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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灵魂(四)

 老刘tdrhg 2017-02-08

书法的灵魂(四)

 

1、云中龙爪不模糊。

 

    中国书法有着自己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学习书法必须沿袭着传统方向而行。书法是哲学艺术,具有抽象性,但决不是抽象艺术,我反对把书法说成“抽象符号”、“抽象造型”等。用西方的理论解释中国的书法,与中国的传统书论不合。在中国的书论中有很多关于书法形象性的理论,比如“龙条天门,虎卧凤阙”、“点如奔雷坠石”等。那么书法是什么呢?是形象的抽象——可以唤起人的想象;是抽象的形象——可以唤起形象的联想。决非西方和现代抽象理论所能解释。书法朦胧而鲜活,泛义而凝定,百怪千奇,瞬息万变,可以任人“浮想联翩”。西方根本没有中国书法那种鲜活的、丰富的形象感染力。书法把蕴藏在个人身心里的情感化做一种有形有色,有歌有韵,有极大震撼力的结晶体。在书法抽象多变的线条中,积淀着、凝结着、跳跃着生命。每个字都是一个“生命单位”。

 

    中国传统把书法中的“抽象”叫做“意”。中国艺术史上的“写意”一词十分重要,是一个独特的审美概念。书法中的线条是在抒写书家的感情韵律和心声。自张芝以后,经典的书法都是与文学的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说,恰恰是西方抽象派所不懂的。对抽象派来说,没有文学的规范,而书法的传统,总是不能离开文学,强调字型与神采的统一,书势与文学的统一。只有二者合一,“合情调于纸上”的时候,才能出现精品力作。书法的功能是“形其哀乐”,书法的本质不是抽象。草书是公认的最为抽象的线条了,而乾隆在评价怀素狂草时用了这样一句话,很有意味也很能说明问题,他说:“云中龙爪不模糊!”

 

    这“云中龙爪”,就是中国草书抽象性的说明,但它“不模糊”,又有确实的形象在,故于西方不同。这是很高明的一句话。它来自康熙年间关于诗的一场辩论。

 

2、书为心画。

 

    书法是心灵的艺术。如果追根溯源,你可以从河姆渡的陶器上看到,可以从商周的铜鼎上寻到,可以从龙门石窟的佛像上找到,可以从秦砖汉瓦、唐诗宋词中悟到。

 

    对书法的影响和制约最旧最大的就是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两家。儒家只要是仁义、忠恕和中庸之道,肯定自然美,强调美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强调美善二者的统一。道家强调超功利的无为,主张“返璞归真”,讲究浪漫主义,认为审美应与实用分开,人不应刻意追求与功利结合在一起的美和满足生理上的快感。真正的美应是顺其自然、不受外界束缚而进入自由的一种精神境界。这样的艺术审美观比儒家深刻,因此对后世也产生较大的影响。要达到道家的这种境界,有两个必备条件,一要有闲,二要有钱。

 

    为什么说有人是写字匠,他为了生活而写字,别人让写什么就写什么,别人让怎么写就怎么写。鲁迅在一文中认为,有经济上的自主权才谈的上人格独立,才谈的上思想自由。鲁迅的一句名言是“金钱是培育花朵的粪土”。金钱本身是粪土,但是没有它不行,一朵花要依靠它长起来。但粪土永远不是花和果实。真正的艺术家是不想成名和享受的,所要的只是伟大和不朽。艺术和真理一样,永远不能穷尽,也就是说天底下所有的艺术家最后都停留在走向艺术的平路上,他们是一批在路人眼中心智欠缺的人。而他们内心有一颗火种,这颗传承文明的火种,往往是燃烧自己。

 

    概括说来,体现于书法中上述两家的工人同的美学观念表现为三个方面,即:简约为美,气韵为美,中和为美。

 

    简约为美即“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大音稀声,大象无形”。这是中国传统艺术的表现形式。如京剧:舞台上不设布景;除了必要时放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之外,也没有多少道具和布景。因此演员开门不见门,坐车不见车,牵马不见马。不似中恰有真似;虚假处正是逼真。谁能说这不是真正的艺术!

 

    书法更是简单到只有黑白,只有点线,但是能够点画生情,形外有意,风流韵致。

 

    唐朝张怀在《文字论》一文中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用文字表达一个意思,须要几个词或几句话;而书法呢,写了一个字便能流露出作者的心灵,它真实得到了简易的真谛。

 

    气韵为美,在古代书论中,气常指形势、气格、气骨、气象,指的都是作品具有活跃的精神姿致,那是书法美的一个基本因素。王羲之在一篇专论笔势的文章中说,书法“扬波腾气之势,足可迷人”。韵有别于气,本指和谐悦耳的声音。韵用于书法,指作品的点画、字、行搭配恰当、布置停匀,形成和谐、美观、有力感、韵律感的整体。

 

    书法之美是气、韵二者的化合物。如果说,气即孙过庭在《书谱》中所说的“穷变态于毫端”,那么韵则是他在下一句所说的“合情调于纸上”。气韵实际上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清代文艺评论家刘熙载十分推崇书法气韵之美。他在《艺概·书概》一书中说:“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他又进一步论及书法与个人修养的关系,大意为:书法的气韵应是个人心灵的表现,否则作品即使幸免于薄浊,也只不过是别人的写照而已。

 

    中和为美,中和是儒家提出的一种伦理、道德规范。在文艺创作方面,中和之美的一般含义是抒发感情要有所节制,和谐、适度地处理艺术家的情意与物境、情境的关系。它追求的是艺术作品中主体与客体两相契和而成的意境。

 

    中和不是平淡,书法是人心境的流露,中国养生学讲究静养,“最好的心情是宁静,最好的医生是自己,最好的药效是时间……”因此书法反对“粗、野、狂、俗”。那不是美,是丑书。书法中的奔放是率意的放纵,但是能纵能收;是求奇履险,但又能化险为夷。

 

3.“书以人贵”

 

    书品与人品是否相统一,这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我始终坚定地认为:以人品论书品,这是中国书法与其他一切艺术的最大区别,当然也是最大特点。古人说得好:“书画清高,首重人品,品节即优,不但人人重其笔墨,更钦仰其人。”朱和羹也说:“学术不过一技耳,然定品是第一关头。”经典的书法作品都是与其人品的修养、文化积淀融为一体的。可以说,把书法和书法家的人格品行节操紧密联系起来评判已成为书法理论的传统和定式。不懂此道即不懂书法之道。书道即是做人之道。这正是书法的高妙之处。书法艺术本身含纳天、地、人的精、气、神,包括着人文意向和人格旨趣,反映人品、人心、人格、人性,经常有人来找我看字,一般情况,我一看就知道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比如说是个文化人,还是个武(粗)人……

 

    因有而轻其书,从艺术角度来看,书法本身的价值被贬抑了,可能是一件憾事。但书为君子之艺,欣赏者观书时必然想到作者的为人,要他们将这两这截然分开,是难以办到的。即使是今天,我们的一些书家,不说人品好坏,起码在书法圈里没混好,不也是越来越糟糕嘛。

 

4、求古不求新。

 

    对于一般的艺术来说,必须立足出新,书法除外。古人论书云:“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中国艺术里有一句话叫“艺无古今”,评价书法作品从来都是以水平高低而论,从来没人用新旧来衡量。可以看看拍卖市场上,中国书画越古越贵,古人的几行字,可以天价,就是当今的大师也赶不上个零头。书法上凡是刻意求新的都不会长命。因此,我认为学书法必须追求古风,怎么体现时代精神?你放心,当代书家所处的时代反映出的风貌会自然与前人拉开距离,要追求时代性的自然流露,而不是刻意追求。书法创新的最佳状态是:寓古寓新,不古不新,见古见新,亦古亦新,始终与传统保持一种一脉相承,难割难舍的因缘关系,同时又产生一种若即若离,似是而非的天然境界,方能够理愈积而愈精,气弥炼而弥粹,酝酿已久,炉火纯青,不期然而适然得之。最后讲几句关于书法的明天,书法在时光的隧道里穿梭,以其不变的文化基调,衍生出千姿百态的生命风采,使一个个中华文明的不同发展时期立体起来,使中华文明引以为骄傲和自豪。正因为它的古老,它才显得年轻;正因为它的厚重,它才具有无法颠覆的文化元素。它的精神、它的辉煌是我们民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它是一条看得见的纽带,串联起五千年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时间作证,我相信,书法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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