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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精华五个字(深度好文)

 大红门16 2017-02-08



 西汉大儒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汉武帝采纳。董仲舒便将儒教精华概括为仁、义、礼、智、信五个字,后称“五常”。这“五常”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我们华夏民族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


仁”,是指同情、关心和爱护的心态,即“仁爱之心”。

”最早的涵义是“亲人”的意思,《说文解字》中说:“亲,仁也”,又说:“仁,亲也”。这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氏族亲人之间要“亲爱”,这种“仁爱”之情,仅仅局限于家族亲属之间。

随着历史演变,“仁”的涵义得到了进一步扩展,由“亲人”发展到了“爱人”。老子说:“与,善仁”。其意思是与人交往要友爱、真诚、无私。孔子说过:“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这里“仁”已成为人生道德的最高境界,为了维护“仁”,可以“杀身”,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维护这一道德理念。

由此可见,在“仁”的情感范围由家族扩展到社会的同时,“仁”的道德内涵和道德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第一要素。



“义”,是指正当、正直和道义的气节,即“正义之气”。“义”的原义是指人的仪表,是人们在人际交往中对亲密友谊、对美好善良的追求。《说文解字》这样解释:“义(義),己之威仪也。从我从羊。”意思说,“义”是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涵养,我们崇尚羊的形象和涵养,要像羊一样温和、善良、美好。

这里讲的“义”,主要是指一种美好、善良的情感和气节。羊在我们生活中,从古至今都是六畜之首,是最美的食品。中国人非常崇尚羊,古人在造字的时候,把“羊”都用在最美好的事物上面。比如,羊与鱼构成了“鲜”,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羊和鱼都是最鲜美的食品,最好吃的食品。中国人最美好的字眼“美”“善”上面都有一个“羊”字,都是用“羊”作主要部首来构造的,这反映了人们对羊所具备的美好境界的追求,并把这种境界作为国人应该追求的品行,作为应该提倡的道德。

古人强调“义气”,就是指这种美好善良的境界和正直正义的气节。孔子极为推崇“仁”德,提倡“杀身成仁”。而孟子非常推崇“义”德,说要“舍生取义”。“杀身”和“舍生”是相同的意思、相同的境界,说明孟子是把“义”和“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认识的。

我们讲中华传统美德主要是“仁、义、礼、智、信”五大要素,通常也简化成“仁义道德”,可见,在这五大要素里最重要的是“仁”和“义”两德是最核心、最基本的两大要素。

“礼”,是指礼仪、礼貌和礼节,即“礼仪之规”。“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祭神祈福的一种习俗和仪式。《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指的就是一种仪式、一种习俗,当时还没有把“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道德准则和道德理念加以明确和倡导。

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关于“礼”的认识和理解也有了新的变化。《礼记·表记》写道:“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这说的是殷人尊神,而周人事鬼敬神而远之,开始远离它,并且“制礼作乐”,逐步把这些礼仪加以规范,对在哪种情况下实行什么样的礼节、举行什么样的礼仪、讲究什么样的礼貌进行了具体规范,提倡以“礼乐”治天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内容又有了创造性的变化,开始将“礼”作为道德准则加以提倡。

我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中就有“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的诗句,意思就是说:看那老鼠还有一张脸皮,做人岂能无礼仪;如果一个人没有礼仪,不去死还干什么?孔子也有一句名言:“克己复礼为仁”,意思是说,每个人都应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冲动的情绪和不正确的言行,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使自己的视、听、言、行都符合“礼”的规定。这说明“礼”在道德领域已经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尊重、加以规范、加以倡导。

古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管仲提出了“礼仪廉耻,国之四维”的治国理念,把“礼”放在道德规范之首,表明“礼”已由原来的一种习俗和仪式逐步规范为一种道德教化和道德理念,升华为治国的四大要素之首。中国人向来把“礼”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礼仪之邦表明我们是文明的,不讲礼仪是不文明的。由此可见,“礼”在中华传统美德中占有着重要位置。

“智”,是指辨是非、明善恶和知己识人这样的能力,即“智谋之力”。

“智”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要素之一,很早就出现在文字记载里。孔子常说:“君子道有三:仁者不忧,智者不虑,勇者不惧。”《中庸》云:“智仁勇三者,天下之大德”。大家熟悉的《论语》中的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是讲人的知识再丰富,总有不懂的问题,那么就应当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才是智慧之举。这里讲的“是知也”就是指“这才是智慧、这才是聪明、这才是智者”。

孔子、孟子在继承和发展唐尧、禹舜、商汤等关于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是非、认识善恶的聪颖、智慧思想的基础上,丰富了“智”的具体思想内容,提升了“智”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在道德规范中的地位,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新的道德概念和价值取向,成为对人们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方面最基本的要求之一。

“信”,是指诚实守信、坚定可靠、相互信赖的品行,即“诚信之品”。

“信”不是简单的诚实,信用才是“信”最基本的内涵。它不仅要求人们在自己的行为上要诚实和守信,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某一个事物、某一种理念认识上的坚定可靠,反映出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相互信赖的关系。缺乏坚定可靠和相互信赖这种基础,人们在自己的行为上也难以实现诚实和守信。

关于“信”,早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就认识了它,并且积极地加以提倡。历代贤人圣哲关于“信”的强调不绝于书。老子说:“言,善信”。其意即说话要恪守信用。孔子也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又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还把“言必信,行必果”“敬事而信”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把诚信看作做人立世的基点。孟子则把诚信看作社会的基石和做人的准则,他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的阐述,即是其证。《贞观政要》中唐代名相魏征说:“德礼诚信,国之大纲”,把“信”作为治国之大纲加以强调。

《旧唐书》写道:“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尚书》写道:“信用昭明于天下”。《诗经》里有一句非常有名的成语叫“信誓旦旦”。这种对“信”的认识、对“信”的提倡、对“信”的崇拜,从古至今存活于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世代繁衍的思想文化沃土中,说明“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历来被人们所肯定、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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