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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湖广总督”的管辖范围:湖南、广东还是湖南、湖北?

 石鼓春秋 2017-02-12

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湖广总督是全国总共设置九个总督之一,地位非常重要。

清朝时期“湖广总督”的管辖范围:湖南、广东还是湖南、湖北?

清朝九大总督

湖广总督从名字上来说,容易让人理解为相邻的湖南和广东两省,实际上这是一个误解。湖广总督的管辖范围为湖北省和湖南省,广东省和广西省归两广总督管辖。

清朝时期“湖广总督”的管辖范围:湖南、广东还是湖南、湖北?

湖广总督旧址

为什么湖北湖南的总督叫湖广总督?这是有历史原因的。明朝时期,设置有一个湖广省,管辖范围为湖北湖南两省,清朝初期沿用明朝的,仍设置湖广省。

清朝时期“湖广总督”的管辖范围:湖南、广东还是湖南、湖北?

湖广省

1664年(康熙三年),分湖广为湖北、湖南二省。顺治元年(1644年)初设湖广总督,后裁;康熙十九年(1680)改川湖总督为湖广总督,为定制;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更名为湖北湖南总督,但简称仍为为湖广总督。清末明臣李鸿章和张之洞都做过湖广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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