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精神及政策措施 1. 我们认真学习了《意见》的基本精神,《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人文化宫是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总的精神就是坚持“一个把握”, “二个成为”和“三个不变”的原则。一是把握定位,满足职工基本精神文化需求,保障职工文化权益的公益性文化事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二个成为”是使工人文化宫真正成为“职工学校和乐园”。“三个不变”一是坚持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公益性事业单位主体不变。二是坚持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学校和乐园”的主题不变。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不变。 2.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工人文化宫也是万州区重要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之一。工人文化宫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万州区每年的财政预算。
3. 按照《 工会法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以及《意见》总的精神,工人文化宫应该采用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规划建设。 4. 主管工会应把工人文化宫的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特别是工会宣教工作总体部署,主管工会应把举办职工文化、体育、教育、展览等活动,要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工人文化宫承办。工会阵地承担工人文化宫功能,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的,应加挂工人文化宫的牌子,做到工人文化宫有阵地、有经费、有人员、有活动。 5. 主管工会应把工人文化宫服务绩效考评制度,健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建立工人文化宫重大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6. 工人文化宫应围绕工会中心工作开展文化服务。积极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职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 工人文化宫立足基层和职工需求开展文化服务。聚焦教育培训、文化创意、文艺创作、体育健身等传统领域开展传统性活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领域,形成健全的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增强为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活动能力和方式。
9. 加强工人文化宫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 区工人文化宫的管理现状 1. 区工人文化宫的资产状况 区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共约6411.82平方米,其中周家坝天城大道处业务用房约4243.42平方米、西山公园处业务用房742.6平方米、五桥上海大道处809.0平方米、沙龙路二段处616.8平方米。目前能正常出租并产生效益的只有五桥上海大道和沙龙路二段两处。周家坝天城大道业务用房已被区政府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租赁房屋到期不再出租,租房已撤离,租金锐减。西山公园处业务用房系危房,巳经垮塌三分之二以上。位于北滨大道黄金地段的区工人文化宫原和平路71号一至四楼约2000平方米业务用房,由于三峡工程四期移民搬迁,因规划选址和资金问题一直未重建。 2.人员及收支情况 区工人文化宫是万州区总工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核定编制为10名。现有退休人员14名,在职工作人员9名。4人在岗,5人待岗。待岗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现在年收入20余万元,主要来源是房屋租金。应全年总支出70余万元。资金缺口较大。年来,主要依靠区总工会的扶持和移民过渡安置费勉强维持正常运行。 3.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文化宫的“公益性” 、“职工学校和乐园”的职能遭到了严重挑战,文化宫的活动阵地也严重丧失,至此使我们受到巨大的冲击。区财政拨款只能解决退休职工的费用。其他在岗职工的工资和维持单位基本运转,只能依靠现有房屋出租和区总工会支持勉强坚持运转。其本应承担的文化宫“公益性” 、“职工学校和乐园”的职能不断减弱甚至荡然无存。 4. 万州区作为重庆市第二大城市,区工人文化宫目前的服务设施、服务理念、服务项目根本无法与第二大城市匹配。无法满足职工多元需求,无法完成上级各级领导对工人文化宫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使工人文化宫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区工人文化宫基本经处于一个被“淡忘”的角落。 三, 结合我宫实际,,按照《意见》落实的相关政策 1. 根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的规定和《意见》总的要求,工人文化宫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组成部分,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是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是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培养才干进行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请示相关领导对区工人文化宫进一步明晰功能定位。从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服务模式、服务对象、人才结构等诸多方面请示相关领导应重新审视,认真进行研究。 2. 面临我宫资产处于小而分散、经济欠佳的状况,结合原和平路以及周家坝文化宫撤迁改造,应当把现有的四处资产进行优化盘活存量,资产置换,加以重新认真研究。使工人文化宫融入万州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格局,按照“六位一体”功能布局和规划选址,建设一个与重庆二大城市匹配的工人文化宫。 3. 工人文化宫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窗口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今后工会相关领导和工会宣教部门应根椐《意见》总的要求把工人文化宫的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特别是工会宣教工作总体部署。用文件形式明确总工会组宣部是区工人文化宫的直接领导和指导部门,以便加强对工人文化宫的领导和经常性指导。希望区总工会的网页应加上“文化宫”子栏目。把区工会筹办的职工文化、体育、教育、展览等活动,通过工会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交工人文化宫承办,支持工人文化宫为职工提供文化服务。 4. 希望根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的规定和《意见》总的要求,建立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为主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对工人文化宫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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