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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正式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cxag 2017-02-08


2月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相关举措作了介绍:在今年年底前,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让上海的河、湖都有河长认领,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全市16个区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均已形成,杨浦等4个区的方案已正式印发。


书记任区第一总河长

目前,本市第一批河长名单已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该名单,区委书记李跃旗任杨浦区第一总河长,同时任虬江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坚钢任区总河长,同时任黄浦江(杨浦段)、杨树浦港、东走马塘河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桢任区副总河长。


2月6日,杨浦区第一总河长、区委书记李跃旗带队,实地视察杨浦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现场部署下一步河道整治工作。副总河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桢,区委办、区委督查室、建管委、环保局、浦江办、定海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


李跃旗一行乘船先后视察了黄浦江杨浦段、外虬江、复兴岛运河,了解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岸上拆违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要求紧紧围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对照任务清单,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李跃旗强调,要加快推进杨浦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一是要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解决一批难点问题,为后续整治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要注重水岸联动,加快沿河相关混凝土搅拌站等影响河道水质的产业调整,保障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三是要积极争取市里支持,通过联合执法,减少船舶通行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河长制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此次本市公布的第一批河长名单具体包括上海市市、区两级总河长,长江口(上海段)、黄浦江干流、苏州河和其他市管河湖的河长,以及列入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任务的河道河长。长江口 (上海段)、黄浦江干流、苏州河等主要河道,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各区由各区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其他市管河道、湖泊,由相关区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对应河段的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各街道乡镇由各街道乡镇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区管河道、湖泊,由辖区内各区其他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各街道乡镇由各街道乡镇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镇村管河道、湖泊,由辖区内各街道乡镇领导担任河长。


今年3月,结合“世界水日”系列宣传活动,上海还将公布区管主要河湖以及列入国家和本市考核断面所在的镇村管河道的河长;年底前公布其他镇村管河道的河长,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2017 年年底,全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

杨浦区共有 18 条河道,总长度约 56.19km(含黄浦江)。其中市管河道 3 条,分别为虬江、杨树浦港和黄浦江,总长 26.37km。


除新江湾城水系外,大部分河道水质处于Ⅴ类和劣Ⅴ类。纳入全市目录内黑臭河道 4 条(嫩江河、虬江、东走马塘、小吉浦),列入全市百条中小河河道整治任务的有 4 条(中原河、钱家浜、经三河和嫩江河),劣Ⅴ类水河道占全区 2/3 以上。


根据杨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本区实行河长制的范围为区内所有市管、区管河道,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步实施”的要求,实现本区所有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 2017 年,全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到 2020 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到 78%,河湖水面率达到 9.77%。


杨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严格水面率控制、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执法监管。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等手段,到 2017 年底完成市认定的本区 4 条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实现全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标。2016 年,本区已完成嫩江河、小吉浦杨浦段疏浚工程,2017 年 6 月前将完成虬江、东走马塘疏浚工程,违法排污口将全面封堵,并对黑臭河道两岸各 1 公里范围内影响河道水质的违法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对已认定的河道“三违一堵”,做到“应拆尽拆,应管尽管”,并因河制宜建设生态护岸。


同时,制订水系建设规划方案,逐步实施杨树浦港等河道景观建设,打造河道景观亮点,继续对新江湾城水系实施疏浚和整治,至“十三五”末,全区基本形成“一环、一网、二廊”的生态水景体系。并协调部队加快推进纬一河、纬二河、纬三河、绿河、经一河等河道开挖工程,确保新增水域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力争2018 年基本实施完成。杨树浦港北段(周家嘴路-昆明路)将建成慢行、休闲为主的滨水空间,杨树浦港南段结合南段滨江公共空间建设,将深化“杨树浦源”主题景观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并推进东走马塘河岸景观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治水,离不开整个社会在节约用水上的努力,这也是推行河长制的任务之一。到 2020 年,万元 GDP 用水量将较“十二五”末下降 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 20%;开展节水型机关、企业、小区、校区建设,大力推进节水载体示范活动,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严控地下水开采;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进入水功能区的排污总量,加强水质监测和实时监控。


2017 年底前,配合市城投水务集团,本区还将完成国和、佳木斯、新江湾 1#等 3 座市管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完成长白、四平、嫩江等 7 座市政泵站截污能力提升。配合市城投水务集团,加快研究制定大武川雨水泵站雨天放江(包括初期雨水部分)污染负荷削减技术,大幅降低泵站放江污染负荷。


同时,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河道维修养护责任,将河道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河道巡查监督机制,实行河道动态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坚持专业执法与部门联动执法相结合,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的工作局面。



失职河长要问责

本区设立区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委,由区建管委和区环保局共同负责,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和区政府发改委、建管委、环保局、规土局、财政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商务委、城管执法局、城综管中心、公安分局、人保局等部门及各街镇、区市政水务中心、新江湾城综合市政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河长制工作明确了考核问责,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将对各区河长制推进工作进行考核,水务部门将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合,环保部门将河长制工作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


根据杨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本区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重点对河道治理、水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河长制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治水,离不开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杨浦将充分发挥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指导职能,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视察和督察活动。畅通“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爱水护水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黑臭河道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文 | 傅萱

摄 | 张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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