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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情况报告

 补衣草根 2017-02-06

    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是统一战线一项传统而又重要的工作,也是各级党委非常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近年来,许昌市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从政治的高度着眼、从大局的要求着力、从长远的发展着手,创新理念,探索方式,完善机制,努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目前,许昌市已建立起包括民主党派、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港澳台和海外等六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总数约为720余人。其中:民主党派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负责人115人,无党派代表人士155人,市县工商联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176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15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25人,市级重点联系的海外知名人士136人。

    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人,省级人大代表14人;市级人大代表112名,常委10名,副主任1人;县级人大代表296人,常委23人,副主任6人。

    市、县两级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6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24人,其中1名党外干部担任县级政府部门正职。

    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省级政协委员12人,市级政协委员228人,常委33人,副主席5人。县级政协委员807人,常委135人,副主席6人。市级政协安排1名民主党派成员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符合条件的5名市级民主党派主委、1名市工商联主席、1名无党派代表人士进入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

    县级法院领导班子配备有党外领导干部3人。

    省属高等院校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2人;市级社会团体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1人,且为正职;县级社会团体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8人,其中正职4人。

    二、主要做法

   (一)党委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大重视支持力度,引领工作有效开展。一是思想上重视。市委和各级党委认真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尤其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形成了“三个同等”的共识,即党内人才、党外人才同等重视,党内干部、党外干部同等重用,党内力量、党外力量同等重要的思想共识。二是工作中落实。市委坚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5年召开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2次,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合中心组学习活动2次,暑期恳谈活动1次,党外人士座谈会3次;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建言献策,两会期间,提交提案议案131份。三是条件上支持。市委、市政府积极为党外人士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2015年将民主党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办公经费、考察调研、培训教育等经费大幅提高,4个市委会增加到10万元,2个支部增加到5万元。4个党派市委均配备有专职副主委负责党派机关日常工作,机关编制3—6个不等。市级五大宗教团体解决办公经费各5万元,爱国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指导五大宗教团体先后完成换届。较好地落实了市县两级人大、政协党外不驻会领导干部和未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任职的民主党派主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问题,在全市营造了重视支持党外人士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

    1、宽范围发现人才。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等领域,多形式、多渠道发现党外代表人士。一是通过中共各级组织网络选才。由统战部门牵头,依靠各级党组织,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主管部门考察上报→统战部门审定的模式,层层选拔优秀党外人才。二是通过党派团体举才。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侨联、海外联谊会等人民团体的作用,积极举荐本组织中经受考验、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三是通过中介组织荐才。创新理念,拓宽视野,加强与律师、税务师、会计师协会和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及时吸纳中介组织和海归派中的优秀人士。四是通过重要活动识才。坚持寓人才发现于日常工作之中,对在重大活动中踊跃参与、表现优秀、具有潜力的,积极吸纳,注重培养。目前,全市各级统战部门均建立了统一战线人才资源信息库,共收录党外代表人士2680多名。

    2、全方位培养人才。积极探索党外人士的成长规律和培养途径,不断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具体做到了“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政治引导。通过以会代训进行引导,结合重大会议及时引导党外人士学政策、学理论,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主题活动突出引导,在全市党外人士中广泛开展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出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在《许昌日报》开辟专栏《工商界》,对32家企业、28家商会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党外人士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二是注重知识培训。对党外人才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全面提高党外人才的综合素养。2015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和考察活动24次,先后举办了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民主党派骨干成员培训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民主党派新成员培训班,培训人员807人;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分批到竹沟、大别山、重庆等教育基地交流学习考察,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三是注重实践锻炼。配合组织部门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岗位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印发的《许昌市党外人士实践锻炼工作操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选拔15名党外人士(干部)参加下派挂职和外派锻炼,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民主党派“主委大讲堂”活动,围绕三国文化、三大水利项目建设、党派作用发挥等全市中心工作精选课题,每位民主党派主委结合专业优势每人一讲,两月一次,在6个县(市区)举办学习宣讲活动,党外干部、党外代表人士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提高了党外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党外代表人士中的专业技术人才深入乡村社区、工厂学校,开展爱心义诊、义务帮教、科技支农、精准扶贫等活动10多次,为烧伤患儿募集资金8000多元,免费发放药品近2万元,开展健康讲座6次,5000多名群众受益,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主动服务意识。四是注重发挥作用。组织开展“我为民生添光彩”活动,全市统一战线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公益捐助、智力支持等方式,助推“十件民生实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组织党外人士50余人实地观摩全市水系连通工程,推介项目,增强认同,形成共识。市工商联向全市民营企业发出参与民生工程建设倡议书,7家工商联会员企业捐建10个水利重点项目,价值4080万元;36家企业、商会参与“爱在许昌·光彩圆梦”助学活动,捐款200.18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854名。市各民主党派组建民生课题调研小组6个,围绕中小学教育、公共交通、电子商务等开展深度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0余篇,编印《我为民生添光彩——民主党派建言献策调研成果选编》,积极献良策、谏诤言、出实招。精心打造 “同心”品牌,市县两级共确定“同心”实践基地7个,实施帮扶项目30个,总投资17.4亿元。组织党外人士考察团赴贵州毕节学习考察统一战线参与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供我市借鉴参考。就同心实践基地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加具体的帮扶措施20多条。

    3、大力度使用人才。坚持“六管齐下”,积极拓展思路,大胆尝试创新,不断加大党外干部选拔使用力度。一是细化培养选拔目标。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进一步细化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目标,明确指出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安排比例和数量的政策规定,加大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党外干部安排力度,统筹做好各领域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工作,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做好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二是加大安排使用力度。对在行政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发展、奉献社会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拥护,符合“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党外人士,市委不拘一格,大胆启用。2015年,民革市委主委李俊恒顺利当选市政协副主席,新增补4名党外政协委员;市政协配备1名民主党派成员担任专职副秘书长,新提拔9名党外干部担任市人社局、商务局、规划局、药监局、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侨联、统计局、许昌高中等单位副处级干部。三是注重把握时间节点。注重把握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时间节点,主动向市委汇报上级政策要求,全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深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交流沟通,讲明政策,督促指导。对县(市、区)上报的人事安排方案,市委组织部、统战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4、严要求管理人才。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名册”的党外代表人士注重经常性管理,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准确掌握个人表现情况,按照“优则进、好则留、劣则汰”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实行梯次管理。结合党外后备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建立完善了包括基本情况、主要优点、存在不足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进行比较分析、评比筛选,实行梯次管理,确保优秀后备人才能够随时拿得出、用得上。2015年及时与组织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向相关领导汇报,共同建立党外 后备干部名单32人,切实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三是实行考核管理。把党外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市干部年度考核计划,配合组织、纪检等部门按照考核工作程序,定期对党外干部、民主党派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座谈,全面掌握党外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四是实行定期管理。市委统战部领导坚持每年两次约见党外干部,开展“一对一”的谈心交心活动,就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了解情况、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提出要求。五是实行服务管理。市委统战部及时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外人士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进一步激发了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六是实行保障管理。坚持每年对党外人士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调查,确保党外干部在工资、用车、通讯、住房、医疗、办公设施等方面与同级党员领导干部享受同等待遇,为党外代表人士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保障支持。

   (三)建立健全机制促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立足统一战线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工作路径,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支持。一是靠政策促进。市委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市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二是靠机制促进。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初步形成了党委总揽全局、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党委有关部门、人大和政协党组、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党外代表人士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和协调服务;构建政企、银企两个对话机制,加强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建立了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5个党政有关部门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宗教团体班子学习制度和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完善宗教团体班子年度考核制度,督促引导宗教团体班子履职尽责,提高团体自我管理能力。多项制度的出台和落实,进一步健全了党外人士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靠制度促进。建立并落实了市委领导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党外人士情况通报制度、小范围高层次谈心制度,加强了沟通联谊,畅通了协商渠道。建立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制度、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民主党派市委直接向中共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促进了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存在问题

    1.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总体来讲,各级党委对党外代表人士工作都比较重视,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有了一个较好的思想认识基础。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一些地方由于对多党合作历史的了解不深、对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的理解不够、对党外人士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因而,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均衡。

    2.培养方式还有待创新。培养的方式还比较传统、固化,缺乏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课堂讲解多、社会考察较少;理论学习多、实践锻炼较少;知识培养多、能力培养较少;普遍培训多、分类重点培训较少。

    3 .管理措施、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近年来,统战部门牵头协调的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管理机制和制约手段还不够完善,组成部门、基本职责、运行模式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统战部门“单兵作战”和靠统战部长个人影响力去做工作的情况。表面上党外人士的管理由各级统战部门负责,实际操作上,约束力不强,缺乏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操作办法。党外人士一但进入各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或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统战部门对其管理制约的手段有限,不能帮助解决许多实际问题,造成党外人士对统战部门的依赖度和信任度逐渐降低,影响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4.现有政策操作性不高,落实还不到位。如实践锻炼基地建设、科学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适合不同种类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教育体系、市级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等方面还缺乏明确要求和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

    5.选拔任用力度不能达到文件要求。据初步统计,市级人大未配备专职副秘书长。1个县未配备党外政府副县长(襄城)。1个县未配备党外政协副主席(襄城县),6个县(市、区)党外政协副主席均不到副主席的50%,4个县(市、区)党外政协常委不到常委的65%(禹州、长葛、鄢陵、魏都区),3个县(市、区)党外政协委员不到委员的60%(禹州、鄢陵、魏都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工作中,仅有市民宗委、规划局、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等4个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

    有党外干部。文件指出的教育、科技、工信、监察、司法、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人口计生、卫生、审计、工商、质监、体育、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均未配备党外干部。3个县(市)法院领导班子未配备党外干部(长葛、许昌县、鄢陵),6个县(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均未配备党外干部。

    四、意见建议

    1、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安排使用工作纳入党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实现党委工作的整体联动,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在党委工作层面,确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督促检查,真正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2.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符合实际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对党外代表人士政治表现、参政议政、工作实绩、社会影响、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按照“优则进、好则留、劣则汰”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与相关部门结合,对党外代表人士人才库进行信息更新,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评价体系,把评价结果作为党外人士评比表彰和安排使用的依据,促进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3.加强实践锻炼。深入贯彻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办法,每年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确定选派优秀乡科级党外干部5名,到部分乡镇担任副乡镇长、乡镇长助理等职务,脱岗锻炼1—2年,深入基层一线,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做群众工作水平。实践锻炼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评,记入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选拔使用重要依据。

    4.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结合省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制定我市干部培训计划,策划培训班次,明确培训内容、对象、范围、地点、时间等事项,有针对性、分类别对乡科级党外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公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宗教团体负责人等党外代表人士进行培训提高。

来源:许昌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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