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江苏三大区域名称的演变

 老刘tdrhg 2017-01-29

   作者:栾广高

   2000年春,江苏省政协委员张广远、沙俊忠提出“关于尽快规范、统一我省几个地域名称的建议”。提案认为,在政府文件和新闻媒体中,“苏南地区”、“苏北地区”、“淮北地区”、“苏中地区” 等地域名称的使用,频率很高。但“苏北地区”的指称范围不一,“淮北地区”的地理概念不清(今天的淮河仅到洪泽湖),又易与安徽省的“淮北地区”相混,不利于经济发展。为此,建议尽快规范并统一江苏的地域名称。提案切中时弊,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地域空间划分与命名的原则

   地域是指“面积相当大的一块地方”。地域的概念,有别于经济区、行政区、旅游区的概念;地域的范围,与经济区、行政区、旅游区的范围可以相近,但不可能完全重叠。地域空间的划分,应综合考虑四个层面的要素。首先是自然要素,包括地质、地貌、气象、气候、水系等,这是属于最底层的、最为稳定的要素。其次是文化要素,包括历史沿革、语言(方言)、民俗等,这是属于比较稳定的要素。第三是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比较不稳定的要素,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则应充分考虑地区性经济发展的趋势。第四是连续性和明显、稳定的天然界线。地域界线的确定,宜柔性而不宜刚性。地域名称的命名,应遵从地名命名的一般原则,即:尊重历史、照顾习惯、好找好记,力求体现其所指代实体的地理特征;选用方位词命名时,必须以实体所处的“位置”为依据。此外,同一类型、同一级别的名称,特别是邻近地区的名称,不能重名;一名一地,没有二义性。


  二、江苏地域空间划分与名称的历史变迁

   江苏建省之初,以江宁、苏州二府首字命名,简称苏。作为省内的一级地域名称,有时称江南、江北、徐海,有时称苏南、苏北及淮海或徐海,称谓不一且指称范围模糊,有的又超越本省疆域。“江南”、“江北”和“淮海”,是以长江、淮河、黄海为界划分,以江、淮、海及方位命名;“苏南”、“苏北”、“徐海”,则以相关政区简称、方位命名。所谓“徐海”,地即清代之“徐州府”与“海州”两个政区,辛亥革命后又曾划设徐海道,故名。所谓“淮海”,既有《禹贡》“淮、海惟扬州”之说,又有以徐州为中心,东起海州湾、西迄河南商丘,北起山东薛城(旧称临城),南达淮河,横跨苏皖豫鲁四省的广大地域之称(如解放战争中的“淮海战役”即是)。2O世纪40年代,“苏南”、“苏中”、“苏北”之名已开始出现在中共的相关文件中:1942年秋,中共建立了以黄克诚为书记的“苏北区委”;1944年lO月,又成立了由李一氓任主任的“苏北行政公署”。同时的中共苏中区委,刘炎兼任书记。194 年3月,中共苏中区委决定,以叶飞为前线指挥,发动车桥战役;194年5月19日苏中二分区台北独立团的七灶河伏击战,威震敌胆。“车桥”,时属淮安县,在现在的苏北灌溉总渠南岸。“台北”,1942 1951年设置台北县,以地处东台北面得名,即今大丰。在《毛泽东选集》(第二版)第四卷第l146页的注释中,关于“十九个大块解放区”的释文是包括“??山东、苏北、苏中、苏南、淮北、淮南、皖中、浙东??”。这里已将江苏的“苏北、苏中、苏南”,安徽的“淮北、淮南、皖中”相提并论。由于解放之初江苏境内苏南行署区与苏北行署区(不含徐州、新海连二市及东海、赣榆、丰、沛、邳等县)的设立,致使苏南、苏北两个地域名称沿袭使用到上世纪8O年代。1982年江苏省地名委员会确定“徐海、淮海、徐淮、盐阜、通扬、淮扬、苏常、两淮、淮南、淮北、苏南(江南)、苏北(江北)”为该省地片统一标准名称。但由于其划分标准不一,规模等级不一,甚至相互涵盖;所选名称源于不同时期、不同范围的旧称、习称,因此并未得以通行。1987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江苏省),收录的“地域名称”仍无“苏中”词条。到1990年前后,相对于“温州模式”的“苏南模式”在官方文件和新闻媒体中大量出现,“苏南”被“约定俗成”为苏州、无锡、常州三个地级市的总称——既不包括位于长江南岸的镇江市,也不包括主体位于江南的南京市。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及梯度的客观存在,又使苏锡常(“金三角”)、宁镇扬(银三角)、通泰盐(铜三角)的区域名称流行于一时;“苏南、苏中、苏北”随后也逐渐见诸报端。当其时,一说“苏南”,就是指苏州、无锡、常州三市,一说“苏中”,就是指南京、镇江、扬州、南通,后来加上新设地级泰州市。但“苏北”一词的使用频率远低于前二者—— “徐淮盐连”(淮阴、盐城、徐州、连云港,后来加上新设的地级宿迁市之“宿”)与“淮北”、“苏北”交错使用,用以指称同一块区域。同时,指代江苏整个长江以北地区的“苏北:’ 仍在使用,乃至在相当级别的文件中出现诸如“苏北地区,特别是淮北地区”的表述。由此可见,当时江苏地域名称包括经济区名称的混乱。

 

  三、江苏地域空间的划分及其名称的选取

   为了做好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江苏省地名主管部门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专门从事区域地理、区域经济、地名学理论研究的专家教授进行座谈讨论。与会的专家、教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从不同专业(业务)的角度,围绕规范地域名称的意义、地域空间划分与地名命名的原则、全省地域划分界线及其名称的选取,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江苏面积lO万多平方公里,平面形态近似于平行四边形。南北较长、东西较窄。以自然地理环境为基础,综合其它相关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几个区域,便于表述称谓,便于社会交往。地域的空间划分和名称选取,不仅将面对全省、面对全国,而且将面对世界。与会者倾向一致的意见是:以长江与苏北灌溉总渠为大致分野的江苏三大地域的名称,按照地名命名“同源派生”的法则,以本省的简称“苏”字为“源”,以三大地域在省内所处位置为“据”,从南到北分别称之为“苏南”、“苏中”、“苏北”。其基本理由是:长江是横贯江苏的天然界线,历史上江南、江北差异显著,曾为我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的一条重要界线;苏北灌溉总渠与800毫米年等降水量线走向近于一致,是北亚热带与暖温带、湿润气候与半湿润气候的分界线;三大地域的面积大小比较接近;各地域内的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一体化趋势显

著,而各地域间则差异明显。

   自2000年下半年以来,见诸于报端和政府文件中的“苏南地区”(苏锡常宁镇五市)“苏中地区”(通泰扬三市)、“苏北地区”(徐淮盐连宿五市),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以地级行政区划为依托,兼顾自然环境所作的区域划分。尽管它还不完全等同于前文所说的三大地域范围,但已接近长江和苏北灌溉总渠这两条“柔性”界线。三大区域的名称相应相称,指称明确,没有二义性。同时,“淮北地区”之谓除气象部门时有使用外,亦已鲜见用于江苏区域的指称。可以预测,随着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行政区划的逐步调整到位,目前的三大区域必将最终逼近以自然要素为基础的客观存在的三大地域。

 

(本文作者:210009,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文章发表于《中国方域:行政区划与地名》2004年第4期

PS:文章是在维普资讯下载的,转换格式截图对照进行了修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