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将为进城落户农民推出多项福利红包,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购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给进城农民吃一颗“定心丸”;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昨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对《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解读,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 王玉志说,农业转移人口存在较多顾虑,造成其在进城和返乡之间犹豫不决、举棋不定、进退两难,具体表现为:一是担心失去农村权益。调查显示,51.7%的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为保留农村“三权”而不愿将户籍转入城镇。二是担心城镇房价高。53.4%的农村居民因高房价而不愿落户城镇。 为留住进城农民,山东将为农民进城购房提供优惠。住房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购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实行“房票”制度,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 转移到城市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去留成为进城农民的拦路虎。《规划》提出,全面推行“两证”保“三权”。推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给进城农民吃一颗“定心丸”。 一直以来入城农民子女入学难,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山东将加快破解“大班额”问题,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 社保方面,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为了保障城市大型公共设施满足大规模的转移人口,文件提到,将科学测算人口市民化成本和转移支付标准,厘清政府和市场职能边界,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经济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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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王浩然 > 《曾国藩:家族是否会兴旺只看孩子这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