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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杀人案背后:为什么我们都成了火药桶

 无尘山鹰 2017-02-20

 2017-2-20      文|有什么别有爱



   今天被这条消息刷屏了:

 

    为了一碗面,22岁的胡某把43岁的武昌火车站某面馆老板姚某杀死,并残忍地砍下头扔进垃圾桶。

 

    确实让人震惊,微不足道的一碗面,竟付出了人命的血腥代价。手贱看了几眼图片,整个人都不好了。尽管春光明媚,阳光亮丽,可我后背发冷。

 

    我想起我进餐馆的两次遭遇。

 

    那是前年出游,边地小县的一家餐馆,端上来的菜中有一盘回锅肉。不用吃,就闻到肉臭了。问老板,老板瞪眼说,没臭。就是这个味儿。还想再问,看看老板白多黑少的眼睛,以及和他嘻嘻哈哈的几个手臂上纹着蛇的年轻人,再看看同行的妻儿,我只好识时务地闭上嘴。

 

    同一天晚上,妻儿回了酒店,我到街上买烧烤。因为长相比较凶,再加上刚剃的光头和厚重的军靴,说实话,我看起来的确相当像坏人(顺便讲一个证据:有一年,我和娃他妈坐火车去西宁,同包间的一对老夫妇表情紧张。后来娃他妈和他们聊熟了,他们终于长舒一口气。老太太指着我说,我们一直在担心,这个娃娃到底是好人嘛还是坏人哟)。

 

    于是,我看到,和我迎面而过的行人纷纷闪避,尽量离我远些,目光也尽量不和我接触。烧烤摊前,几个人原本在大声划拳,我坐下后,声音明显小了。老板满面笑容,亲切地递烟点火,算帐时,主动把零头抹了。

 

    同一座小城,同一天的遭遇,我想这不能用偶然来说明,而是有一条潜在的、令我们不舒服的潜规则:欺弱怕硬。

 

    当我带着妻儿,操一口外地口音进餐馆时,餐馆老板认定我是软弱的,哪怕给我上一盘臭回锅肉,我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哪怕他并不缺那份回锅肉的钱,他也要把臭肉端给我,他知道我只能忍气吞声。

 

    但是,当我独自去吃烧烤,因为我像坏人,因为我目光凶恶,老板认定我是强硬的,不能欺负的。所以,他得小心翼翼,他不敢欺负我。

 

    这也应了一句很古老的话:童叟无欺。童叟无欺的B面,是一个相当混蛋的暗示:童和叟这样的弱势群体,就是拿来欺骗的、欺压的。某位老板童叟不欺,严格地讲,只是不主动作恶而已,这竟然也成了值得赞美的好品德。

 

    当份内事上升为美德,底线也需要表彰,这说明什么?说明整个社会的道德标杆正在不断降低。就像官员不贪污不受贿是最起码的要求一样,当需要对不贪污不受贿进行表彰时,就说明贪污受贿已成大流。同理,郑重地赞美童叟无欺,也说明童叟必欺已是大多数人视为天经地义的事。

 

    我注意到了一点,姚某的面馆,开在火车站附近。稍微有社会经验的人都明白,火车站以及旅游景点的餐馆,做的都是一锤子买卖,很难说有什么服务意识。不要说服务意识,不主动坑你就已经是谢天谢地的事了。

 

    果然,当胡某质问姚某为何不按牌子上的定价而要多收钱时,姚某的回答很粗鲁:“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姚某的牛气,在于他认定胡某是弱势,不可能为了几块钱和他死磕,就算给胡某解释一下都是多余。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哪怕被姚某如此粗鲁地训斥,可能至多也只是口角一场,或者像我在某餐馆那样忍气吞声走人了事。但是,姚某没想到的是,他遇到了一个不计后果也视法律的愣头青。

 

    表面看,姚某开面馆,大小是个老板,似乎混得还不错,其实,我们可以想象得出的是,像这种小面馆的老板,也处于社会底层:起早贪黑,事必躬亲,神秘的有关部门要管他,街娃地痞也可能欺负他。因此,当他在比自己处于更底层的胡某面前,终于可以不耐烦地喝斥几句时,他认为这是在情理之中,并无大的不妥。

 

    至于胡某,这个从四川边远山区外出打工的青年,他可能遭遇过比姚某更多的挫折与白眼,他早就是一个火药桶,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就看什么事成为点燃他的导火索。

 

    于是,为了几块钱,胡某爆炸了,姚某惨死,胡某也将难逃法律制裁。

 

    时代在加速,金钱致上,利益熏心,人人都变得更加浮燥焦灼,因而我们这个社会的戾气之重,不说绝后,至少也是空前。生活不如意的,固然会因日子艰难而脾气爆燥:老子光脚的还怕穿鞋的?混得风生水起的,更是自认有钱有权,天下都该让着他,他还低调得下去?

 

    是故,我们经常看到的情景是一言不合,老拳相向;两车相别,大打出手。

 

    说到底,当狗日的生活逼迫你把他人和社会看作地狱时,你就是一个火药桶,哪怕一星半点火花,你都可能瞬间爆炸。这正是我后背发冷的原因。

 

    【写此短文时,看到新消息,消息称杀人犯胡某是有残疾证书的二级精神残疾。这他妈就尴尬了:精神病竟然还要出门打工?如果他因精神病逃过法律制裁,那谁来保证没人成为下一个姚老板?想想有可能隐藏在角落里的精神病和他们的菜刀。我怕。】



                                        ————分割线————


网友韩的评论:


这一天以来,看了N个版本的转载和报道,当报道出那个杀人的家伙有“精神病史”后,我确信,我得了精神病。

 

有人说,面馆老板太过霸道遭遇了精神病患者,算是倒霉。好吧,我不反驳。

 

我们这每年有两个黄金周,还有各地的旅游旺季,作为一个近二十年漂泊于各城市之间的人来说,面对临时涨价早习以为常,面馆老板遇见现在的我,不会被砍头。

 

但是我想问问:一个小面馆的老板具有霸道的资本与本钱吗?如果有,还有必要开一个十几平方的小面馆吗?

 

对于节假日涨价、旺季涨价而言,最早不是面馆老板发起的,他只是千万涨价商业场所中的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经营者而已,旅游旺季机票涨价、旅游景点门票涨价,宾馆酒店涨价,出租车临时提价等等这些,哪个人没遇见?为何单独这个仅仅是将面价提高1块的面馆老板成了罪人?看报道说他还是个离异后独自带着孩子生活的男人。

 

一定会有人说,涨价应该换价目表,对此我没异议,只想说,一个十几平方米的面馆,春节生意惨淡,换块价目表板的费用虽不高,但也是成本,一个连这点成本都会算计的面馆老板,和大家没什么区别,只是社会底层的蝼蚁而已,对于蝼蚁的宿命,谁还有权力谴责?

 

在这件事中,面馆老板的确是冲突的始作俑者,有人说他霸道,有人说他刺激了那个男孩的自尊,有人说他的过激行为导致事态恶化。这些都是事实,但我还想问:谁的心情能保持365天全天24小时开朗?谁具备永远不会发脾气的潜能?谁具有无论何时都能克制住自己情绪的本领?如果都没有,那你是不是有时也和这个面馆老板一样?你是不是也该被砍头?

 

凡事一分为二,为面馆老板讨公道的同时,我们看看施暴者,按某些报道来说,他真罪无可赦,按对他人生命不尊重的行为看,他的确恶贯满盈,故此,真没有能力为他辩解。

 

记得我刚从农村揣着几块钱跑到哈尔滨求生的那段日子,不得不说很庆幸没遇见这样的面馆老板,否则,我一定是个杀人犯。

 

如今的人,虽然多数经济条件都不太好,但多数没有经历过真正的饥饿与贫困,更没体验过什么叫长期绝望与压抑,一旦经历过,必定会理解他挥刀砍头时头脑中的空白与心理上的舒畅。

 

如今的人,不相信历史上曾有过易子相食的时期,更不相信饥饿与绝望能将一个人的精神和意志摧残到何种程度,我只能这样解释:如果能没有痛苦的死去,绝对是一件非常幸福且愿意抢先尝试的事。

 

很不幸的是,那个面馆老板遇见了一个抱有这样心态的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几天前在超市买菜,不知道想吃什么顺口自言自语“不知道该吃什么”,身边一个七十多岁的人顺口接到“榆树皮好吃”… …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能体验到那些悲惨宿命的心理,其他人真的没有发言权,更不具备拿道德与人性去审判他们的权力。

 

就在刚刚,无意间看到某浪推荐的一则消防员2秒钟救起轻生妇女的新闻,粗略看下原因是那个妇女离婚了,带着一个孩子,家里老人生病,她突然失业了,孩子又生病了,还没有钱,现实太残酷导致她无法承受,选择跳楼,结果被消防员成功救下,故事本该就此而止。

 

然而,下面出现了数百条评论,多半是对轻生妇女的谴责与谩骂,这个妇女轻生没死,却被这个社会的吐沫淹死了,真是人言可畏!这就是当下社会,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做圣人,却从没按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每个人都对比他们生活水平差的人嗤之以鼻品头论足,却从没有思考过他们的由来,更从不去怜悯,即便偶尔说上几句也无非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类的胡话。

 

再说那个挥刀砍下面馆老板脑袋的家伙,从没有人去猜想过他砍头的动机,我不是在这里笑话那些人,即便想他们也是想不通的,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他的人生,没有亲身体验过他的生活,不知道他在生活中与心理上遭遇过什么,他今天犯下的错,需要有人为其买单,但不是现在。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每个人都在向上看、向钱看,即便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都有着各自对未来的期许和憧憬,人们该做的不是抹杀他们的希望,体制该有的是给他们更多的期许和憧憬,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为其点燃更多的希望,一旦他们绝望,将发生什么无法预知。

 

就在刚刚,又传出那个22岁的男孩有“精神病史”,为了配合这个精神病患者的结论,只能匆匆忙忙删了又删,拼凑拼凑,他精神病了,我,也精神病了,莫名的就对社会充满绝望,求良医搭救!



      后记:

      近年来,由于社会竞争压力和生存压力越来越大,精神病的患病数量明显呈上升趋势。因精神病人而发生的毁坏公共设备、盗窃、纵火、凶杀、抢劫等事件屡见不鲜。有些精神病人由于长期治疗,患者家属难以承受治疗费用,往往任由患者在社会上游荡,由此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危害。 

  为什么精神病人具有如此大的社会危害性

  1、患者由于对于自己的行为没有控制能力,因此经常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行为,从而对身边的人造成影响。

  2、患者由于受到病态心理的影响和支配,可能会仇恨政府、憎恶社会、愤恨人类,他们难以走出心理误区,因而会采取过激的行为,给社会造成危害。

  3、患者本身由于精神的不正常,导致自己性格孤僻怪异,喜怒无常,生活不能自理,卫生意识差,甚至自残,而社会对这些人的安置和管理也是一大难题

  然而,目前的现实是,大多数情况下,精神病人肇事惹祸是处于一种“事前没人管,事后也没人管”的状态。因为国家缺少专门的机构对精神病人进行监管,也缺少相关的救治经费和救治法律。而精神病人一旦肇事惹祸,公安机关会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鉴定。如果鉴定当事人在肇事惹祸期间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将不负刑事责任并被遣送回家。

  显然,将精神病人遣送回家并不算是明智的做法。因为许多精神病人的肇事惹祸,都是经过多次治疗后,又反复发作造成的。精神病人接受治疗,则意味着其家庭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医疗费用,而部分患者由于长期服药,受药物的毒副作用影响,以致身体越来越差,由“疯子”治成了“傻子”。这使得患者家属们对病人失去了信心,不再送病人住院治疗,也不督促他们按时服药,最终任由他们在社会上游荡,变成社会的危险分子。

想起福柯曾说过一段话:所谓“精神病”,不过是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标签,是社会为了进步,而对不一样的人的压抑。如果看一看历史上精神病院对于精神病人的对待,无论是虐待还是所谓“治疗”,当真是令人不寒而栗。烧烤、鞭打、捆束、电击、搅拌脑髓等等,没有一个不曾经是历史上大规模流行的治疗精神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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