017年起天津实行全民参保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从2016年至2018年在全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

■ 对于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人员,灵活就业的,3年内给予75%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

■ 其他经认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3年内给予50%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

■ 补贴期满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申请继续享受补贴政策至退休。

■ 用人单位吸纳上述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

8、本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高 


今年,本市将提高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标准,将轻、中、重三个照料等级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200元、400元提高到200元、400元、600元。  

■ 具有本市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根据照料程度,划分为轻、中、重度三个等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 具有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享受到的补贴标准和城市困难老人一样。 

■ 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以服务券的形式支付给补贴对象。各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将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老年人可以拿服务券就近购买服务。 

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不低于低保标准1.5倍


日前,天津出台了《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三类人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这些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在家分散供养或在机构集中供养,同时还可以享受不低于城乡低保金1.5倍的救助供养金,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多项救助。

一、救助供养对象:

对具有本市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以下人员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残疾人。

(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内容包括

保障基本生活。采取社会化发放手段按月为特困人员发放救助供养金,标准为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落实物价补贴、年终一次性补贴和过节费、供暖补贴、电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按照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标准,发放照料护理补贴;采取亲属和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在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饮食、起居、清洁等方面给予照顾和帮助。

提供疾病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特困人员按最高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后,自付部分仍有困难的,由临时救助资金予以支持。

住房救助。对住房困难的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取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措施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危房改造补贴。

教育救助。对特困人员中的在校学生(含学龄前儿童),通过减免学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

10、四类困难家庭可享供暖补贴 


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对四类困难家庭给予供暖补贴,补贴额度从340元到全额不等

补贴标准:

■ 对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中非农业户籍无工作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无”家庭、分散供养的五保家庭,供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 对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7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 对城乡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6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 对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每采暖季460元定额补贴

■ 对城乡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给予340元的定额补贴

办理手续:

■ 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家庭,要到供热收费单位一次性交清供热费用,凭供热单位开具的收据和《定期抚恤人员证》《定期补助人员证》《残疾军人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街镇办理领取供热补贴手续。

■ 城乡特困救助家庭和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的定额补贴由街镇直接发放。

11、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


据天津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5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20元提高到1010元

2016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576元提高到630元

1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每人3000元


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不得重复申领。

补贴范围:

(一)本市院校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申领人员中不含已确定升学、出国(境)、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

13、 养老金上调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继续调整居民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工资养老金。去年天津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做了调整,由每人每月245元调整为261元

14、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

采取多种方式促进职工增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去年7月1日,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850元调整为1950元,今年如果继续按这个涨幅调整的话,预计将有望突破2000元。

15、天津救助困难群众


2017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

■ 帮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

■ 关心残疾人生活,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每月发放30元通讯信息消费补贴

■ 帮扶困难职工,向在职职工和在津务工两年以上的农民工发放工会会员服务卡30万张,累计达到200万张,并向在职持卡会员提供指定重大疾病救助和非工伤意外死亡及家庭火灾重大损失保障。

■ 免费为2万名困难职工和在津务工两年以上的农民工查体。

16、提高农民收入


2017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

■ 着力提高困难村经济发展能力,推进“一村一策”产业项目,建设蔬菜、中草药、果树、苗木、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项目400个,500个困难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 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做大做强畜牧水产龙头企业15个,稳定带农联农利益联结机制,带动1000户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

■ 引导农户流转土地,帮助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完善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等,带动1000户农户实现增收。

■ 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

17、提供租房补贴


2017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

改造棚户区4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万套。

建成保障性住房3万套,新增租房补贴家庭3000户,累计向13.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租房补贴。

18、对15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资金补贴


2017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城乡困境儿童,对每名儿童建档立卡,实施动态化管理,解决生活、上学、就医等问题。

推进城乡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提升改造幼儿园100所,对15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资金补贴

19、天津百岁老人可领500元营养补助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满60周岁人员,天津市户籍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生活补助。天津市百岁老人营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2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每年40元


市人社局出台《关于确定2017至2019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09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2017至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至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标准如图所示:(见图表)

21、无养老金老人每月可领80元补助


为保持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的平稳衔接,鼓励广大适龄居民尽快参保按时缴费,本市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过渡办法。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间年满60周岁的人员,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每人每月发给80元老年人生活补助,过渡期内老年人生活补助不做调整。2018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发给老年人生活补助。

22、信用卡违约金取代滞纳金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银行虽然不再强制收取滞纳金,但还是要对逾期未还的持卡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而违约金的数额将“可商量”。ATM预借现金提现限额从原来的每卡每日累计取现2000元提高至1万元

23、列车上、出站前丢失车票可挂失补办


自2017年1月1日,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只收2元手续费。

24、节假日高速公路通行免费


根据国家2017年假期安排,高速公路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25、3种情况下民航旅客食宿免费

2017年1月1日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规定,以下3种情况,旅客食宿免费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2、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3、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26、同行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取消


2017年1月1日起,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异地存取转账取消手续费。

来源:天津政务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快报、网络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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