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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喜欢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篇

 sunyiymu 2017-02-05

就算没有看过张爱玲的这部小说,想必大家也能完全背出那段著名的婚姻观来: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多年以后,一个叫做陈奕迅的男人在他的歌里这样唱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在这个故事里,到底谁是红玫瑰,谁又是白玫瑰呢?这世上有那么多种花为何振保偏偏拣了玫瑰来打比方呢?可是因为玫瑰代表着爱情?大抵是吧,不然情人节男士们为何总要送一束玫瑰花给女伴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国人纷纷效仿起西方男女们,成双结对地过上了情人节。送花送巧克力陪看电影陪逛街,一个都不能少。原本毫无存在感的七夕借着它的光,也火了起来,被国人誉为“中国人自己的情人节”。在我的老家,七夕那天晚上是不准出门的,大人们说那是阴曹地府里的小鬼们出洞的时候,莫要被撞上了。

由于振保的初恋名叫玫瑰,于是他推而广之,把以后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比作玫瑰。孟烟鹂是白玫瑰,一位圣洁的妻;王娇蕊则是红玫瑰,一个热烈的情妇。烟鹂一向发挥稳定,从未跳出过蚊子血和饭沾子的范畴。娇蕊就不一样了,一会儿是心口的朱砂痣,一会儿又落到了烟鹂的境地,转换速度之快,令人始料未及。转念一想,似乎一切又都在情理之中,可见在感情世界里,都是不讲道理的。

其实在这两朵玫瑰之前,振保还有过另外两个女人。

一个是巴黎乡下的一个劣质妓女,振保的第一次便是献给了她。对他而言,这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因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振保至今忘不了那张脸,那张阴森恐怖的古代士兵的脸,男人的脸,他被吓坏了。他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找这么一个人,虽说“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乡土气息,可是不像这样。”  

振保的第二个女人是王娇蕊,一个有夫之妇。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娇蕊正在洗头,手上沾满了肥皂泡沫,不小心溅了一滴到振保的手背上。“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振保搭讪着走去浴室洗手,水龙头里的水哗哗地流着,一寸一寸都是活的,他由此联想到了娇蕊,刚洗过澡,身上穿着一件宽松的条纹浴衣,里头的身子也是一寸寸的,活的。

浴室的地上满是头发,烫过的头发,娇蕊的头发。振保偷偷摸摸捡了些起来,团成一团,塞到了裤兜里。他把手揣在里面,手指尖碰着那一团细钢丝似的头发,只觉得浑身燥热难耐。

饭桌上坐着四个人,振保、笃保(振保的弟弟)、娇蕊、士洪(娇蕊的丈夫)。娇蕊跟士洪赤裸裸的打情骂俏,让振保很是看不下去,他借口踱步至阳台。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他满脑子全都装着娇蕊,一个又一个半裸的她,塞满了整间屋子,粉红色的肉体。

次日,士洪去新加坡出差了。他前脚刚走,娇蕊后脚就给姘头孙先生打了个电话,说是在家等他归来。被振保发现后,她又回绝了孙先生,请振保陪她吃茶用点心。娇蕊是个华侨,从小喝牛奶长大的。这会儿桌上却放着一壶清茶,是她特地为振保准备的。前一天晚上四人在桌上吃饭,聊起以前的种种,振保无意间说当年在英国读书的时候老惦记家里的茶了。没想到娇蕊居然记住了,振保称赞她记性好。娇蕊起身揿铃,微微瞟了他一眼道:“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振保心里怦的一跳,不由得有些恍恍惚惚。

振保两眼望着茶,并不急于喝。他知道娇蕊肚子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无非是想把先他吊上手再堵住他的嘴。一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添了几分戒心,这女人是不好惹的。显然振保高估了自己,又低估了娇蕊。没几分钟,他就软化了,这并不是他的错,因为但凡是个男人都禁不起她那稚气的娇媚。

“朋友妻不可戏”,振保比谁都懂这句话,他可是个对朋友最讲义气的正经人。他是无论如何也干不出那种事来的。他送走了笃保后开始着手找房子,一旦有了合适的立刻搬走,这个女人太危险了,一刻也不能跟她在一起。然而他终究没有搬走,他完全被征服了。婴儿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娇蕊将这二者完美地融为了一体。

振保把娇蕊压在了钢琴上,他们接吻了,然后上床了。

娇蕊对振保说,他想要的那所房子已经造好了。振保明白了她的意思。一向不喜舞文弄墨的他竟然提起笔来写下:“心居落成志喜。”这一行字来。其实也说不上喜欢,许多唧唧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情感的一种满足。

他有点后悔了。

这几天以来,娇蕊总是叫嚷着说要把他们的事情告诉士洪的时候。她说她要离婚。这令振保很是烦心。他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中了娇蕊布下的圈套,她哪里是爱他啊,他只是她用来离婚的一个工具,她爱的是孙先生。

可能是街头小摊贩饭菜没有弄干净,振保吃后就觉得身体不舒服,当天被送进了医院,他一生病了。娇蕊天天去医院看他,别说是端茶送水了,端尿盆她都不眨一下眉头。

振保不是没有感动过,可他更多的是害怕。他不想把自己的大好前程葬送在娇蕊的手里。

娇蕊走了,一句话也没有留下。没过多久他就从别人口中得知她离了婚。多年以后两人再次相遇,在一辆公共汽车上,娇蕊老了,也胖了,手里抱着个孩子,她并没有嫁给孙先生,振保之前的那个房客。

一想到饭沾子的烟鹂,娇蕊似乎又变回了朱砂痣,不过这一念想只停留了短短的一瞬。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最后还不都是昨日黄花!

好在从明天开始,他振保又会是一个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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