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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排致癌污水流入巢湖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牛人的尾巴 2017-02-10

企业偷排致癌污水流入巢湖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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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企业偷排污染巢湖检察院提公益诉讼

偷排含有致癌物质的污水进入河道,再流入巢湖,肥东的伟贸铝业自以为行为已经够隐蔽,却没想到被环保部门发现,被罚了10万元不说,随后合肥检察院介入,并于2016年11月21日对该公司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也是我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

偷排致癌污水进河道

去年3月,肥东县环保局在对辖区内一家名叫伟贸铝业的公司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两名工人的行为十分异常,两人在向厂房外的雨水管道洒生石灰。检查人员立刻意识到有问题,走近一看,发现雨水管道里的水是黄绿色的。环保人员判断,这些废水肯定铬超标。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用水泥封堵住排口,而将废水通过雨水管偷排。雨水管中的水流入丁光河,这条河经过马桥河、店埠河,注入南淝河后,最终流向巢湖。

环保部门后来调查,这家铝业公司2015年1月成立,3月投入生产,产量日均5吨左右。2015年6月该公司曾向肥东县环保局报批环评,但未通过环评验收。后经环境监测站检测,这些废水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六价铬为吞入性毒物,有致癌作用。肥东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对环境的污染岂能一罚了之?肥东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随后走访中发现,该行政处罚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合肥市检察院也认为:伟贸铝业涉嫌侵犯公共利益,应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因为该起公益诉讼案件在安徽省是首例,没有案件可供参考。民事公益诉讼,主要诉什么?在这个河水污染中,伟贸铝业应承担什么责任?合肥市检察院多方考察后认为,此案的公益诉讼请求,宜确定为要求伟贸铝业赔偿已造成的环境损害所需的修复费用,以及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

根据伟贸铝业公司账册显示,自2014年12月27日以来,伟贸铝业从江西安义县共实际购买含六价铬的铬化剂90桶,每桶为30公斤。此后,合肥市检察院与肥东县检察院根据案件需要,委托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伟贸铝业的非法排放含铬废水进行检测,并委托高校教授就该案的损害情况出具相应的专家咨询意见。

目前,该案正在等待开庭。

延伸

公益诉讼

何为公益诉讼?目前学术界未有共识。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认为: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直接损害原告的利益,因而与起诉人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最终是要损害个人的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有天然的联系。

大多数观点认为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一般民众、社会团体和检察机关。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表现出了优越性,特别是在环保等领域。目前,经由一些个人、团体、检察机关,已提起多起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水源保护、雾霾、土地毒化等。

 

[责任编辑: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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