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2点30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顾 明、汪有恒、江苏瑞豪置业有限公司与上诉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被上诉人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大法官担任审判长。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江苏刘爱君律师事务所等江苏律所分别代理相关当事方。 当天下午,庭审进行了约三个小时。 休庭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连夜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 上诉人顾 明、汪有恒、江苏瑞豪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陈 扬律师庭审结束后这样说—— '从接到受理通知书到今天开庭,只有十天;而我的当事人从合同解除之日到今天大丰政府终于当庭认可立即付款已经历经805天[愉快][愉快][愉快]三巡的庭审方式尤其称颂:今天休庭达成调解协议后,仍没有省略庭审评价环节。江必新庭长对一审判决作了全面评价,对本案的焦点问题发表二审合议庭观点。同时,结合各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实际参与情况,对当事人理性参加诉讼、合理表达诉求的良好表现给予肯定。三巡设立后将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倡导当事人诚信、理性、和谐的诉讼参与理念[愉快]' (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