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涉税问题: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在判断纳税人申报扣除支出的真实性时,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据,包括发票、进口报关单等。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企业发生与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应凭正式、合法凭证依法在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收款方应按上述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若收款方没有开票资格,可向其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职工食堂为员工就餐发生的费用,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并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其相关费用才允许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列为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食堂到菜市场采购大米、白面和蔬菜发生的支出,若收款方没有开票资格,可向其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自办食堂涉及的固定资产折旧、炊具设备折旧或支出也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职工食堂招待客户用餐支出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有些企业没有自办职工食堂,而是采用由外单位统一送餐的方式,需要由供餐单位提供凭餐饮发票,与供餐单位签订送餐合同,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二个涉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认的通知》规定:关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 财企[2009]242号对此特别强调: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税函[2009]3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在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方面,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即 “合理工资薪金”五大原则),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总之,如果职工食堂的费用支出实行“大锅饭”,比如说单位每个月根据食堂费用支出直接拨付给一笔费用,属于集体福利不涉及个税;如果将相关费用发放到个人头上,包括午餐补助、或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应该并入当月工资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理论上来讲,企业给职工订餐,如果不是集体用餐比如桌餐的话,都属于人人有份的餐费补贴。 第三个涉税问题:增值税方面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文件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不允许进项税额抵扣。因此,职工食堂外购的各种材料、设备,相关进项税额要一并计入餐饮成本费用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将自产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企业自产的一些货物如果用于职工食堂,应该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原因是用于这些货物生产的材料等,进项税额已经抵扣过;这么做的实质是,该自产货物的成本与增值税都形成食堂费用支出) 一般来说,企业内部食堂若只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不涉及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在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还对外提供餐饮服务,那么就变成了经营性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对外收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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